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大阵法 (第3/3页)
朴持家,有洪山乡上可是有口碑的,正是如此大族的长老们也是非常地尊重着,虽然陈旭的父亲失踪了这么多年了,但是他们却从来都没有在背地里,称呼陈旭伯母为寡妇什么之类刺激人心的词语。
这时,陈旭伯母手里面拿着一个吊斗,时不时地捧起里面的米糠和麦皮,问着这些东西的气味,作为一家之主的妇女,她的心里就充实和欢喜。 走到了陈旭的房间之中,看着陈旭可能又要睡懒觉了,她也心疼儿子,不忍心叫他叫起来,拍了拍床头上的被子,将他快要翻出床外的被子有挪上他的身子。 陈旭伯母站起身子来,看着窗子边上,凯父的灵牌位,她的眼睛又闪了闪,变得红红的,放下了手中的吊斗,走了过去,往桌子上拿了三支佛香,点燃之后,再跪下去,拜了三拜,其实凯父若是在天之灵,看到她将陈旭抚养成人,又将家里处理得井井有条,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了些,但是却跟乡里的庄稼人一样,充满了家的气息和温馨,可能他会得到安慰的。 这一座大宅子虽然是破落了一点,站在庭子之中,翘一翘鼻翼,还能闻到柴房之中,传来的柴草的湿味,但是毕竟是宽敞明亮,陈旭伯母就很为这些高兴,想一想,这动荡不安的局面,中华大地上,不知还有多少的流民饿殍和食不果腹,衣不裹身,居无所,病无医的贫民,陈旭伯母已经是感到很满足了。 宅子很大,让皇帝的驷马奔车在其中调转个弯绝不是问题,而陈旭伯母充分地发挥了农村妇女智慧能干的特点,将这一个空间很大地利用了起来,宅子住人的房屋后面正是一片空旷地,这一片地方上,都种植了一些芦竹,每一年这一片芦竹都会结籽,很多人都一位芦竹是不会结籽的,其实这是一片错误的想法,芦竹跟菜花,芥兰花一样,只要时间一到,它们都会结籽的。 陈旭伯母的聪明还不至于此,每一年的时候,她都会都集市上去买一些小鸡雏,每一年芦竹结籽的时候,在天空上或上或下或左或右的飘飘扬扬,像是雪花在临风飞舞一般,而这些小鸡雏都非常地喜欢啄食这一些籽粒,陈旭伯母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这些鸡雏通常被她养得又肥有强壮。 陈旭伯母每一年都看着这一些鸡雏变成胸膛甫健的大公鸡,在寒冬腊月来临之际,再用这些大鸡来炖鸡汤,给陈旭进补,每当看着陈旭三下两头将鸡汤喝完,她的心情不知道有多高兴,多畅快。 她手中拿着一个吊斗,走到了这一片菜园上,像往常的一样,大声地喊着“咕咕,咕咕,都来吃了”。 竹林中一群群的公鸡马上从草堆,麦垛中窜出来,陈旭伯母这次养得这一群鸡,乃是驰名中外,普安县上的特产鸡,名叫贵妃子,这里面还有来历,传说,为我国四大美女,中世纪的杨贵妃平生所喜欢吃的东西,有两种一种就是四川的荔枝,每一次都是唐明皇大费周折,劳民伤财才能将这些荔枝千里迢迢地运到长安来,故而就有了杜牧的一首讽刺诗歌,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而她的第二道美食也可谓是得之不易,就是这一种贵妃鸡了。 陈旭伯母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也有知道这么一个典故,说起这种鸡叫为贵妃鸡,也不是凭空臆造的,不竟是为了纪念当年的杨贵妃青睐于这道名菜,而且在形象上也是非常地有韵味,这种鸡在中世纪时候,为宫廷的特种御鸡,宫廷中的御膳房想着法子,让这一道菜符合杨贵妃的口味,一种著名的做法就是,将这一种鸡放在金质的锅子之中,整一只炖上两柱香的时间,只将鸡的皮rou炖上个七八分熟,然后再捞起来,放上玉盘之中,宫人在鸡的肚子塞进一些松针,坚果,芦竹根,松绒子,芷兰,往后在用勺子一勺勺地往上淋开水,此时的鸡头颅高昂,真像是贵妃出浴,所以这个名称就更加的贴切了。 