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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好吧,就叫雪毛。 (第1/2页)
第一卷草根少年也修仙 第九章好吧,就叫雪毛。中文请使用本站的拼音域名访问我们.[1/1页] 从朱小超这儿没问出老爸的动向,程翔只好硬着头皮回家,他倒是不怕老爸的巴掌,这么多年都习惯了。而且现在他感到自己在反应速度上有着质的飞跃,早先挨巴掌时,借着前世的强大精神力,他就能把握住老爸巴掌的轨迹,只是躲不开而已,今天,估计躲开没问题。毕竟自己已入了修真门槛,而老爸还是凡人。 回到家时,老爸居然不在家。 程翔倒也没在意。老爸经常不在家,有时加班,有时去朋友家打牌喝酒,整夜不归也是常有的事。不过一般老爸会留个字条在家,程翔里屋外屋找便了,也没找到任何字条。 从昨晚到现在,程翔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了,虽然在旅馆要了馒头,修练前没吃,修练后却因整个人臭到极致,哪里还吃得下馒头。现在老爸不在家,程翔只得自己下厨。 煮面条,炒鸡蛋,这是他唯一会做的。 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找出食品材料,他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这才想起,自己不会下厨,这不还有个巫从言吗,有着三百多年经历的巫从言,虽然在厨艺方面不是专长,但他毕竟活过三百多个年头,光是他用在做饭上的时间,加起来就比人间的特级厨师修练厨艺的时间长多了。 很快,程翔做了三个菜,自己尝了尝,立时美得眼睛都要大两圈。太好吃了,居然能自己做出超出自己想像的美味,看来这辈子不必发愁没好吃的了。 晚上,老爸依然未回。程翔躺到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以前感到自己的梦境不可思议,现在才发现,现实中的自己,比梦境更加不可思议。 想想昨晚,都觉得疯狂,面对一个不明底细的怪人和一具傀儡僵尸,他心里居然没生出丝毫惧意,恐惧是人们规避危险的本能,他却似乎失去了这种本能。*/.//*差一点,躺在西山郊野的尸体就是不是巫从言而是他自己。 反过来想,也幸亏是没有逃跑啊,现在居然拥有了法力和饲魂,还有大量的灵巫族修真法门印刻在脑海里,可以随时修练。 对了,还有芥子袋,里面的法宝和钞票,都是意外之财啊。那些法宝,自当一一研习使用方法,而钞票,这种东西是根本不必发愁如何用的,钱到用时方恨少啊。嗯,不能忘了,那个何森副市长,还得继续敲他。 前世记忆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程翔的脑海里。原来多年来一直梦见的场景,在同一个丛林村落抗击来犯的敌人,就因为那是自己的葬身之地。那是自己在前世最后的记忆。他相信,那个出手击杀自己的,是个神,只有达到神的力量,才对前世强大的自己有着一击必杀的威力。可,那是哪个神? 模糊的记忆中,并非所有神都敌视他,在他身边,有几个衷实的患难与共的伙伴,其中有人,有魔,有龙,也有神。但谁是他的敌人?他却一个也回忆不起来。 不过他惊讶地发现,那些在梦中记忆犹新而醒来就再也记不起来的魔法咒语,现在好像记得一些,比如,召唤灵狼:以丛林之神安法西拉的名义,召唤你,不死的灵狼,为我战斗! 念完咒语,程翔下意识地去看周围,会不会真有灵狼出现。 四周静谧如前。 程翔自嘲的笑了笑。想啥呢?咒语是奥克兰迪斯大陆的德鲁伊土语,说句汉语就想召唤,实在太意想天开了。 不过,如果用德鲁伊土语来念咒呢? “安特,安法西拉诺,依及拉,乌拉萨安拉,阿贾克拉斯!” 房间里,透出一股灵动的气息,一股不寻常的味道,掠过程翔的鼻腔。 身旁,什么东西在低喘? 不待亮灯,程翔就看到一双蓝宝石一般闪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抢眼。打开灯后,他整个人都傻了。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激动得快要跳出来了,这居然是真的,一头不死的丛林灵狼,居然真的被招唤出来。 程翔感到很奇怪,这种召唤灵狼,虽然和傀儡僵尸不同,有着自主的意识,但它的存在,是要一靠着一直消耗施法者体内的法力才能够存在的,他这一世,根本没有进行过魔法冥想,体内不可能有魔法法力,怎么能维系着这灵狼的存在? 简单地检查一下体内,程翔不禁狂喜,原来,这灵狼竟和饲魂一样,是依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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