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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引蛇出洞,灵通发威 (第1/2页)
(感谢书友“alvin4933”持之以恒的打赏……今天只一更了,明天万字补偿!) 洞庭镇外,一片小树林中,黄大仙在一株树下坐着。W其掌心处,一只黑水蜂正大跳蜂舞,传递情报。 “哼,就知道那书生有蹊跷……” 黄大仙站起身子,目光望向镇上——洞庭镇的规矩他自然知道,否则早直接杀进去了。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迟早会乖乖出来。” 念头一动,数十黑水蜂“嗡嗡嗡”地飞散开,飞住各处路口,监视动静。 约莫一刻钟时间,忽而有蜂飞回,通过蜂舞回禀讯息: “咦,这就出来了?” 黄大仙颇觉诧异,转念一想:定然是逍遥富道拿了陨星宝石,心急找地方炼化,又以为自己被吓跑了,所以才赶着离开洞庭镇…… 炼化材料,非闭关不可。小镇虽然不怕被人打扰,但环境条件不适合,必须另找地方。 “好,正等你们送上门来!” 施展出黑风遁,呼的,平地消失。 …… 一条黄泥道,路边多山林;顺着此路,穿过一扇峡谷,数十里外,便进入名州地域。 不过这路并不隶属官道,官道得从码头那边出发。 此时路上,正有两个人结伴同行,一个道士,一个书生,这样的组合颇有些古怪。 道士两手空空,一身破烂道袍,两只袖子甩开;书生背一架书筪,支起布蓬,遮挡住阳光。 道士嫌书生走得慢:“快点,穿过峡谷,雇佣一辆马车赶路,好走些。” 书生怨道:“早叫你从码头那边走,却不信。” “你懂什么,码头那边人多口杂,还得赶一天路程,夜长梦多……” 说到这里,似乎怕被人跟踪似的,回头张望,见没有人赶来,这才安心。 两个唠叨着,进入峡谷。 蓬! 黑风席卷而至,现出黄大仙的身形,凶神恶煞。 书生吃惊,赶紧躲到道士身后,道士失声叫道:“黄大仙,你怎么追上来了?” 黄大仙面露鄙视:“你们别演戏了,真当本爷是雏儿吗?这戏做得这么假,我呸!” 逍遥富道睁大眼睛,面露苦笑:“书生,我们被看穿了,拼吧。” 陈三郎便从书筪中抽出一柄长剑,明晃晃抓在手里:“杀!” 口中大喊着扑身而上。 “白痴!” 黄大仙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探手亮出一杆兵器,粗且大,却是一柄狼牙棒,棒槌上面,布满长约数寸的尖刺。 “当!” 一棒子差点把陈三郎的长剑震飞,看这阵势,其不仅仅是修士那么简单,武艺娴熟得很。 修士重意念魂魄,身体是短板,忌被近身,一般来说,短兵交接对修士而言,无异舍长取短,更不是他们所擅长的争斗方式。 这个弱点,也是武者能斩杀修士的最大凭仗。 不过一些修士由于出身影响,修炼术法之余,还掌握着武艺,等于双修——并非说双修就一定好,人生苦短,学习的东西多了,容易分神,反会顾此失彼。 再说了,在修士眼中,只要掌握一门厉害术法,击杀所谓的“江湖高手”易如反掌。毕竟武道修炼,能达到后天境界的甚为稀罕,练就罡劲,已是高手了。而罡劲高手,在黄大仙这样的修士眼中简直如同蝼蚁般,能轻而易举踩死。别的不说,光派一只黑水蜂去蜇对方一口,便足以杀敌。 既然如此,何必还花费诸多精力心神去学武,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黄大仙的武艺,却是他未成修士之前就学会了的。他原本是武林中人,在江湖门派中厮混,后来因缘际遇,获得《百虫毒经》,这才踏入门槛,成为高高在上的修士。 眼下使出武功招数,是看着陈三郎冲杀过来的身形破绽百出,有心耍弄戏谑一番。 一棒将陈三郎的长剑震开,大步流星,迎头赶上,又是一棒朝着这书生头颅打去,要将他砸得粉身碎骨。 “疾!” 旁边逍遥富道见势不好,赶紧使出法诀,飘一道符箓砸来。 这是最常见的雷火符——他随身携带的诸多符箓,沦为阶下囚时被黄大仙收缴个精光,只有一道灵通符咒藏在乾坤袖中,没有被收走。 为了投入争斗,刚才在客栈中临时抱佛脚,画了几道雷火符,等于是最粗糙的开光法器,而且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哼,米粒之珠,也敢放光华!” 黄大仙对于这雷火符丝毫不放在心上,张口一吐,吐出一道黑气。黑气缭绕上雷火符,登时将这符溶为灰烬,连火苗都冒不起一星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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