陈旭伯母将吊斗之中的米糠和杂撒到了地面上,这些贵妃鸡扑腾着翅膀,飞过来吃了,一看去,这些贵妃子长得极为的漂亮,红眼睛子一闪一闪地,两只翅膀上涂满了金色的阳光,长长的翎羽色彩明亮,头上的鸡冠如同六月炎热之时的石榴花,威武堂堂,正像是穆桂英身披帅服上阵场。 陈旭伯母不知经常用这些杂粮来喂这些贵妃鸡的,很多时候,他都是放任这些鸡在这一片竹林菜园子之中自生自灭的,其实让这些贵妃子在这里生存下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这其中有足够多的虫子,例如竹节虫,地老虎,黄虫子,金龟子,正是有这些活泼充足的虫子,这些贵妃鸡才能长得这么强壮,这也让这些贵妃鸡的rou质非常特别,所以普安县上的老中医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种的价值和不平凡之处,他们说,用一根长白山上老参来炖乌骨鸡还比不上用一只普通的高丽参来炖这些贵妃鸡对人体有好处,又补。 菜园子旁边上生长着一丛细叶结缕草,长得非常地茂盛,有人的膝盖那么高,窸窸窣窣地传来声响,陈旭伯母心中惊讶,莫非是草丛中有什么毒蛇,普安县的山野田地中常常有金环蛇和银环蛇在活动,陈旭想起了前一阵子,楼上西楼村的一位村民进山去砍柴,不小心被一条金环蛇咬到,结果找不到正宗的蛇药,时隔一天便死,想着心里害怕,连忙往后面退去,此时声音越来越大,这动物往里面径直窜了出来。 原来是麒麟犬,陈旭伯母被吓了一跳,轻轻抚着自己的胸口,“你这讨厌的家伙,不在门前好好呆着,往这里来干什么”陈旭伯母拍打着麒麟犬的硕大的狮子一样的头颅。 时隔数月,这一条麒麟犬果然非同一般,已经长得非常的强壮了,威风堂堂,生气凛然,站起来的时候都能达到人体髋骨的高度,一身金黄色的毛从头到脚没有一根杂毛,纵然是置身与千万条獒犬之中,也能轻松地辨认出它来,那敏锐的眼神和优雅的走姿像是内蒙古草原之上的雄狮子。 这段时间以来,陈旭和麒麟犬都是朝夕相伴着,和万娇娇一起见证着这条灵犬的成长历程,但是陈旭伯母一直以来彷佛不是很喜欢这条灵犬,几番三次都想将它送出家门去,只是考虑到陈旭特别喜欢着条灵犬,没有做而已。 这条麒麟犬长得如此地不同于凡间的兽类,神奇威武,但是在她看来,却不知道有什么用处,陈旭伯母看着它透亮清澈而又不失威仪的眼神,喃喃地说道:“大狗啊,大狗,你究竟有什么用处呢,夜半三更的时候,有陌生人走过这条家门前的小巷子,你也不吠叫,平时中也常常伏在门前一声不吭,但是胃口却是非常大,一天三餐都得往你的食物之中搁一些荤菜,你才肯吃,我跟儿子都没有你吃得这般丰盛,可我就是不懂了,陈旭和万娇娇为什么就是这样喜欢你,究竟养着你有什么用处呢。” 陈旭伯母不能发觉得了麒麟犬的神奇的地方,但是陈旭却是又一次亲眼见证了这一条麒麟犬的神奇之处,普安县上地僻人少,树高草多,通常每一个乡镇中都有一些从山坳旮旯之中的小野兽流进民户之中,例如一些粉猪,猞猁,夜猫子,黄鼠狼还有这个大刺猬。 //35/3542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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