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姿莲华_第八十七章 完全魔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十七章 完全魔化 (第1/2页)

    大战一触即发,在如此剑拔弩张的时刻,常拜君突然朝一旁的树丛中一瞥,冷冷道:“滚出来。”

    清晨的阳光中,一名赤衣的男子缓缓走出,右臂上一条赤色的毒蛇一对蛇眼犀利得吓人。

    北偌心一沉,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时候邓堇破居然也来了!

    常拜君微挑眉,看着兀自浅笑的邓堇破道:“笑面魔君邓堇破,你怎么会在这儿?”

    邓堇破恭恭敬敬道:“回仙皇,在下是有些私事。”

    “你也想要乌瞳石”常拜君危险地眯起眼。

    “仙皇哪里的话,在下怎敢与您抢东西,在下只是要这女子的命罢了。”

    两个强大的男人同时看向北偌,常拜君当即漠然道:“随你。”

    “多谢仙皇。”

    面对虎视眈眈的两人,北偌紧紧攥着轮回剑,体内灵力悄悄涌动起来。

    却听“唰”的一声,眼前的常拜君突然失去了踪影,紧接着脊背一阵剧痛,身体毫无征兆便飞了出去,重重摔在湖畔。

    来不及召唤鬼脸面具,她甚至没有时间挥剑,便这样中了招,仙皇果然不是盖的!

    她艰难地抬头,一身黑衣的常拜君站在她原先的位置,嘴边的笑容如同一把锋利的刀,狠狠刺在她的心头上。

    知道你和我之间的差距了吧,知道你自己到底有多弱有多渺小了吧!

    视线被一抹赤色挡住,邓堇破含笑的声音自头顶传来:“好了大美人儿,到我们的时间了。放心,我下手很快的,保你一点痛苦也没有。”

    他手臂一震,手臂上的赤蛇嘶嘶吐着蛇信游向北偌,速度快得甚至化成了一抹红光。

    然而紧接着一道紫光闪过,猛地截下那毒蛇,眨眼间掠上高空。

    一声嘹亮的鹰鸣,宾月迅速将那毒蛇丢进湖泊里,哪知那蛇居然能凭空而行,在高空如履平地,与宾月缠斗起来。

    与此同时,北偌已唤出鬼脸面具,持剑冲向常拜君。

    然而尚未接近二十步内,一柄魂力凝聚的长剑瞬间出现在北偌面前,气势汹汹地袭来。

    那长剑速度快得惊人,估计以宾月的速度也是截不下来,北偌更是逃不脱。

    她真实而痛苦地感觉到自己就是一个蹒跚而行的老人,而那长剑则是划破虚空的箭矢,她根本避不开!

    钻心的痛!

    长剑将北偌直接钉在树干上,而后消逝于无形。她捂着被洞穿的胸膛,面色惨白如纸,而常拜君自始至终没有回过头。

    他沐浴在乌光之中,兴奋地喃喃说:“乌瞳石啊,乖乖成为本皇神斧的第二斧魂吧!呵呵!”

    “常拜君!”北偌徒劳地朝他怒吼,却根本无法阻止他伸向东恒的手。

    邓堇破走上来,以长枪指着北偌,不过他不急于动手,同样是看着常拜君,很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常拜君的手掌竟直接穿进了东恒的心脏处,顿时鲜血直流,一路引发令人头皮发麻的血rou蠕动的声音,竟是想直接取出他的心脏。

    “不!东恒,快逃啊!东恒!”

    似是为了回应北偌的尖叫,一直不曾有动静的东恒突然睁开了眼,一双眸子彻黑似两个能将光都吞噬的无底洞,但偏偏又有奇异的光芒在其中流转。

    常拜君手上动作未停,面色竟依旧很平静,好似他此时大掌插入东恒心口处,一路直取东恒的心脏并不是什么大事:“奉劝你安分一些,要是取不到你的心脏我就杀了你的主子!”

    无视着身体的剧痛,东恒淡淡道:“想要我的本体,直接取心脏这方法可不是很明智。你放了她,我自行显出本体随你走。”他瞟一眼北偌。

    常拜君冷笑:“本皇不需要和你们讲什么条件!你们也没有这个资格!”

    他残忍地瞪大眼睛,手上一顿,而后突然向外一扯,大量的鲜血猛地自东恒胸前的血洞之中喷涌出来,飞扬的血花在空中划出道道弧线,在晨光下闪烁着温暖的红光。

    一切好像被放慢到极致,一瞬间似成了永恒的长度。

    彼时两人之间隔着那道喷涌而出的血柱,宛如隔着一条窄窄长长的忘川河。

    那边东恒无力地倒下,他抓紧最后一个呼吸的机会,耗尽最后一丝生命对着彼岸的北偌微笑,那样安详的安慰的笑容,似是想舒缓她愕然又悲恸的容颜。

    “啪!”

    东恒应身而倒,北偌蹲坐在地上,整个身体的血液好似随着他眸光的黯淡冻结,没有呼吸,不会思考,也似死了一般!

    她与东恒仅仅认识了三日,结果三日他便因她死了,是她害死他的!

    她是这么无能,连身边的人都保护不了!

    但,有什么冲她来就好,为什么一定要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们

    失去了心脏,东恒的身体几个呼吸后便化成了灰烬。

    常拜君捏着的尚还跳动着的血淋淋的心脏,亦随之变成一堆尘土,小土堆之中露出一颗黝黑的晶石。

    “呵呵,找了你几十年,今日终于是到手了!”常拜君呵呵地笑道。

    一股极为寒冷血腥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