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1945 说说欧美那些事儿_第三章mdash;mdash;科尔特斯的远征(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章mdash;mdash;科尔特斯的远征(1) (第2/2页)

打起来,以一敌百都不行,那都得以一敌千,估计这600个都是长坂坡赵子龙还差不多。行啦,赶紧洗洗睡吧,别想那些没用的了,这估计是一般人的想法,但是科尔特斯不是一般人,他敏锐的发现了这个看似不可战胜的巨人身上的阿喀琉斯之踵——他们不团结,墨西哥和其周围部落之间有很深的矛盾,他相信自己的智慧,相信自己军队的战斗力,他相信最终自己会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

    在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出发了,在格里哈瓦河。登陆之后就挨了一棒子——当地土著印第安人对他发动了进攻。估计是这些西班牙人在古巴等地干的缺德事让人家知道了,当地人不干了:吆喝,你们祸害完别地儿的人也就算了,还找到我们头上了,兄弟们,抄家伙,上!但是科尔特斯哪那么容易停下,打完仗后下令:继续进军!印第安人一看对面还不服,上,接着干!就这样双方又是一场混战,互有死伤。打了这两仗算是把两边人的火气都打起来了,印第安人这边觉得对面人这么少还敢这么嚣张,忍不了;而科尔特斯觉得连对面这群土著都收拾不了还怎么收拾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墨西哥,忍不了。既然两边都忍不了,那就打吧,看看是你的拳头硬,还是我的招式狠。

    双方都在向对方进军,最终在塔斯巴科族人的领地辛特加村遭遇,而战斗的结果证明了一句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战斗力。此役西班牙军队以损失两人的极微小代价打死了对面800多人,西班牙军队有着火绳枪、大炮等先进武器,而且全身都披挂铠甲,见过欧洲盔甲的应该知道欧洲人对自己的保护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恨不得把眼都蒙上,而印第安人还停留在石器时代,用的还是石制的标枪和砍刀,身上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防御,估计就是西班牙人站着不动让印第安人砍也得砍半天,而西班牙人给对面一枪子、一刀什么的,估计对面就挂了。而且当时的西班牙军队采用了在当时领先世界的西班牙大方阵,就是外边是长矛兵和剑兵,保护中央的火枪手和弓弩手,整个阵型是一个正方形,印第安人破不了外层长矛兵、剑兵的防御,而容易打破防御盔甲的火枪手、弓弩手却打不着,整个的交战过程与其说是在打仗还不如说是一场屠杀更合适。

    这场战斗下来之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就傻了,立马就老实了,这尼玛不科学啊,这么这么厉害,立马就老实了!而把印第安人揪领子狠揍了一顿的科尔斯特这时也没有了继续作战的欲望,原因很简单,缺人,毕竟他满打满算也就600来个人,死一个就少一个,而之后谁知道还要打多久,死多少人,现在这些人在科尔特斯的眼里就是宝贝,就是掉根汗毛都觉得心疼。既然双方都不想打了,那好,那我们就谈吧。我一直怀疑科尔特斯是不是喜欢中国,要不然怎么干什么事都有中国的影子?他在谈判过程中运用的手腕十分像三国时期诸葛亮对付南蛮孟获,他首先先把俘虏中的酋长和首领找出来,然后用玻璃珠和水钻贿赂他们,并且对他们好言安慰,估计就差拜把子了,然后让他们找当地印第安首领讲和。这些人一看不但不杀他们(因为他们对待俘虏都是杀了祭祀)而且还给他们名贵的宝石(毕竟没见过世面,被廉价的玻璃珠和水钻迷惑了),他们乐呵呵地就去找自己的首领去了。首领也是被打怕了,2:800的伤亡率你怕不怕?!再加上没见过世面,被对面的发出恐怖声响的“怪物”(也就是大炮和战马)吓住了,也就同意讲和。这是科尔特斯在整个征服过程中取得的第一个重大胜利,让他和他的军队免除了后顾之忧,而且从这些盟友手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士兵和补给。而正是从这些盟友这里,科尔特斯知道了墨西哥,知道了墨西哥的富有,这极大地刺激了他,他就像是一个闻见了血腥味的饿狼,在一旁磨利自己的爪子和牙齿,准备对那毫无所知的猎物展开致命一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