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榻前誓言 (第1/1页)
傍晚时分,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斜阳残似血。 景仁宫内,所有下人都已经退下,只留熹妃和宜斓二人独处,说些怕隔墙有耳的话。 熹妃神情悠闲,把玩着手里的翡翠福镯,得意道,:“有了彩云这枚棋子,以后顾氏的一举一动可就休想逃过本宫的眼睛,若是她再敢恃宠而骄妄想爬到本宫的头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宜斓应和道,:“顾常在哪有资格和您较量,她也太不自量力了,以为享有皇上一时间的专宠就能独霸后宫,行事嚣张丝毫不知收敛,简直是愚蠢可笑。” 俗话说得好,风水轮流转,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后宫,谁没被皇上宠爱过,可又有谁的恩宠长久过,一时的圣宠给不了后妃们一辈子的幸福安康,只不过是短暂的欢愉罢了。 熹妃自皇上还是王爷时便入了王府,时至今日,身份已经从一个不起眼的格格升至了尊贵的妃位,这中间所经历过的荣辱起伏不是常人能够想象到的。见惯了皇上对其他女子的宠爱,熹妃早已没了妒忌之心,不会像其他人那般喜欢争风吃醋,为了恩宠而明争暗斗。 在皇上眼里,熹妃是贤惠体贴善解人意的,从不会为了多一次侍寝或是多一些赏赐而纠缠不休。可在熹妃心里,一切却不是如此简单,她并非不争不斗不抢,只不过她看重的不是虚无缥缈的恩宠,而是地位,权力,以及皇上的信任。 人人皆以为熹妃是皇上最宠爱的后妃,所以才能坐在高位手握大权,实则不然,皇上是个念旧之人,熹妃陪伴在他身边已有多年,他对熹妃的好只不过是出于长久以来的信任和照顾而已。 这些熹妃都懂,所以她从不介意哪个妃嫔承蒙圣宠最多,但是却最见不得别人有威胁到她地位的势头,一旦发现,非要先下手为强斩草除根不可。 皇上子嗣不多,皇后体弱无子,她的儿子弘历又是如此出类拔萃,这未来的太后之位,她已是志在必得,容不得任何人挡路。 “对了娘娘,春香报上了长春宫那边的消息,知道苏答应死了之后,墨鱼很是难过,一直痛哭不停甚至都晕了过去,看来她对那个不中用的主子还挺有心的。”宜斓汇报道。 熹妃听到此话后脸上浮现出了满意的笑容,:“很好,这正合我意,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去办。” 老谋深算的熹妃已经查明墨鱼的身份,她不打算马上去向皇上揭穿,而是要让这假戏真做,进而使墨鱼成为真正的妃子,成为她计划中重要的一环,这样一来,她的手里便有了两颗棋子,只要一切顺利,她就可以如愿地cao控后宫局势。 长春宫。 墨鱼睁开眼,眼睛重得抬不起来,长长的睫毛上挂着繁重的泪珠,眨了几回,晃晃悠悠地跌过下来,视线迷迷蒙蒙的,透过依稀水汽,映出一张模糊的脸庞。 她就这么一直看着苏答应,悲伤的眼神投过去,传递出无限的痛苦和思念。 经历了号哭和晕厥之后,此时的墨鱼略微冷静了下来,头脑里也清醒了不少,固然再悲痛,她也要强忍着不能让自己颓废下去,接下来还要很多事情要做,苏答应的身后事,还有背后的死因和真相,她都要一一办妥善查清楚。 现如今墨鱼顶着苏答应的假身份,当然就不能够再把主子被害之事向上汇报了,要不然不仅她会性命不保,还会连累着主子一起跟着承担罪名,不得安宁。 看来一切只能靠她自己了。 墨鱼揉了揉红肿的眼睛,然后勉强站了起来,凑近苏答应的尸体从头到脚仔细察看,若是被人加害,从尸体上就会看出端倪,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果然,苏答应的颈处有异,厚重的衣领盖不住脖子上深紫色的勒痕,墨鱼从这痕迹上便能看出,歹人是用绳子之类的长物勒死苏答应的,好大的胆子! 想到主子临死前所遭受的痛苦和恐惧,墨鱼心如刀绞。她确定苏答应在宫中没有任何仇人,也不曾在之前得罪过谁,身为最末等的答应又成不了别人的威胁,那到底是何人费尽心力要对处事不争的苏答应下手呢。
墨鱼不解,即便是要除掉苏答应,也应该冲着她来才对,毕竟现在她才是名义上的主子,顶着苏答应的名分赴贺春宴,进养心殿,宫里不少人都已经识得她了。既然能找准真正的苏答应下手,就说明谋害之人定是早已知道她们二人真实身份的! 知晓长春宫里没有其他宫女太监,趁着墨鱼外出其间,偷偷溜进来勒死手无缚鸡之力的苏答应,神不知鬼不觉,手段的确高明,但也恰恰说明此人处心积虑谋划已久,并且很是了解长春宫的具体情况。 墨鱼想了又想,符合她所推测出来条件的貌似也只有顾常在了,顾氏骄纵蛮横心肠狠毒,一定还对先前的事情怀恨在心,算得上是有动机的。 墨鱼想到了今日彩云欲推她入水之事,不由地多了几分确定,猜想到很有可能是假借邀约的名义,实则是想把她支开,来一记调虎离山,同时将她们二人一同夺了性命,实在是狠毒。 当然,尽管她对顾氏和彩云颇有怀疑,但却没有充分的证据,并不能就这么妄下结论,要想抓出幕后真凶,光靠猜测可不行,必须得从长计议一步一步来。 “主子,我知道你是被jianian人所害,你放心,我一定拼尽全力帮你找出凶手,还你个公道,不使你枉死。”墨鱼跪在榻前对着已经逝去的苏答应承诺道,她的脸上有悲伤,有不平,有愤恨,更有不移的坚定。 纵然我只是一介无权无势的宫女,也绝不要向无耻之徒们低头,父母给予的身家性命,岂能由那些卑鄙小人做主?我偏不遂了他们的愿,这血债,必得有人以血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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