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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雷狱 (第1/2页)
“聪颖知敛锋,兢业而称心,不偏不倚,善藏其心。”这是二龙山执掌马洪涛,这般评价自己的弟子,诡语黑剑刘宫凌。
在雁鸣山众多弟子,甚至于长老的眼中,刘宫凌平日里表现太过平淡,甚至平淡的有些中庸。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找不到他亲近的人。刘宫凌不是马洪涛的心腹,又得每一位长老的赏识,这众弟子之中,实属异类。
刘宫凌只是平日里,几近完美地完成自己负责的大小事宜,之后便开始专心修行雁鸣山的仙法。
刘宫凌不是雁鸣山弟子中最有天赋的,而是那个最为勤奋的。
二十多年前,那个大雪封山的冬日,襁褓之中的刘宫凌被遗弃在雁鸣山门外,被马洪涛及众长老收养。自此之后,刘宫凌便成长于山门,不管寒暑苦修仙法。开始虽是平庸,却渐露才华,只是为人韬晦,终是辅佐之才。
而没有人知道,雁鸣山中真正同刘宫凌交心的便是大公子马戎逍,和马戎逍号称狐朋狗友的一帮兄弟。
“若论才学,小八仅逊色于墨湮和清明。若论狠辣,稍差于青龙和二牛。若论仙法,胜于思辰为二龙之翘楚。刘宫凌就是一个影子,是我二龙山的影子,在危难时候可以委以重任的影子。”
曾经在二龙山上,马戎逍这般评价自家兄弟刘宫凌。而每一位二龙山的兄弟,都对这位兄弟的做事能力不曾怀疑。
所以在逍遥峰顶一战,马戎逍可以将卧底这般重任委之。而面对星境界的鬼将鹰撮,程青龙亦放心刘宫凌与之而战。
或许他是二龙山最低调的那个,绝对不是平庸。
那一年,又是飞雪过后的清晨。雁鸣山还在一片安宁之中,众弟子还在被窝里同周公相会之时。年幼的刘宫凌早已经收拾妥当,提着竹条扫把,扫起院中的积雪。
那时候,朝阳尚未升起,刘宫凌清扫院子过后,抱着扫把揉搓着微红的手,望着灰白的天空发呆。
“孤独的人。”
一个声音传来,刘宫凌循声看去,只见院墙之上端坐这一个年纪相仿的少年。少年穿着一间雁鸣山的青色道袍,只是身后多披了一件猩红大氅。此人正是年幼时的马戎逍。
“大公子早……”刘宫凌不动声色,像木头一般。
马戎逍闻言一笑,翻身跳下院墙,落在了刘宫凌刚刚清扫干净的院中,踩下了两只脚印。
刘宫凌盯着马戎逍的脚,微微皱眉,却又旋即舒展而开。
“宫凌,你怎么这么见外。”马戎逍搂着刘宫凌的肩膀,在其耳畔低声说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刘宫凌听闻,没有说话。平日和大公子马戎逍私交最好,今日不知其葫芦里卖了什么药。
“我最近成立了一个地方社团,名叫二龙山,想邀你来加入。”马戎逍笑嘻嘻地道出了所来之意。
“我?”刘宫凌有些不解。
“对!我们已经有七个人了!你来排老八!”马戎逍不由分说,又对着院墙外拍了几下手,小声呼道:
“都别藏着了,进来吧!”
马戎逍这一声喊罢,只见院墙外面横七竖八翻进了五个少年,其中一个圆滚滚的在地上弹了几下,方才停住。
“喏,这就是我们二龙山的前六个当家。还有小七是个女孩子,不方便过来。”马戎逍高兴地向刘宫凌引荐。
几个捣乱闯入的少年,将刚刚扫干净的小院,踩的乱七八糟。
一群粗鲁的孩子,这是刘宫凌对二龙山兄弟们的第一印象。而众位兄弟对眼前这个不说话的家伙,却十分满意。
“老三,准备把刘宫凌写入二龙山山志。”
就这般,刘宫凌莫名其妙,被强行拉入了这个名叫二龙山的地方社团。
“小八你就留在雁鸣山上,成为我二龙山在雁鸣山的分舵。也是我二龙山暗处的那个人!”马戎逍拍着刘宫凌的肩膀,一本正经道:“时候不早,我和众兄弟先去下山上私塾了!”
刘宫凌显然对“小八”这个称谓还有些不习惯,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刘宫凌目送着这几个少年,横七竖八地又出了院子。
“真无聊!小孩玩的东西。”刘宫凌喃喃道,殊不知自己也是个孩子。
那时的刘宫凌不知道,这个自己曾经嫌弃的二龙山,日后竟是自己用性命去守护。
而这群淘气活泼的少年,竟是自己生死与共的兄弟。
每一次兄弟集会,刘宫凌都是偷偷下山,一个人独行惯了,便没有人注意到。
不知何时,刘宫凌习惯了站在兄弟们身边,看着大家的欢笑,自己也是乐在其中。刘宫凌曾经没有家人,如今却有了这么多的家人。
……………………
雷光在刘宫凌和鬼将鹰撮之间爆炸而开,一片白紫让整个墓室瞬间亮起,明晃晃让人睁不开双眼。
待雷光消散之后,程青龙和祸不乱方才看清那结界中的战局。
结界中,刘宫凌周身道袍尽碎,双目紧闭,全身上下伤口多的数不清。伤口之上,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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