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完结 (第2/2页)
镜说:“你最大的麻烦不是大意,而是贪心……如果只是为了嫁祸谭老头和常嫦,你已经成功了,早该逃之夭夭,可还是没离去,依旧在这一片儿装神弄鬼,可见这里有着你很看中的东西……我猜,是那些赃物或是钱吧?” “怪人”瞳孔收缩,脸色立马变了。 镜继续说:“这一片原本荒凉,还有个破烂回收站,是埋藏东西的最佳所在,但不久前回收站要拆掉盖大楼了,这些草地估计很快也会规划开发,你的宝藏将藏无可藏,更可惜的是,你的团伙除你和常嫦之外,悉数落网,你没有可以信任和指挥的人,只好先将这一带制造成无人区,再自身慢慢搞,但这也害了你,如果你不是对警察的仇太执着了,开头就和常嫦一起转移赃物,而不是利用和加害她的话,兴许早就逃亡成功了呢。” “怪人”终于无力地耷拉下了脑袋。 兰蕾和孙警官及小韩商量后决定临时让分局增派人手,连夜搜索这一片的荒野地带,力争找到相应赃物赃款,那也将是指控“怪人”的最佳铁证。 不理警方的忙活,事务所二人来到了一边漫步歇息。 “助手君,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镜悠闲地对方良说。 “助手君”……这个称呼,一时让方良兴起怀念之感,他想了想,说:“这个怪人是侏儒么?” 不然不会能钻进那么小的皮囊里。 镜想了想,说:“或许不是,而是双腿残缺……不,准确说,他应该没有双腿,但是能在腿根上套上类似足具的东西,在双臂上再套上近似的足具,这样在地面跑起来就可以像是背部平坦的寻常四足兽了……对了,你不是在案发那夜见过一个掠地的黑影么?应该就是他。” “这……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方良放弃了一步步发问,干脆让镜来整体性地讲述一下。 镜说:“好吧,我就从头说起。”
“这个怪人做这一切事的动机,我想不用细述了,就是了结集团案件、复仇、守护赃物!” “怎么做,首先要从谭老头说起。” “我估计谭老头应该原先是一个捡破烂的,不,更可能是个流浪汉,从他居所的怪味儿,屋后积攒塑料瓶的习性就可感觉到,最重要的,他之前没有手机,一个社会人,但凡有一点儿社会交际,或者存着这方面的一点心思,也都会拥有手机的。” “但谭老头后来是有手机的,就是凶手给他买的,谭老头的卧室底下,灰尘的地上有个长方形的压痕,那应该是手机不小心掉落时留下的,连摄像头的小孔都显示了出来。” “为谭老头买手机,是为了方便私下的联络,不必通过前者卧室的固话通讯好免除证据,但是,给谭老头配备手机,应该是最近一段时间,不会超过一月。” 方良插口问:“也即他们是这一个月内结识的?” “不,谭老头和凶手的认识,至少有三年了,谭老头是凶手三年前买通厂方而安插进里的棋子,就为了仓库那案子。” “啊……我有些明白了,那个怪人原来自三年前就在筹划了!” “嗯,案发那夜,7点31分,凶手用手机将谭老头叫进仓库,打晕了谭老头,夺掉手机,等常嫦进来就杀掉谭老头——” “等等,”方良说,“凶手是何时进去仓库的?” “当然是通过后面那扇小窗。” “啊,不是说玻璃窗成年人钻不进去么?” “能否钻进钻出,无非是个肩宽的问题而已,你看方才被捉的凶手,本身就十分瘦小,再饿一饿自己,收拢一下双臂,钻进去还是有可能的,如果真钻不进去,狠狠心,砍掉一只胳膊,也不是不可能。” “那也不对呀,窗户的插销不是在内部被插着么?从外面如何进入,打破玻璃是会被鉴定出来的。” “真麻烦,我给你顺序讲一讲吧……我前面不是让查过大箱子小箱子的事么?凶手在案发前十天的时候,买通一个商店货检员,躲进了小箱子里,进入了仓库,注意这是他第一次进入,然后从箱子里出来,利用其他货物之类爬到气窗那里,开启插销——开插销将是关键一环。” “这第一次进入仓库,如果幸运,他可能发现自己可一次性钻出窗口,不幸则再从小箱子被运出去,重点是,可以记下来窗户的尺寸。” “从窗户出去后,如果那窗户原钻不进去,他可以依照相同尺寸制作一个假窗,练习、修正体型,直至成功,所以在案发那天他可以顺利从后窗爬进仓库——前提是内部插销已被打开。” “你知道凶器为何是一把长有一米的剑么?因为这种剑可以穿透胸口,让刃尖透到人体后背,只要临时躲在死者身后用重物击打刃尖,短剑就会主动飞出去,当然可能有声音,但伪装惨叫蒙混过去就行。” “杀完人,引爆多次带进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凶手快速爬上窗户,钻出去,用爪臂吊在窗台外,让窗户虚掩,等爆炸发生,玻璃自动爆开,凶手再用另一只手探进窗户里,把仓库内部的插销推上,跳下后窗口,利用夜色和皮囊,逃之夭夭,凶案完成。” 说明白了,就半点不稀奇了呢。 方良想。 (本书OVER!) 作者语: 这最后一个故事,本想写个密室杀人案的,可看内容也知道,失败了。 另外,本书也到了真正结束的时候,因为状态实在不剩了。 本书人气虽惨不忍睹,但应该有下本书的,所以如果收藏一本书不占书架位置的话,希望诸位不要从书架下架,开新书活络气氛还要各位协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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