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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 (第1/2页)
沙! 沙! 沙! 陆远拿起一旁的铅笔,唰唰唰地直接在酒店留言簿上写出了歌词。 只见他运笔如飞,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停顿。 写好词,陆远又在字与字的间隙填曲。 这一回,速度倒是慢了下来。 一旁,袁韬彻底化身黑人问号脸。 写歌是这么写的吗? 写歌和写诗的其实是差不多,可以分为苦吟派和天成派。 袁韬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苦吟派,先写初版,然后慢慢改,直到满意为止,一首歌写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这也是绝大多数创作人的常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派是所有创作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像是棋魂漫画里,棋手们追逐的神之一手。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袁韬酸了,他也是创作人呐,陆远当场写歌给他带来的冲击力,丝毫不下于小撒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不对! 陆远是他们华艺音乐的音乐人啊! ‘我还酸什么?’ 队友越强,我越强! 我躺好了,您随意! 不过,即使能原地起飞,袁韬也避免不了恰柠檬,你说你当场写歌,就写歌吧。 关键是随便写写就是一首质量很高的歌。 起码,这个词写得就不错,比他苦吟一两个月写得还要好。 ‘TMD,天才真是不讲道理!’ 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呼!” “搞定!” 不一会儿,陆远脸不红心不跳地放下了铅笔。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个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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