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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水芸县游记 (第1/2页)
水芸县是一个热闹的县城,其中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城西的大市场了。 那的戏园子、杂货店、酒楼、茶馆以及众多商贩等等,简直就是县城最大的娱乐地点了,就算不买东西,去凑个热闹看看杂耍戏班那也是好去处。 不管你买不买东西,只要想找热闹,去那里准没错。 当然了,如此繁华自然也是各种小偷小摸,混混儿地痞最多的地方。 县衙里偶尔也会是抓一些典型进去,每次抓的时候,只要在市场里面认准那些看着就不正经,斜眼看人的,贼眉鼠眼,晃来晃去十几二十来岁的人,上去就把他摁住,带回衙门随便一问,身上准有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不是偷过洗衣服的大盆就是偷过窗台上的油灯,偷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东西,一般情况这种都懒着抓,骂两句打一顿就得了。 当然了要知道轻重,不能打出残疾甚至人命来。 也就抓典型的时候,会有差人为了省事,把这些人抓了。 基本上十次有九次都不会抓错,然后关个三五天就给轰出来了。 嗯,就是轰出来,不是放出来的。 县衙没有那么多地方关这种人。 不过混混儿们也不在乎,反正早就没皮没脸习惯了。 还有躲灾躲债故意进去的呢,也有的进去次数太多,甚至在牢里都有熟人了。 不过今天李信和二狗子他们俩,可不是为了这些人来的。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奔着戏园子旁边的那条小吃街去的。 说到小吃街,这还是二狗子私下里打听才知道的地方。 两人没一会儿的功夫儿,就走到了市场。 不管旁边的吆喝叫卖声,直奔小吃街而去。 等到了小吃街,一排排的摊位,沿着街边儿摆放,老板们也都是笑脸相迎。 而进了街道,明显感觉到了年轻的活力气息。 身边很多都是七八岁,十一二的孩子。 三五成群的追着疯跑,偶尔还会被撞一下。 不过有经验的人这时也会注意一下,保护好自己的钱包。毕竟掺杂一两个小扒手也分不出来什么。 整个小吃街各种诱人的香味此起彼伏,可惜大部分李信他们都吃不起,兜里那点钱只够买个点糖画油饼儿什么的。 不过这并不影响二狗子的心情,哪怕就算是看着也很开心。 此时二狗子,张着嘴,眼睛瞪得又大又圆,要不是还在游览,估计口水都流出来了。 李信看着二狗子这幅模样,很确信的认定,这就是二狗子的天堂了。 走了一段,二人手里已经一人拿着一个糖画开始吃了。 就在漫无目的的闲逛时,二狗子突然把糖画棍子往嘴里一叼。 伸手就抓住了身旁一个快要跑掉的小孩,也亏了二狗子挺壮实的,不然就要被带的摔倒了。 只见二狗子抓向对方的时候,一边咬住糖画,一边还大声喊道: “你小子给我站住,敢偷到老子头上,瞎了你的狗眼了。” 看着对方被二狗子抓住衣服后,还在挣扎想跑的架势,李信把糖画往地上一扔,上去一脚就把对方踹倒在地,二狗子见状直接扑上去,把那人按的死死的。 李信也顺势而为,抓住对方胡乱挥舞的胳膊,最后又挣扎了一会儿,对方也感觉到了没希望逃跑就停了下来。 这时候被二狗子压在身下的孩子,蜷缩起身子,抱着头喊道: “我错了,我错了,别打,别打,咱们见过面的,真的,别揍我啊。” 不过这时的二狗子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骑在对方身上一下下的用拳头不断招呼,同时嘴里还喊着: “你居然敢偷老子的钱,你知道钱对我有多重要么?” “有了钱,街上的小吃我可以一个个都买一遍。” “我让你偷,我让你偷。看我不揍死你。” 李信站在旁边,看对方也是经常挨打的模样,自我保护的架势很到位,虽然瘦瘦小小的,但却把身体的弱点都保护了起来。 这时周围已经聚集了一小波人群了,不过也没人过来拉架。 毕竟孩子打架在这个年代是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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