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第2/2页)
来天台,不是想不开跳楼,而是为了练功。 业内有一句顺口溜,一日不练,自己知道,一月不练,老师知道,一年不练,歌迷知道。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同样适用于歌手。 没有日复一日的坚持,哪有台上的光鲜? JJ林就是典型的代表,出道十几年,JJ的唱功一直在进步,靠的就是勤学苦练。 这里,不得不点名批评某位酷爱喝奶茶的歌手。 他的唱功,明显退步了。 退步,既有身体机能退化的缘故,但懈怠的影响同样不小。(没有黑的意思啊,周董也是我喜欢的歌手) 陆远虽然不准备当一辈子的歌手,但干一行爱一行,既然准备先从歌手出道,该有的勤奋,还是要有的。 不然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给的好嗓子? 不学不练,他会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嘟! 嘟! 嘟! 咿! 咿! 呀! 呜! 呜! 啊!
啊! 不一会儿,天台上就传出了一阵阵奇奇奇怪的声音,不知道的人,恐怕以为有人在发疯呢。 好在周围没有人,大楼三十层以上的楼层,不是客房,而是对外出租的写字楼。 这个点,写字楼的白领们还没上班呢,等人家上班了,陆远早就结束了晨练。 练完晨功,陆远去酒店的自助餐厅吃了個早饭,美美地饱腹一餐,他便回到了房间。 顺手拿起床上的手机一看,陆远看到了一则未接来电。 大伯给自己打电话了? 回到过去,最让陆远无法接受的不是个人经历什么的,说实话,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重生,还是做了一个穿越未来的梦。 庄周梦蝶? 蝶梦庄周? 连历史长河上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哲人都分不清,他一个小克拉,哪弄得清楚? 他既是演员陆远,也是那个生于魔都,长于魔都的少年。 言归正传。 最让陆远接受不了的是一样东西——手机。 07年的手机,在他眼里,不比板砖强多少。 在未来的那段时光里,手机就是第二条命,每天和手机相处的时间,比女朋友还要多。 正因为如此,回到过去至今,他常常忘记随身带手机,有时候,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都不知道。 这个习惯,得改。 参加完快男,他不再是那个‘抑郁’少年,得纠正这个习惯。 随后,陆远拨通了大伯的电话。 嘟! 嘟! 只是响了几声,大伯的声音就从听筒里传了过来。 “小远,你这是刚睡醒?” “没有,刚刚去晨练,忘了带手机。” “晨练好啊,年轻人就得多出门走走。” 言谈间,陆昌海心中又生出了几分波澜。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现在的小远,算是从那段悲痛中走出来了。 稍稍感慨了一会,陆昌海话锋一转,道出了之前来电的目的。 “对了。” “小远,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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