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回 因为有你,青春无悔 (第2/2页)
你说你十年前来过涯海市,这才确定。这个玩偶是十年前我们交换的。现在,都给你。” 苏溪晴嫣然一笑,说道:“我来涯海市一是为了当老师,二是为了找你。”如今这两个心愿我都已经完成了,可以不带遗憾地走了。“唐老鸭给你。十年前,我们交换过一次,十年后我们再交换一次。也祝你生日快乐。” “好吧。你高兴就好。” 这个生日,是苏溪晴来涯海市过的第一个生日,也是她有生以来过的最快乐的一个生日。十年前(现在是十一年前)她爸带她来过涯海市,他爸来找李正锋。李正锋那时带着李小诺,那时李小诺七岁,苏溪晴十七岁。苏溪晴很喜欢这个小朋友,将两位爸爸给他们买的玩偶交换了。 重新开学的这前三天,是李小诺人生中最开心的三天。这三天,他每天都跟苏溪晴在一起,跟她聊天,逛街,给她做饭,陪她看电视,打游戏,教她骑摩托车。 停课结束,第一天上课第一节课就是苏溪晴的英语课。苏溪晴看了一眼班上的学生们,说道:“好久没有给大家点过名了,今天来给大家点个名吧。” 点到最后一个李小诺的名字的时候,李小诺喜滋滋地答了一声到。 点完名后,苏溪晴说道:“今天上午,大家都去cao场集合。” 到了cao场之后,才发现要举行李小龙的追悼会。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老师,学校在cao场上立了一座李小龙的雕像。 悲伤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生活总该向前看的。 原本以为生活就此回复了正常与平静,可是才重新开学的第二天,李小诺就发现了生活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第二天的英语课,又是于天上的。不过这一次,于天说的话跟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苏溪晴不是请假了,而是辞职了。 “辞职了为什么也不说一声?”李小诺心里不解且不满,这一次即便是于天在这里,他也管不了许多了,该逃课还是得逃。
于天似乎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说道:“李小诺同学,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李小诺随于天去了办公室,于天拿出了一个信封,说道:“苏老师给你的。你自己在这里看吧。” 接过于天交给自己的信封,李小诺把信打开,这的确是苏溪晴的字迹。信上写道: “小诺,对不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当你看到这一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飞机上了。我要回BJ了。在涯海市的这一段时间里,我真的很开心有你们这帮学生。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们,尤其是你。在涯海市所度过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可美好的回忆却都是永恒的。你,是我最美的永恒。我的人生,我青春的季末,因为有你,永远无悔。” 看完信后,李小诺疯了一般跑出了学校,骑上了摩托车往机场方向去了。他让宝儿妹查了一下苏溪晴身份信息,知道了她的航班。只要自己够快的话,是来得及在她登机之前再见她一面的。 不过终究还是慢了一步,当他到达机场的时候,飞机已经飞上了天空,正从他的头顶呼啸而过,一路向北。 苏溪晴走后第二天,李小诺不断地给她打电话,可结果总是关机。就算要走要离开,有必要连自己的电话也不接么?这几天李小诺都没有上课,每天都在想法子联系苏溪晴,可总是联系不到。一开始打她电话,最多也就是关机而已。到后来,她的号码竟然成了空号。 李小诺心里很担心,突然想起自己有她表姐的号码,何不打过去问一下?要真是出了什么事情,大不了自己去一趟BJ不就行了。 打电话给蔡虹之后,才知道苏溪晴前几天被家里逼婚,结果最后她骑了一辆摩托车逃婚了,现在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挂完电话之后,李小诺心里便做了一个决定。 涯海市如今已变了模样,八哥进了监狱,小风成了植物人,老唐成了异国的特工死了。现在,苏溪晴也走了,他留在这座对他而言已经面目全非的城市,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跟家里商量了很久,爸妈才答应他让他离开这座城市去旅行。学校那边,也已经请好了长假。同学们都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做这个决定,只有高思雨隐隐约约觉得他这个决定跟苏溪晴的突然离开有关系。 李小诺请完了假,跟同学们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高思雨追出了教室,问道:“小诺,你是不是因为苏老师才决定请假的?” 事已至此,李小诺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说道:“是的。我要去找她。不论天涯海角,找不到她的话,我就直接办理休学手续。” 生命中如果那个人出现了,如何能够让她错过? 高思雨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说道:“小诺,你说的很对。生日愿望,说出来的话就不灵了。我去年的生日愿望就没实现。” 临行之前,李小诺去了一趟基地,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又去找了一次白小墨,又找了一次八哥,最后去看了一下还是植物人状态的小风。 这一天天气正好,阳光明媚。 李小诺骑上了摩托车从家里出发了。 侯馨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说道:“唉!这小子一出生,我就知道我对他的担心要比对小然多。”说完摸了摸满眼泪水舍不得李小诺离去的李小小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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