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林中恶战,剑锋立功 (第2/2页)
你帮我处理下伤口。” 周天宇等人出来就不打算再回去,因此家当都带上了,其中包括金疮药等事物,赶紧取出,带江草齐退后几步,处理伤口,先用酒水清洗,再敷药。 这个疗伤过程非常痛,江草齐是个硬汉子,哼都不哼一声。 “嗷呜!” 恶狼见到对方阵型有点松散,出现机会,开始慢慢逼近,狼腰微微躬起。这是在蓄力的表现,一旦暴动,就会是致命一击。 “点火!” 陈三郎忽而叫道。 “对,狼怕火!” 莫轩恍然大悟,赶紧摸出火折子。不知是否心慌,手打滑,弄了两次没把火燃起。 呼! 恶狼扑腾而起,恶狠狠地扑杀过来。 “该死!” 孙离骂了一句,抡起开山斧就劈;叶桐一咬牙,挺起短剑乱刺。 然而恶狼的速度实在太快,超越了他们的招数阻挡,转瞬间就突进到跟前来,腥风扑鼻。 还是打不着火的莫轩顿时心慌,下意识就往旁边跃开。这一跃,后面的陈三郎就完全暴露在恶狼的爪牙之前。 “糟糕……” 莫轩猛地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再想弥补已来不及,他都不敢再看,生怕看到陈三郎被狼爪撕成碎片的惨烈景象。 “三郎!” 在一边接受疗伤的江草齐大惊失色。 谁也没有注意到陈三郎手中那一柄袖珍小剑,锋芒乍现。 暴起的恶狼突然感觉到某种刺骨的危机,立刻本能地放弃身前的猎物,掉头要走。 太迟了! 寒芒一闪,风一般脱手飞出,带着锐不可当的气势,穿透了恶狼坚固的头颅。
整个过程,风驰电掣,rou眼不可见。 那一边,莫轩终于点着了火,仓促间往恶狼身上一扔。火苗一团,落在灰白的皮毛上,竟分外干燥,哔哩啪啦就焚烧起来。 浑身着火的恶狼顽强地跑出了两三丈,这才倒下去。 江草齐等人不禁有些呆住:虽然说狼怕火,可也不至于被一团火苗就烧死,实在过于简单了些。要知道,这还是一头不简单的狼。看样子,都有几分成为妖怪的火候。若是让它继续吃人,或者真有可能蜕化为妖。 不过事实摆于眼前,此狼的确在烈火中被烧得一动不动,死于非命。他们自是不知道,其实狼被烧之前就已被陈三郎的袖珍小剑杀死。 “叶桐,你去检查一下。” 江草齐吩咐道,转头看见陈三郎一屁股坐在地上,额头直冒虚汗,脸色苍白,以为他被吓蒙了,过来安慰道:“三郎,你没事吧。” “没事。” 陈三郎勉强笑了笑。 “那就好。” 叶桐捡了根树丫去拨弄火堆,笑道:“烧死了,烧得就剩下一副骨头了。这狼好生奇怪,好像浑身都是油膏,一点就着。” 不管怎样,它死了,再无法作恶。 说也奇怪,灭掉恶狼,一行人朝着外面走了十来丈路,就走出了迷阵,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明媚,众人心头一松,有着重见天日的喜悦。 原来被太阳照耀着的感觉,就是幸福。 接下来是离别,江草齐带着四名门客向安华镇进发,与等待在那里的陈二妹汇合,然后浪迹天涯。 江草齐说,他有一个梦想:策马奔腾在北方的大草原上。 北方,就是凉州了。 万水千山,要去到那边,一路上不知经历多少艰辛,但陈三郎相信,姐夫肯定可以达成他的梦想。 梦想,不就是一个吃苦的事儿吗? 挥手作别,陈三郎独自掉头回泾县,略显孤单,走在荒凉的路上,唱起无人听过的歌谣。 今天他是很难回到泾县了,黄昏时分,见前面有人家就过去投宿。 入夜之际响起雷声,不多久,又下起雨。春天的季节,真是女人的心,说变就变,谁也琢磨不透。 雨水飘洒向大地,飘洒向野鬼林。 从高空看,这一座林子郁郁葱葱,连绵成片,起码有好几亩的方圆。白天的时候,陈三郎他们所活动的地方,不过是小小一隅罢了。 林子深处,针叶成簇成团,里头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有突然划过的闪电,才能透漏些光芒,隐约见到其中景象——白骨森森,满地尸骸。 林中一块开阔的地面上居然建筑着一座颇为气派的坟墓,通体用成块的石料砌成,显得干干净净,不生杂草。 咔嚓咔嚓。 声响怪异,坟头的石块簌簌松落,随后一只芊芊玉手探了出来。 这只手好美,晶莹如玉,春葱若兰,指甲还涂画着淡红色的花汁,显得娇媚无比:“是谁,杀了我的尸狼……” 幽幽的声音从坟茔传出。 只一瞬间,闪电消失于天际,天地黑暗,再不辨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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