融乱_第十三章 信息公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三章 信息公开 (第1/2页)

    在后面的一段时间里,郑义又接了几个案子,但有一部分案子有些证据并不充分。比如说他这次接的一个案件,就说银行的人承诺在他进行存款以后就给他除利息收入以外的钱。但是,他把钱存过去一周以后,仍然没有看到银行的工作人员把钱打过来,就想要通过诉讼拿取这份收益。郑义接待了这位大叔以后以后发现,所有的事情只是他口头上说的,并没有证据来佐证。

    郑义向他询问是否有相关证据佐证的时候,当事人就比较激动“我说的不就是证据吗?我的事情就是事实啊。”

    “您说的我相信是事实,但是我不能拿您说的事情去诉讼,因为这是你个人的主张。那银行的人可不可以说,我当时没有说过这句话?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先回去仔细的梳理一下,看看银行的人在给您发送的短信或者其他的聊天痕迹上面有没有这样的一个记录?如果有,你就可以拿过来,我们可以当证据来使用!”

    “你们律师就是这样不相信委托人吗?”

    “这并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法律就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所谓的事实依据就需要您补充一些证据过来。”

    “律师真没用!”那个人要生气的离开了。

    郑义也是很生气觉得对方是个法盲。

    中午吃饭的时候郑义就问王艳红:“我觉得很好奇,银行在办理存款时。他们都会额外的给一些利息吗?”

    王艳宏吃着饭说到:“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因为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禁止贴水”。

    高主任又插了一嘴对郑义说道:“你不知道贴水是什么意思吧?”

    郑义点点头。

    高主任接着说“那我就跟你来解释一下。贴水,在香港那边被大家叫做小利市。也就是说存款人在办理存款的时候,银行会给予存款人,除了利息以外的好处。比如说米面粮油,如果有特别大的存单,也会直接给你利息以外的现金。这个就叫贴水。”

    吃完饭以后,王艳红又跟郑义解释了一下为什么银行有贴水的行为。“你觉得银行贷款的钱是从哪来的呢?其实就是从存款来的,存款存到银行,变成银行的资金,然后再经过运转就变成贷款发放出去。你能理解吧?也就是说,你能发放多少贷款?就是根据你有多少存款来决定的。有一个名词叫做存款准备金率,比如现在的存款准备金率我们假设它是20%。那么有100块钱存款,你就可以发放80块钱的贷款出去。作为银行,他的盈利来源主要就是贷款。那么,怎么扩大贷款的规模呢?来只能是多吸收存款。只有存款吸收够了,那么他才能有足够的资金发放贷款。银行内部有一套考核的机制,它是对存款有考核的任务的。每一个网点,每一个员工,他都有存款任务。所以有一些员工或者网点没能完成上级行任务的时候他就会通实物发放或者资金补贴的方式来吸引更多的存款人。这个在我们大陆是禁止的。但在香港他们是允许的,因为他们认为利率是一个市场化的行为,无论是米面粮油,还是偶尔给予资金都是银行自主做的决定,也是市场行为,所以不需要干涉。但是我们国家觉得这种竞争可能会扰乱市场秩序,所以监管不允许。”

    下午一上班,有一个快递员过来了:“郑义过来签收一下邮件!”

    律所小所以快递都是直接在他们二楼喊的,郑义跑过去把邮件签收了下来,一共是两份。

    他看了一下,寄件地址是霞边银保监分局,他估计是前期沈建国和李家两兄弟的信访举报。

    他小心翼翼的拆开,拿出来那两张信访答复意见书。果然和王艳红之前所预估的一样,没有说银行违规。只是说银行的借款合同上有李家两兄弟签字,抵押合同上有沈建国的签字字样。所以最终的结论是根据现有证据,没有办法认定银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就像您之前说的,我们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吗?”

    “那是必须的,我们现在就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只有看到这些档案材料我们才能知道,这些新这些档案中是否有虚假的疑点内容或者矛盾的地方作为我们的突破口。你去监管部门官网上应该有他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系方式,去查一下。”

    “好的。”郑他查阅了一下,监管部门的网站上的确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以及联系方式。他根据网站上的要求立刻填写了一个电子信息单子。主要内容就是要求公开前期的信访举报事项对应的佐证材料。并且这次申请公开的人是沈建国、李响、李泉委托书忠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红、郑义。同时拿出了沈建国以及李家兄弟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了一下,把律师证、沈建国他们的身份证等材料也复印了了下来,随后打包直接寄送到监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