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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冥金当铺(二) (第1/2页)
阳光幽幽从窗户缝隙透了进来,店铺内的人也在烟气中变得影影绰绰。 丁灵修听到女孩的话先是一惊,想了一会儿才说: “你竟然知道猎妖师,难道你也是这道上的人?” 女孩听丁灵修一说道上人,竟然噗嗤一声笑了,甜美的笑容混和着些微痉挛。微笑之后,她的嘴唇和眼睛还呆呆地张开着,呆萌的样子根本无法和这种倒卖黄金的店主联系在一起。 “还道上的人?黑道啊?你们拿着这么明显的地府金锭,我当然知道你们一定是猎妖师了,而且听你说话,应该还是个新尖吧。”女孩的声音略显乏倦。 新尖这个词丁灵修倒是听父亲说过,这个词在猎妖界是指刚出道的新人。 “没错,我刚出山不久,有些事还不太懂,你为什么会对猎妖师这么了解?” 女孩摆弄着这枚金锭,不紧不慢地回答: “我们这家店,名义上收购黄金,其实我们暗地里还做另外一种买卖,那就是专门为猎妖师转手地府金锭。所以也有人称我们为‘冥金当铺’。既然你之前不知道,你这次也算歪打正着。我就给你个新人的友情价吧。” 女孩一说出“冥金当铺”四个字,丁灵修的脑袋里才有了点印象,这个词他的确挺父辈们经常提起。所谓“冥金当铺”,就是专门用来收购冥器和阴间的金银财宝的当铺,他们名义上也是正常的典当行、金店或者小的黄金回收点,而私底下却基本都与盗墓贼、猎妖师、炼妖师、道士等经常行走阴阳的人打交道。大多数情况下,外人进了冥金当铺,一般都会受到冷遇,因为对这些专门倒卖冥金的商人来讲,那点小钱一般不看在眼里。而如果阴间的金银首饰,玛瑙珍珠送到店中,店主往往会热情招待,东西也会在这里卖上高价。 丁灵修虽然知道“冥金当铺”,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地方会这么简陋,因为他的印象之中,冥金当铺有着这么响亮的名字,怎么说也得二层小楼,还得有待客的雅座包间,应该还得茶水瓜果供着才像样。没想到现实的情况竟然截然相反,不仅客人受冷遇,环境还如此简陋,而最令他啧啧称奇的就是店主竟然是个看起来还未谙世事的呆萌小萝莉,自己还被这小萝莉所奚落,这种落差,丁灵修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你们这个店竟然会是‘冥金当铺’?”丁灵修环顾四周,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不过同时也有点感慨自己的幸运,因为自己这些脚力起码没有白白浪费,这下可以让自己的东西卖上个好价钱。 “是啊,怎么?嫌弃这里太破了啊。”女孩笑了笑,拄着下巴望着丁灵修。 “哪有,哪有,多温馨,挺好的。”没等丁灵修回答,张善义就抢过了话,笑眯眯望着女孩。 “你们开‘冥金当铺’收入应该不错,为什么要住这么简陋的屋子啊?”丁灵修又问道。 女孩撇撇嘴回答: “没办法喽,我们这里又不是光收你们这种地府金锭,其他盗墓贼盗来的冥器,来路不明的阴间宝物我们也照收不误,三教九流都有,所以我们这里自然不适合搞得太过招摇,树大招风嘛。” 丁灵修听后不由一愣,他还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甚至还要小上几岁的小女孩说起话来竟然倒是头头是道,不由有些刮目相看。 “嘻嘻,姑娘小小年纪就能掌管这么一间‘冥金当铺’,也是年少有为啊。”张善义也在一旁附和,想和这个小姑娘多说上几句话。 女孩拄着下巴,慵懒地伸了伸腰,回答道: “没办法喽,父亲干这一行折煞阳寿,去世太早,为了活命只好女承父业了呗。” “那你一个人每天接触这么鱼龙混杂的人,你难道不害怕发生危险?”张善义关切地说。 “你别太小看我了,你未必是我对手。” 女孩对这些无聊的追问有点不耐烦了,用不是很友善的目光看了看张善义,指着他问丁灵修: “这个大耳朵小哥也是猎妖师么?” 丁灵修摇了摇头说: “不,他是个道士。” “对,对,我是道士,我是龙虎山的道士。”张善义得意洋洋地回答。 “没错,他就是传说中龙虎山正一派的弟子,法号天鸾子,经常添乱子。”丁灵修解释道。 女孩听后咧嘴笑了笑,又掂量了几下元宝说道: “好吧,那咱们还是说正事吧,看你是个新尖,你估个价吧,我掂对掂对。” 丁灵修刚想说出自己估的价,但转念一想,这“冥金当铺”可不比平常的金店和当铺,他手中的地府金锭在这里可是绝对能卖出在外面几倍的高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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