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魂玄境_第210章 话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10章 话痨 (第2/2页)

个人,就是你!”

    “飞魂山在什么地方?”

    “很好找的,它就在蕉州、梨州、松州和竹州四州交界的地方。”

    四周交界之地?土琅嬛!

    这下漠飞扬真的有兴趣了。首先当然是土琅嬛中的资源,再者,自己答应过琅嬛子,要齐集五行琅嬛玉,将他的尸身带回仙境,交给他的徒弟。

    自己手头已有了金琅嬛,佛衣英也是确有其人,再加上刚得知土琅嬛的消息,这件事越来越有谱了!

    他之所以如此热心地帮助琅嬛子,其实还有个更深刻的理由。

    以他的推算,自己的母亲很可能就在仙境。总有一天,他是要去仙境找她的。如果能结交到佛衣英——据称他已经是仙宗级了,那么说不定在什么时候,他就能帮到自己!

    “好,我跟你走一趟!”漠飞扬爽快地答应了。当然,他也知道,这件事还是有很大风险的。主要是鱼浅歌这个人,他的实力太强,自己很可能会吃亏。但在权衡之下,他还是认为这个险值得冒!

    “痛快,咱们这就走!”鱼浅歌道。

    “我还有个同伴,你不介意我给他留个口信吧?”漠飞扬道。他本想叫上葛里,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葛里的心都在长石樱那儿,他肯定要等她回来。

    鱼浅歌没有意见。漠飞扬便给葛里留了一张纸条,说明自己的去向,又约定几日后在蕉彩城相会。他不知道会去多久,只写了一个大概的日期范围。

    于是,漠飞扬便跟着鱼浅歌,连夜出了流光谷,往南边飞魂山赶去。

    一路上,鱼浅歌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漠飞扬不厌其烦,饶有兴致地听他聊人生聊理想。抓住一次机会,漠飞扬漫不经心地问他,究竟玉王府为何要通缉他。

    “其实,也就是一件小事!”鱼浅歌道,“那天我手痒,偷偷溜进王府里去,想捡一两件趁手的小玩意儿。”

    捡?就是偷嘛,说得倒轻巧!漠飞扬心想。

    “我在府里躲了整整七天七夜——我容易么,总算等到一个机会,走进玉王的卧室。”

    “走进去?”

    “是啊,不走进去难道爬进去?玉王那间屋子,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全是护卫,一个个至少是道宗级的高手!只要不是玉王本人,就算是一只毛毛虫,也爬不进去!”

    “那你怎么……是了,你伪装成玉王?”漠飞扬哈哈一笑。

    “聪明!”鱼浅歌道,“不过我很受伤,好不容易混进去,里面压根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谁想到玉王会这么朴素?真是气死我了!”

    “然后你被识破了?”

    “我被识破了?你看不起我,你不尊重我!”鱼浅歌很生气。

    漠飞扬叹道:“既然你没偷东西,又没被抓个现行,他们怎么会通缉你?”

    “谁说我没偷东西?我能空手而回么?我是这种人么?”鱼浅歌道,“玉王屋里有张大书桌,上面摆着一只白玉雕像,我看整间屋子就数它最值钱,就勉为其难地带出来了。你什么表情,不相信?”

    他摊开手掌,从储物符纸中取出那只白玉雕像,说道:“你看,我一直随身带着呢!”

    这只白玉雕像是一个女子,面目宛然,衣衫的纹理都很分明,做工是极为精致的;白玉的质地,细腻温润,也十分名贵,绝对称得上是无价之宝,但作为王府来说,这样的珍品,则又显得普通了。

    所以,他说从王府里偷出来,漠飞扬还是相信的。

    “但是,他们怎么知道是你偷的?”

    “我留名啦!”鱼浅歌还有些愤愤然,“我很生气,所以就留下名字,告诉他们爷不是好惹的!”

    偷完东西还留名,这简直就是自己作死嘛!漠飞扬很无奈。

    “不过更可气的是,为了区区这么一件东西,他们竟然追了我十几年!”鱼浅歌鼻子里喷着粗气,“就在前几天,我在梨雨城的宅子,就被他们给抄了!”

    “梨州首府梨雨城?这么远他们也追来?”漠飞扬吃了一惊。十几年,整个十州大陆,这究竟得多大的仇啊?那玉王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

    “就是嘛,像疯狗似的!幸亏有恒落星及时提醒,不然我早蹲大牢去了!”鱼浅歌道。

    “七大散修高手之一的恒落星?”漠飞扬奇道。

    “就是他!老恒人不错,我在这世上唯一的知己,就是他了。”鱼浅歌笑道。

    数日后,他们来到飞魂山一带。鱼浅歌道:“飞魂山中有个小家族,也姓鱼,我曾救过他们——千万别以为我是好人哦,只是因为同姓,我才一时性起救人的。他们将我视为大恩人,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到时你别乱说话。”

    漠飞扬点头应允。

    “发现宝贝的,就是他们。我们先去那里。”鱼浅歌道。

    进入山中,先去鱼家庄。鱼浅歌夸说自己当初如何救人,如何英勇无畏,说得唾沫横飞。漠飞扬莞尔一笑,心说以你的实力,还需要吹么?

    到了鱼家庄,鱼浅歌大喊一声,“孩儿们,老子回来了!”

    推进门去,鱼浅歌顿时脸色大变。

    庭院里面,竟然到处都是尸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