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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衣不白 (第1/2页)
惊蛰,有雨。 屋檐细雨,细雨浮沉。 雨滴在地下,雨滴在心里头。 身世浮沉雨打萍。 他持剑伫立雨中,一袭白衣,白衣不白,只是雨水冲淡了上面的血。 是他义父的血! 是他亲手杀死他义父! 是他义父逼他? 还是?他已经将杀人当成习惯,嗜血成狂,杀手注定是一条不归路,既然不归,那就继续走下去。 他抬头望天,任雨水拍打脸上,强行睁开双眼,雨水模糊他的视线,血水模糊他的心境,他似乎在问苍天:“我的路在哪,我还能去哪?” 他狂吼,忘记了自己受的伤,在左肩,是义父刺伤他的。 义父出剑向来精准,一剑毙命,所以义父死得很痛快,也是一剑毙命。 因为他的武功是义父教的。 他吃了三年垃圾,九岁时,遇到义父。 从此他没有再吃过肮脏的食物,但是做的是最肮脏的活——杀人! 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他十六岁。 杀第一百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只是记得从那时开始,江湖就给了他很多名号。 名号越多,名气越大,请他杀人的人就越多,当然,想杀他的人亦越多。 他义父也不例外。 “是我养大你的!” “你是我的任务!” “我真是后悔,当初为什么带你走这条路。” “因为你走的就是这一条路。” “你还有得选择。” “没得选,从我做杀手那一天开始,我就永远失去‘选择’这样东西” “你怪义父?” “不怪。” “希望我是你最后一个要杀的人。” “……” 白衣不白,只是雨水冲淡了上面的血。 义父不父,所以死在义子的剑下,理所当然。 江湖人是这样认为的,他不是。 那天之后,他没睡过一晚安稳觉,一闭眼,过往死在他剑下的人就浮现在脑海。 这夜,弦月高挂,风轻云淡,他再次失眠,那就出来走走。 木屋外,一个人,一张木凳,一把剑,剑是三尺长,剑是不离身三尺远的。 漆黑中划过一颗耀眼的流星。 他的名字叫做司马流星,司马是随义父姓,流星是因为他出世那晚也有流星飞过。 今晚也有流星飞过。 天上的流星尚可以一飞而过,地上的流星却不能。 五月黄梅天,阴沉,愁云惨雾。 他又接到任务,四个月了,他四个月没杀人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平静,他以为自己可以停止杀人,到头来还是败给了一袋光灿灿的金叶子。 “人在哪?” “蜀中。” “何人要死?” “唐门门主,唐超群。” “好,事成之后,我要更多。” “可以。” 司马流星将金叶子埋在自家木屋的坟前,是他自己的坟,破烂不堪,从不打理。 坟土下的金子就自然没人会注意,他是这样想的。 有了金,他可以做一个富贵的杀手,但是他没有这样做。 富贵的杀手是什么杀手,可笑! 难道身穿锦衣华服,腰缠万贯,拿着宝石佩剑去杀一个人? 正正有这样的人,他叫度君风,人称‘锦衣玉郎’,此人视杀人为一种高雅的艺术。 度君风剑下的亡魂很多,然而这样一个杀手与其他人不同,他赢得很多人的尊敬,有人说:度君风的剑虽然令人寒心,眼神令人胆颤,但是死在他的剑下不失为一种尊贵。 司马流星对此很不屑,杀人就是杀人,谈什么高雅不高雅,死就是死,说什么尊贵不尊贵,简直胡闹! 二十岁时,他奉义父之命刺杀度君风。 因为度君风的出现,令义父接不到好的任务,没任务就没有钱,所以此人要死。 杀手暗算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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