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背景 (第2/2页)
感。并且随着生化战争的日趋攀升和伤亡几率的增加,菲特尔制药集团一年所赚取的利润总额数竟高达五十亿,完全超过了当年遍步世界的安布雷拉公司。有句话说得好,新的时代终究来临于年轻人的身上,而莫斯,他不仅为家族赢得了财富和荣誉,还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的意义’………… 其实福布斯并不算是完全的富人排行榜,真正的有钱人不会高调地说出自己有多少钱,因为他们不想惹事生非,有钱人都想多活两年。如果真要论家产,比尔.盖茨在菲特尔家族里,那是连条狗都不如。 是的,莫斯出名了,他如今得到的东西足以让天下美女投怀送抱,不用再默默忍受那讥讽之冷,只可惜,他却对此失去了兴趣。但值得好奇的是,世上的人除了听说过莫斯的大名以外,根本就没有真正接触过莫斯,不……应该说连见都不曾见过!这可能是因为儿时的阴影使得他对任何人都非常冷漠,即使是些高官贵人,他也懒得晋见。 为了能够一睹这个被传为天才的风采,曾经有某些传媒记者对莫斯进行偷拍工作,但就在第二天之后,这名记者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所以,平民们对于莫斯的长相有很多人都在不断猜疑,更有的说是非常神秘。其实不然,一切都只是莫斯懒得出门罢了,而那个记者之所以消失,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恐吓,他又生怕连累到家人,便选择了远走高飞。 时间持续推移,直至2004年,莫斯服从父母的安排进入到锦宇大学,目的是为了能够让莫斯更加亲近人群。毕竟莫斯的父母也不想让莫斯一直沉寂在孤独之中,不然他们会觉得很愧疚。但莫斯的智商早已超出了大学的范围,对他来说大学的课程实在没有任何乐趣。
呆下去吧,又显得吃饱了撑的无聊。不呆吧,又怕父母生气,就是在这种互相抉择的无奈之下,莫斯郁闷地度过了大学的四年中的第三年,也就是那时,他认识了丹尼。 莫斯觉得丹尼跟自己很像,他是因为家庭贫穷的原因而没有任何的朋友,自己是因为被视作怪物而被家族中人讨厌。两者都有异曲同之意,莫斯觉得,自己能够和丹尼做朋友,做一对知心知己的朋友………… 只可惜,这种友谊是短暂的。就在今天,莫斯跟丹尼分裂了,丹尼在危机关头之下居然抛下了自己跟众位同学,还吸引丧尸来追杀自己和白晴雯还有林晓茹。为此莫斯感到很是不解,为什么丹尼会如此痛恨自己?是真的因为自己富有?还是因为自己的学问?又或是…………自己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 顿时,莫斯绝望了。 莫斯开始为自己的命运而绝望,为自己的悲哀而痛苦,也就在他眼看着白晴雯为了掩护自己跟哭喊着的林晓茹朝着猎手们勇敢地冲去时,莫斯才突然惊醒,原来这个世界还是拥有友谊的! 那一刻,莫斯想起了自己幼时罗顿跟他所说过的话,那句话让他一生都难以忘怀。所以,他才对林晓茹产生了爱慕之心,因为他想从林晓茹的身边学习什么叫做真正的感情………… —————— —————— 眼看着克里斯三人的瞳孔逐渐放大,满脸一副震惊的表情,莫斯忽然觉得非常有趣,于是,他走到克里斯的跟前笑道,“是不是觉得很震惊?” “你……你真是莫斯·菲特尔?!” “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个莫斯·菲特尔?” “原来啊…………原来如此,难怪我老是觉得你与众不同!”克里斯颤抖着身躯恍然大悟,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一个区区的大学生能够给予他如此强大的压迫力,现在,他总算是明白了。 天才,莫斯是世界公认的天才。 如果转换是别人的话,克里斯或许还可能为那些牺牲的学生们讨回公道,可如果他面对的是莫斯,那就得顾及他的背景以及他的能力了。 没错,相信一个智者的话远远比相信自己的直觉还要好,从单方面来讲,莫斯所造成的车祸是对的。就连傻子都知道在曼哈顿这种充满怪物的地方带着一大群人长途跋涉,那是有多危险?!就算你有十条命,恐怕也抵不过猎手的一爪。 知晓了莫斯的真实身份之后,克里斯和辛尼斯兴奋不断,开始跟莫斯继续交谈起来,似乎完全忘记自己现在正处于怎样的危机之中。 嘀嘀嘀………… 时间在一分分流逝,也就是在克里斯等人聊得兴起之时,突然,安蒂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顿时把众人从平静之中拉回到提心吊胆的境地,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是从天堂掉落到了地狱。 “都他妈别聊了!!!我闻到了汽油的味道,这架大巴快要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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