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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章 神通法相 (第1/2页)
清晨和傍晚的差别在于太阳一个在东边,一个在西边。 芳芳双手背在身后,站在飞舟船头,稀薄的云雾夹杂冰凉的水汽,缓缓的从她身边分开,流到何小奇近前。何小奇伸手一抓,再伸开,一朵美丽的冰花浮现在手掌。 爱丽丝像一只趴在地上睡觉的小猫,屁股撅的很高,脑袋往地上一趴,呼呼大睡着。 “早啊,芳芳。” 何小奇神采奕奕的走了过去,坐在船头。芳芳盘膝坐下,“累吗?” 何小奇一愣,“这要从何说起?”阳光洒满芳芳白皙的脸颊,“有时候,我觉得真的好累。我不想做天眼,太无趣,可又无可奈何。” “天眼不好吗,可以掌控世间的一切。” “不,总有些因素掌握不了,比如你。” “怪不得,你要和我签约,原来你是想开小差啊。” “可以这么说。” “原来天眼也会不开心啊,都说天道无情,若有情,会老的。我看你就开始变老了。” “那不挺好的?” “也是,我们是无数人生命里的过客,无数人也是我们的过客。” “嘘,来人了。” 何小奇站起身,一片接一片的大鸟缓缓的围了过来。 薄雾散尽,一群金甲鸟骑士威风凛凛的将他们围了起来。 “你们是谁?” “我们?哈哈,看不出来,我们是天鸟军团。” “说半天都是鸟啊。” “发射!” 天鸟军团,啪啪啪发射数张金色的渔网,瞬间就将飞舟裹了个结结实实,何小奇也不反抗,存了要看看是谁这么嚣张的心思。 “哈哈,老二,我们今天可是捕获了个好家伙。” “是啊,大哥,这飞行道具,可是值钱啊,整个荒原也没几个啊。” “走,献给少主,领赏去。” 天鸟军团拖着飞舟,缓缓的朝着西方飞去。 荒原多有蛮荒,蛮荒多出鬼神。 在荒原的深处,有一片火海一般的草原,很多人叫这里火海草原。火海草原之所以看起来像火一样,是因为这里长满了橘红色的小虫,人们叫它们火海虫。它们每到夏天,就开始大量繁殖,远远看去就像一片火海。 火海从五月一直延续到十月,将近半年都是火海一般,很多修灵者是不愿意来这里的。火海虫极其惹人讨厌,它们一个两个也不会使人害怕,若多了,就会开始往你身上吐口水似的,喷射液体。这些液体不但会损害你的身体,还会损害你的签约兽灵。 但有这么一个奇怪的部落,世世代代生活在火海深处,他们信奉火海虫王。他们可以驱使火海虫作战,同时也喂养了大量的火红色飞鸟,自称天鸟军团。 周围修灵士和过往商人无不头疼不已,他们最喜欢劫持过往之人,然后献给他们的王,烈融!烈融有一子,自称风离。 天鸟军团奋力的将飞舟拉回火海,还没进入火海,就听见大片大片的欢呼声,何小奇抬眼一看,无数飞鸟蜂拥而来,每只飞鸟上站立着一人,个个手执长矛,身披兽衣,“天鸟军团回来了。” “天鸟军团!” “战无不胜!” “天鸟军团!” “战无不胜!” 众人齐声高呼,一时间人生鼎沸,数万羽毛纷纷扬扬落下,好不壮观。 芳芳微微笑着,“你怎么不生气?” “土鸡瓦狗,暂时还不想杀。” “还是少杀点吧,我这里可都给记着呢。” “能不能少记点。” “你忘了,我是天眼,不可能…” 一个张狂的声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阿德,你们干的不错,哈哈哈,这飞舟真不错…”一个头上插满羽毛的男子,披着白色的虎皮,骑着一只三头火鸟,飞快的冲了过来。 何小奇忍不住撇了撇嘴,这品位,穿着虎皮就算了,居然把虎头系在裆下,看起来十分滑稽,一说话,虎头就开始乱晃。双手戴了二十多个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简直亮瞎狗眼。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脖子里挂满了亮晶晶的石头,那石头也漂亮,但若是如拳头一般,串成串挂在脖子里,就会让人想喷。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这货居然没穿裤子,好吧,野人是没有裤子的,尤其是蛮人部落。 爱丽丝忽然醒了,打了个哈欠,“咦,怎么周围那么多野人。” 少主风离火了,“你才是野人,我们是上古部落,我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开天辟地我们就存在了,你们才是食古不化的野蛮人。” 少主说完显摆了一下二十多个戒指,“羡慕吧,你们这些凡人,是根本看不到本少主这么美丽的戒指的。一群土狗。”说完还不忘鄙视何小奇一顿。 何小奇的手捏了张,张了捏。猛然出手,一只巨大的金光手,猛地抓住少主风离,一把拽了过来,“玛德,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老子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 风离吓的哇哇乱叫,“你赶紧把我放开,不然,我叫我爹揍你。” “靠,你爸又不是李刚,老子怕你。” 何小奇狠狠的将他连鸟带人扔到地面,轰的一声,摔出一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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