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楔子:大学毕业 (第2/7页)
。有力这样的脸作为加成,他绝对不能朝着“瘦”这个字考虑的壮实身材就有点朝着“肥”的方向发展了。 现在已经是毕业后了,所以同租的人也变化挺大。有人走了——比方说刚刚离开的董越——也有人进来。整体来说整个住在大学城的应届毕业生数量正在萎缩中,比方说现在这个原本可住六人的寝室里住的只有三个人了。就算三个人,都是有人搬进来的后果。 这位新搬进来的就是吴兵——不是同一个班,是同一个系,彼此之间也是认识的。其实他之前就住在隔壁,不过住一起的同学统统都找到工作搬走了,他独自一个不好呆,于是干脆搬到这个房间里,和任健他们几个住一起。 “他以前是我的合伙人。”任健说道。 “做你贱人的合伙人?那可真亏大了!”吴兵露出一脸夸张的表情。 任健的姓名常常被大家倒过来念,也就是谐称“贱人”。这就是他的绰号,其实当初他的绰号是“jianian商”,但是最后升级成了现在的“贱人”。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这话一点也没错。任健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jianian商,而且他一直把这个理想挂在嘴头上,从不忌讳这一点。 要说人类的天赋真的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比方说贱人,读书成绩很一般,但商业嗅觉就特别灵敏。四年前,任健刚入学不就,就展现出这方面的天赋:那个时候超市里西瓜卖三块钱一斤,贱人愣是有办法找到一块半一斤的西瓜。 良好的天赋还需要后天的志向配合。贱人的志向就是成为一个商人——最好是jianian商,因为jianian商最赚钱。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宣布,自己会从小生意干起,迟早有一天成为大老板。当然,这年头想成为大老板可不是嗅觉灵敏就能成功的。不过最后,所有认识任健的人都承认,贱人至少当个小老板肯定不成问题——起码能当那种在医院门口摆水果摊,并将烂果子混在好果子里面一起卖给来医院探病的人的小店主。 有那么一段时间,贱人经常从校园的同学们那里接订单,然后去买西瓜。数量之多,让他不得不借了辆三轮车才拉回来。于是管他叫“任健”的人少了,叫“jianian商”的人多了。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烂掉的、虫蛀的水果切成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的事情曝光之后,“jianian商”就改成了“贱人”。 没错,整个女生宿舍都这么骂他。最不要脸的是,他居然把不知情的同班女同学拉来帮他推销。 自此以后,“贱人”的外号名至实归,无人可以动摇。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得上一个名人,臭名昭著。 任健随手一个枕头砸过去,吴兵接住枕头,吃吃的笑着。 “他和你合伙干什么了?被你雇佣剥削的?” “什么叫‘雇佣’,我们是合伙做生意。其实就是我的水果买卖啦,如果不是他帮我搞定了舍监,我的生意怎么能做进女生宿舍里面去?” “他怎么搞定舍监?送免费水果?”吴兵大为好奇。 “这可是商业秘密,怎么能随便告诉你呢。”任健真真假假的说道。“想知道,你问他。” “不说就算了……不过,他怎么现在还没找到工作?” “其实本来是找到了,可惜被搅黄了。”任健说道。“知道不,之前那次公务员考试,他笔试得了第一,害的大家都羡慕了一阵子。公务员,铁饭碗,听说还能安排房子,谁不羡慕啊?” “被搅黄了……贱人,这是什么意思?被谁搅黄了?” “我们班的李平复。听说过这个名字没有?班级里……也许是全校家里最有钱的,据说老爸是一个大集团公司的老总。拼爹就能把所有人拼到山沟沟里面去。” “李平复?就是那个每天开私家车上学的学生会干部?”说起这个名字,吴兵立刻想起来了。“我当然知道,也是学校里一个名人啊。” “没错,就是那个李平复。就连私家车,他也是常换,有一次开到学校的居然是宝马7系的,让教课的教授都跑到窗边看了几眼。”任健说道。 “李平复那种人,怎么和陆五卯上了?” “还不是为了贫困助学金的事情。助学金就是学生会那边安排的……其实助学金安排给谁有什么关系?陆五那个家伙就是死脑筋,完全不关他的事,他愣是给学校领导写了检举信。结果李平复就放话出来,说要让陆五后悔。其实同学之间,同窗四年,有必要弄得这么紧张吗?” “然后他就搅黄了陆五公务员考试的事?” “也许是他出面搅黄了,也许只是他出来卖弄。”说道这个,任健真的有点感叹。“反正他特地跑到陆五面前亲口说是他干的。然后呢……正式消息也来了,陆五面试考砸了。到底是真的考砸了还是别人使坏那就只有天知道了。现在大家都各奔东西,陆五这种没找落的情况真的不多了。” 任健说的是实情,因为现在还住在这里的三个人,其实除了陆五之外,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别看任健现在这么吊儿郎当,实际上他已经找好了工作。或者说他已经决定和人合伙“创业”,开一家小店。前期的工作都已经做好,只等着开始装修(这段时间天气太热,装修一时无法开始)。既然事情一时无法开始,他没理由不好好利用现在的条件,养精蓄锐。 吴兵的情况更好一些——他成功的被留校任用了。学校给他安排的宿舍就在边上,所以他一时之间倒也不急从这里搬走。 “如果再找不到,估计要回家去了吧。”吴兵有些惋惜的说道。 “不,他已经决定不回去了。” “不回去?为什么?”吴兵一时之间想不明白。“找不到工作的话,家里人也会要他回去的吧?” “听说他家里有事。”任健已经回到自己的床铺上。这种炎热的天气,房间里又没有空调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躺在床上吹电风扇,啥也别动。“反正他说自己不想回家了。” “什么事情?” “你怎么跟好奇宝宝一样!”任健斜眼看了看对方。“能让一个人在外地怎么也不愿回家能有什么事?还不是家里爹妈那边的事情!提醒你哦,这种事情最好少提,免得让他心里不痛快。” “屋漏偏逢连夜雨。”吴兵轻轻的说了一声。 一小会之后,房间的门再一次打开了。陆五从外面走进来,看起来神清气爽。这样一个澡洗掉了一个人身上污垢和汗水,让人油然产生一种新生感。 陆五走到边上,启动了自己的电风扇吹风。他的电风扇是一件很破的电器。因为塑料老化的缘故,电风扇的外壳破了好几处,甚至能看到里面的电线的金属丝,怎么看怎么危险。电风扇的底座也不牢,吹起来就会微微摇晃并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说句不客气的话,假如它此刻立刻倒下去变成一堆金属和塑料的碎片也没什么奇怪的。 当然,在大家随时可能离开,各奔东西的此刻,这个老旧电器反而没人在乎了,这也算是站好最后一岗。每个人都知道,等到这里的人都走了,或者是这个酷热天气结束,它就会进垃圾堆。 “今天去应聘怎么样?”任健问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