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少年的日记_孤单北半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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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单北半球 (第1/1页)

    今天去文化中心的路上,我又听到了那首《孤单北半球》,熟悉久远的旋律,仍旧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和十多年前第一次听到时一样。那时候我还在读初中,疯狂地喜欢着周杰伦,每天都用复读机听他的歌,很少会去听其他的歌,这首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那时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我暗恋着她,但不敢表白。有一天晚上,我在校外小镇的住的那个房子里,听到了这首歌,昏黄的灯光下,整个小镇都已经睡着了,我静静地听着那带着嘈杂音的磁带。这首歌有一种淡淡的思念的感觉,我最喜欢那句“太平洋的潮水,跟着地球来回旋转,我会耐心地等,随时欢迎你靠岸。”

    网络歌曲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出现的,这是当年的流行歌曲,此外还有什么《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丁香花》之类的,网吧的音箱里就经常放这些歌,人们还在玩《冒险岛》《泡泡堂》这样的游戏。

    不过那时我和她已经彼此有一些朦胧的感觉了,会经常一起玩,星期六和星期日放假我们有一群人都不回家,像我最好的朋友涛,还有楠、慧、娟等几个美术生,我们一群人去网吧上网。最经常去的是黄沙网吧,此外还有彗星网吧,还有一个残疾人开的小网吧。在一群人中,我似乎和她似乎有心电感应,有时众人谈笑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转头看她一眼,发现她也在人群中看我,于是我们又害羞地各自避开彼此的视线。

    我们上网时,很喜欢开双人泡泡堂,她就和我坐一台机子一起玩,我能闻到她的发香,有时会碰到她的手,有时我们会彼此看对方一眼,又很快把视线转移到屏幕上,两颗心扑通扑通乱跳,手指一通乱按,被彼此的泡泡炸死了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们不在一起,各自坐一台机子,她就会在QQ发消息给我,那时候还是QQ2004版本,登录极其缓慢,需要等一两分钟。我的QQ刚申请不久,列表里就加了几个人,她的头像是系统自带的一个蓝头发小女孩,我最想看到的,就是那个蓝头发小女孩欢快地跳动起来,代表她给我发了消息。我们可能就坐在隔壁,其余朋友们就坐在我们周围的机子,但他们都不知道我和她在偷偷发消息。

    虚拟的互联网,就像是另一个天堂,比现实里更容易交往。对那时的我来说,上网就代表着QQ和泡泡堂,上网的时光都是幸福的,需要用零花钱去冲会员,来之不易,每一分钟都值得珍惜。她那时候的网名叫“阿Q”,我的网名叫“经过老伯的家”,这是周杰伦那首的《分裂》里面的一句歌词,那是我最喜欢的歌。不过那时候流行挂QQ升太阳,经常会被盗号,我就背熟了她的QQ号码,这样就不会把她弄丢了。

    不上网的时候,我也很容易找到她,那小镇好小,就两条街,走一会就到底了,我经常在路上就能碰到她。有时候我们回家了,星期日来到学校,不知道她在哪里,内心空落落的,我就会去每个网吧走一圈,看看她在不在上网,有时我也会开一台机子,上QQ看看她有没有给我留言,然后玩一会《泡泡堂》,但没有她在身边,我的技术直线下降,玩着也没什么心思,只好匆匆下线去学校,因为晚自习的时候一定可以看到她,她就坐在第一排。

    有时周六周日,天空阴沉沉的,刮着风,我没有找到她,就在那个小镇孤单地走着,街边的音像店在放孙燕姿的《遇见》,很适合阴天听的歌。我从小镇旁边的荒山小路去学校,那小路旁边在建设一个市场,但进度很慢,经常没有人开工,安安静静的,我独自踩着荒草去学校找她。放假时的学校还是有一些人,cao场里经常有几个同学在打篮球。有时会还会碰到比我高一个年级的峰子,他也很喜欢周杰伦,穿那种宽大的嘻哈的衣服,打篮球只追求动作帅气,至于进不进球无所谓,是一个很潇洒的少年。上个月,他还打了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离婚几年了,现在独自带着孩子。

    穿过篮球场旁的绿荫道,我进入学校里的一个花园,花园的深处就是我们的教室。我们是全年级唯一的尖子班,教室不在教学楼里,而是独立在一个优雅安静的花园之中,旁边就挨着荒山和足球场。周六周日的教室,经常只有几个人在学习,一边写着作业一边用复读机放着歌曲。我是班里第一个听周杰伦的歌的人,刚开始大家都不喜欢他的歌,但听久了之后,大家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他的歌就是这样,刚开始听没什么感觉,但一遍一遍地听了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韵味来。

    我最喜欢《八度空间》和《叶惠美》那两张磁带,那是周杰伦最经典的两张专辑,差不多是周杰伦在我现在这个年龄所写的歌。其中,《分裂》、《回到过去》、《半岛铁盒》是最适合在阴天时听的歌,而《晴天》、《园游会》则是适合在晴天听的歌。在那优美的旋律之中写着作业,真是一种享受。有时她也会在教室里,我们隔着很远,不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写着作业。但夜晚降临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就会商量着一起去网吧上网,我又可以和她在QQ里聊天了,我给她推荐周杰伦的歌,特别是那首《晴天》。以至于很多年后,我在上海看周杰伦的演唱会,每当唱《晴天》这首歌时,我都会想起她,想起刮风的那一天,想起教室的那一间……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一晃就过去十多年了啊,如今我们都已经分手十年了,可能她也快结婚了吧!成年后的世界充满了烦恼,已无法像当初那样单纯地上学下学,无忧无虑,我们每个人都被生活逼着前行,见到这个世界越来越多虚伪堕落的一面,世界变化得越来越快,我们的内心也越来越麻木,对很多事情都无动于衷了。

    如今,我坐在自己买的电脑面前写下这篇日记,电脑装了高端显卡,开了极速宽带,比当初那破网吧的环境好多了,不需要冲会员,想玩多久就玩多久。但我却不知道上网要做什么,翻翻微博,看看贴吧,漫无目的,浮躁无聊,玩游戏也没了兴趣,画面再华丽的大作也味同嚼蜡,而至于当年的泡泡堂,我连账号都不记得了。我的QQ网名仍旧还是那个“经过老伯的家”,十多年了一直都没变过,但我的列表里却找不到她了,那个蓝头发的小女孩,再也不会跳动了,我把她弄丢了。

    当年在那个小镇的时候,就算没有手机,我转个弯就能遇见她。现在这城市太大了,走在街上再也看不到一个熟人,再也不会走着走着就有人跟你打招呼。千千万万条闪着霓虹的街道,通往一座座高楼大厦的深处,我就算拿着手机导航,也经常会迷路,再也找不到她了。

    其实早在好几年前,我就厌倦上海的繁华喧嚣了,想回老家那个小镇安安静静地创作,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回去。今年,我很想回去一次,再回到那个小镇看看,那里应该新建了很多高楼吧!那些网吧应该早已经关门了吧!但不管怎么样,那永远都是我记忆中最好的地方。

    现在,她是一个小学的老师,我想去她的学校找她聊一聊,在初夏晴天的午后,趴在教学楼的栏杆上,看着下方cao场里蹦蹦跳跳的孩子们,就像看着当年的我们。

    经过老伯的家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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