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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做一回圣人 (第1/2页)
疯狗骑在张虎心腹小弟的身上,瞅着常乐和张虎俩人,有些发懵,茶室里的俩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打斗,反而相视而笑。 “乐哥,快,我这边挡不住了,赶紧扯呼。” 大丧背对着茶室,看不清茶室的情况,听见里面砰砰乱响,还以为打起来了,着急的叫喊。 “住手!” 常乐和张虎同时开口。 常乐无语的看着张虎,“早知道就不来这里谈了,直接去我的拳馆多好。” 张虎也是很无奈,摊开双手,声音不阴不阳的,“看来乐哥手下多猛将啊!” 大丧摸着脑袋,拄着拐杖,对一旁的疯狗问道:“啥情况?” 疯狗低声说道:“不知道。” “那就先这样,改天有机会我请虎哥喝酒。” “也好,咱们这种人还是喝酒比较爽快,喝茶,有些装哔了。” 张虎虽然说话的声音不阴不阳,但是为人,绝对是个爷们。 “虎爷,用不用兄弟把他们留在这?” 张虎的心腹小弟刚才被疯狗打了一顿,脸上竟是乌青,此时恨不得把常乐一起留在这,这样他就能找疯狗报仇了。 张虎瞥了一眼心腹小弟,冷哼道:“你们一群人都拦不住人家俩人,还特么好意思再动手?废物。” 依旧是疯狗开车,大丧坐在副驾驶,常乐依靠在后座,常乐这人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那就是每次出行,身边只有这两个人,多一个都没有,但也没有人敢对趁机对付他,因为曾有人以为常乐身边人少,就动他,反而被常乐连根拔起。 三人,三把刀,平淌一条街,可见三人战斗力彪悍。 “乐哥,张虎你俩在茶室打了三分钟?” 疯狗已经想明白今天的事了,顺便也想知道张虎的战斗力。 常乐轻笑一声,说道:“若放在今天之前,我真不是张虎的对手,这个人很强。” “有多强?看样子和乐哥平分秋色。” 大丧在一旁开口。 常乐思考了一下,说道:“格斗,他比我强,搏命,他先死。” 疯狗和大丧俩人顿时不说话了,搏命,谁有常乐拼?反正至今天,俩人没遇到过。 “乐哥,今晚去哪?” 大丧扭过头看着常乐,说道:“要不今晚去新场子吧?在大学城那边,那边全是学生妹。” 常乐笑了一下,说道:“看你那春心荡漾的样子,你决定吧,不过晚上要去接嫂子回家,把握好时间。” “遵命。” 大丧一听常乐同意去新场子玩,顿时乐的屁颠屁颠的。 而坐在后面的常乐眼神如星空般深邃,因为他发现,他此时的力量能对抗内力十重天,他开始思考怎么利用这股神奇的力量对抗杨家了。 ※※※ 林萧潇是一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基层民警,每天不是找走丢的猫咪,狗狗,就是劝解吵架的居民,这和她预想中相差太多了。 她原本以为毕业之后能冲击在第一线,抓捕罪犯,没想到,毕业之后直接下放到基层,遇见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昨天,林萧潇在上大学的弟弟口中得知,大学城附近的娱乐场所有人贩卖摇-头丸,这让一直苦于所学无用的林萧潇顿时来了精神。 所以,今天下班之后,林萧潇穿着从来都不会穿的衣服出了门,打车来到大学城,随便找了一家酒吧,走了进去。 刚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青年独坐在吧台喝酒,林萧潇深吸了一口气,暗自给自己打气,她在警校学过伪装,她觉得自己就算是没来过酒吧,此时这身打扮也不会让人觉得她是警察,只会觉得她是小太妹,因为只有小太妹才会穿成这样。 的确,当常乐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穿着短裙,黑丝,抹胸,小夹克,还画着浓妆,拳头大的耳环时,顿时笑了,环视四周,发现小太妹是在看他,常乐有些诧异,对着小太妹举起酒杯,“请你喝一杯?” 林萧潇没想到这个青年会请她喝酒,下意识的想说她不喝酒,可是一想起来今天的任务,咬着牙坐在青年旁边,“好啊。” “喂,你是做什么的?” 常乐觉得这个小太妹很有意思,虽然化妆化的很夸张,但是给人一种很清纯的感觉,与这个夜场格格不入,还有,小太妹不时的偷看周围的环境和人,感觉就像是第一次来。 “我是警...精神病院的医生。” 林萧潇差一点就把自己的身份说出去,不由有些气恼青年管的多,反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常乐思考了一下,说道:“我是混社会的。” 林萧潇一听,撇着嘴看着常乐,“拉倒吧,还混社会的,你咋不说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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