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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第1/1页)
一场风波很快的平息了下去,但流言蜚语却已经传的满城皆知。 传言这种东西,一旦扩散开,就会愈演愈烈,最终变得面目全非。 就好比村里有人在家打死了一只老鼠,可能传到隔壁村的时候,就变成了在山里打死了一只老虎,而传到县城,恐怕就连野生奥特曼都会被拿出来说得有鼻子有眼。 总之,红山集团的动荡是彻底结束了,但林万山的那个疯儿子,却也被众说纷纭成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 林鑫这些日子都没有回林家的别墅,因为那里住着夏知心。 刚刚才帮这娘们解决了一次危机,他可不想再遇上那种狗咬吕洞宾的倒灶事情。 除了悄悄去过两次医院之外,他平常的时间都是在外面闲逛,反正名牌穿着好车开着,饿了就下馆子,困了就住酒店,没事了找个网吧打打游戏,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一回过上这种有钱人的生活,每天可以无忧无虑的想干什么干什么,不用为了饿肚子而发愁,更不用担心睡觉的时候被人往脑袋里射进一颗子弹。 哎,要是一直都能过这样的日子该多好。 擦了擦嘴上的油渍,林鑫抻了个懒腰,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翘起二郎腿,拿着根牙签惬意的剔牙。 面前的桌子上,几十根烧烤签子和两个空酒瓶,表明了他这一餐的辉煌战绩。 此时的他,不见了之前的考究西装,而是换上了一身网购来的T恤牛仔裤,除了手腕上还戴着那块价值连城的PatekPhilippe5002P,浑身上下再没有一丝有钱人家公子大少的痕迹。 在这个城市里,除非你是前后有保镖跟随,出入均是高档场所,否则穿的跟个上门傻女婿似的,那就不是装/逼,而是招贼了。 林鑫可不想自己每天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群偷偷打自己钱包主意的家伙。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浪迹天涯所总结出来的经验。 财不露白! “美女,结账!”酒足饭饱,林大公子朝正穿梭于桌椅之间,到处点单收钱的一个十六七岁小姑娘招手叫道。 小姑娘闻言回过头,甜甜一笑,脸蛋上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 在去找林万山相认以前,林鑫其实已经在明珠呆了近一个月,在那段期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来这家烧烤摊子上吃饭。 久而久之,也就跟这从东北到明珠来打拼的老板一家人熟识了。 摊子老板名叫方长富,是个五十岁出头的中年汉子,憨厚朴实,自打十多年前媳妇因急病过世以后,就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女儿方晴。 之后因为想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就辞去了老家一份收入不高的工厂工作,带着全部积蓄南下明珠,一直打拼到现在。 “小林哥,你这一共是八十三块,我做主只给八十就行啦。”小姑娘方晴拿着记账本来到林鑫桌前,双眼眯成了一道月牙,欢快的说道。 “呦呵,行啊妮子,都能替你爹做主抹零啦?看长富叔一会儿不收拾你的。”林鑫也站起身,笑着揉了揉方晴的小脑袋瓜,打趣说道。 “才不会呢。”方晴紧忙甩头逃开,狠狠的白了林鑫一眼,娇嗔道:“不许摸人家的头,回头该不长个儿了。” 而不远处,正在长条烧烤箱子前忙活的方长富听到这边动静,也抬起头来一脸笑意的大声说道:“小晴要是不给你抹零,那我回头才真要收拾她呢,不说别的,就冲小林你当初……” “好了长富叔,过去的事咱能不能别老翻来覆去的提啊,本来就没多大的事,你这还想不想让我以后再来吃饭了?”林鑫紧忙打断了方长富的话,笑着说道。 跟着他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叠零钱,数了八十三块塞到方晴手心,小声嘱托:“以后别老自己做主给客人打折,长富叔挣点钱不容易,回头都让你这败家妮子给打折打光了。” “知道啦,唻——”方晴拿着钱,先是朝林鑫吐舌头做了个鬼脸,之后才蹦蹦跳跳的跑到她爹身旁,将钱放进了钱匣。 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林鑫一边朝烧烤摊子外面走去,一边扭回头对还在忙活烤串的方长富告辞:“长富叔,先走了啊,明天大腰子多给我留两个,今天我都没吃够呢。” 而听到这话,还不等方长富回应,方晴就先一步的大声叫道:“小林哥,你先等等。” 林鑫停住脚步,扭头看着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片子,不明所以。 方晴则紧忙将拿着的记账本放下,小跑到林鑫身边,将一瓶冰绿茶塞进林鑫手中,又风也似的逃开。 在转身的一刻,小丫头脸上微微泛起着一抹羞红,低低的声音说了句:“绿茶解酒。” 手里拿着饮料,看着像只受惊小兔子一般逃开的方晴和满脸和煦不住点头大笑的方长富,林鑫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真是一对要强的父女啊。 开始说要打折,可见到自己仍旧给了八十三块之后,就又送给自己一瓶饮料。 其实自己当初,也无非就是举手之劳,帮他们解决了一些小麻烦而已。 知恩图报,在如今这个世道,真的已经不太多见了。 林鑫一边想着,就开始回忆起当初的事来。 那时候,他才刚刚来到明珠,偶然一次在这个烧烤摊子吃饭,就遇上了一帮混混到这来找茬。 当时他原本是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因为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发生无数次,是管不过来的。 然而当一个混混见方晴长得清秀,就想要借机占便宜的时候,林鑫就忍不住了。 这些年来他四海漂泊,几乎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肮脏事都见了个遍,但最最无法容忍的,就是堂堂七尺男人去欺负一个弱小女子。 你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那是你的本事,你占地盘收保/护费,那也是江湖惯例生计使然。 可调戏女人这种事既不影响吃饭也不关乎生死,真想泻火有能耐就去泡妞,没本事也大可以花俩钱找个卖rou的,真沦落到朝着良家女孩下手,那就是禽兽人渣天理不容了。 对待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于是林鑫就出手教那群混混们知道了一些做人的底线,并且怕他们回头找烧烤摊的麻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上门去,将那一整个贼窝都给连锅端了。 当时,那个开建筑公司的老混混头还不服不忿,叫了上百号人打算围攻林鑫,可最终结果却是林鑫安然无恙。 而包括老混混头自己,都跑去医院花了十几万的医药费。 至此,那个老混混头算是明白什么叫真正的高人了,虽然林鑫打完人后什么也没说就直接走了,但他还是福至心灵的从那天起天天派人去照顾方家的烧烤摊。 打那以后,凡是有喝酒闹事的,都不用方晴父女俩多说一句,就自然有人出面解决问题,也因为这样,小烧烤摊的生意才越发红火,并且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拧开绿茶,林鑫轻轻的喝了一口,嘴里面顿时就充满了一股淡淡愉快滋味。 正所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能够力所能及的帮到些人,总会让自己的内心也多一分安宁喜乐。 喝完了绿茶,林鑫点着根烟叼在嘴上,就准备找地方休息。 可他刚刚才走出烧烤摊能见到的范围,就猛然见到那个曾经被打成猪头的老混混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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