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14章致富之路 (第2/2页)
刚开始刘子遥觉得放小引子的活很好,可以坐着不动,可没过多久发现有时会腰酸背痛,但为了拿到零花钱,同时感觉这时已失去了走村沿路卖冰棒以及满山挖半夏子的“致富”财路,如果这时眼前这个都干不了,“致富”的路子真找不到了。 一段时间下来,刘子遥与小仔发现放引线的职业快的话每天也可以挣到四毛钱到六毛钱不等。这比满山挖半夏子好像要强一点,没过多久,刘小粥也加入了刘子遥与小仔的队伍。 而正是白水镇的支柱产业鞭炮,这种拆下来一个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养活了白水镇的人,而不是传说中白水镇人从小到大见都没见过的那个伟大领袖养活了中国人,他们在大多数情况有部分人最多只承认袁隆平,不会承认别人。 那时候刘子遥与小仔以及刘小粥如此卖命,最主要的也是为了学校每个学期到镇上看电影作经济准备,亦或者碰到五一节假日以及国庆到镇上当闹作经济准备,那时的小孩子都村里的小学上学,很少外出,所以他们一定要抓住这几次外出的机会。 外出当然不能身上没钱,那时的家庭普遍没什么钱,刘父在镇上上班每天还有十几块钱,有时碰到财政困难,有时两三个月发不出工资。刘母的情况则是除了要做完家里所有的家务以及很多农活之外,剩下的时间才能编织鞭炮,她每天只能挣到四块到八块钱之间,而家里所有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都需要花钱,也拿不出什么零花钱给孩子用。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白水村的孩子们只能自己想点能力之内的办法。
那时的小孩子的书包里都没有什么课外书,等到刘子遥与小仔读四年级的时候,刘子遥与小仔书包却分别有漫画版的、、以及。这些都是小时候刘子遥与小仔努力的结果。 每次看见刘母累了,刘子遥就会上前去给刘母读一段笑话,漫画加简单文字版的估计是白水村小孩子当中的第一本课外书,刘子遥非常爱护这本书,那时很多小孩子要向刘子遥借这本书,刘子遥还不太愿意,即便愿意也规定时间一定要两天之内归还。 当年那本漫画加简单文字版的是刘子遥与小仔到镇上书店买的,当时上面的标价是三块九毛九,其实就是四块钱。四块钱在当时孩子们当中确实数目很大,而且当时刘子遥身上只有五块三毛钱,当时小仔觉得太贵了,一定要跟店老板讲价,当时没有盗版的概念,店老板说这个不能讲价的,全国都是这个价。 但刘子遥还是咬牙把买了下来,其实这不是一个很励志的故事,如果换成很励志的故事,刘子遥应该买一本或者之类的,很多成功人士回忆小时候之时都这么回忆的,但问题是他当时能看得懂与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即便是漫画版他们也不懂。而且最主要的是当时镇上的书店也没有与卖,听人说只有县城的大书店里才有的卖。 所以之后的刘子遥想,即便他哪怕以后成功了,回忆小时候的事,他还是会说当年看得是、、以及,还是漫画加简单文字版,实在复杂的,上面还有拼音标注。 而那时的小仔只对漫画版的感兴趣,他觉得黑猫警长帅呆了, 有顶威风的警帽和一辆霸气的摩拖车,还有一个原因是便宜一点,只要两块多钱就可以,它没有那么厚。 刘小粥则对没有兴趣,她觉得黑猫警长在欺负那些老鼠,因为黑猫警长不但有摩托车做行驶工具,还有手枪,老鼠不但长得个小,还什么抵挡的工具都没有,猫本来就天生有抓老鼠的功能,现在不但配了跑那么快的摩托车,还有配枪,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哦不对,这不是欺负鼠是什么? 所以刘小粥喜欢,她喜欢书里面葫芦兄弟的爷爷,因为里面葫芦兄弟的爷爷很像刘小粥已经逝世的爷爷,爷爷在刘小粥很小的时候经常抱着她在村里逛来逛去,还会逗她玩,给她买好吃的。除了里面的爷爷外,她还喜欢葫芦兄弟,喜欢他们众志成城,智斗蛇妖和蝎妖。 不过刘小粥喜欢只喜欢一个月,一个月后她就不喜欢了,她变成喜欢了。当时刘子遥问她为什么,刘小粥红着脸说葫芦兄弟是男孩子,我阿姨说了我这么小就喜欢男孩子是属于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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