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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小叫花闯江湖! (第2/3页)
一个小丫头可比弄死一个小皇帝容易的多,但这个小丫头是长生子的人,黑衣人也不敢轻易下手。 可巧,小丫头自己犯糊涂,想跑。那正是瞌睡遇上枕头,所以黑衣人不介意顺水一推,成人之美。 若是长生子怪罪起来,横竖是这小丫头自己要跑。 小丫头跑了,混进人堆里,谁也找不到。随便动点手脚,这一条不起眼又价值万金的小命,说不定就悄无声息的没了。 那不是挺好的事!只要在背后轻轻的,不露痕迹的推一把,就好了。 人心隔肚皮!人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祁进再神,也算不完天下千千万人肚皮里的小算盘。 所以一步错,全盘输。 末璃就这样消失在所有人的眼前。 这一场,没有谁是赢家,都输了! * 穿越而来的异世小丫头孤身闯荡江湖,对末璃来说并不陌生。在小说里她可看过不少!拥有丰富的经验! 她也不是贸贸然就跑路的。正所谓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这闯荡江湖的头一条保命秘诀,就是要记得带钱。 她没钱,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当皇帝不需要用钱,她屋子里宝贝很多,件件都是无价之宝。可惜,不能当钱用。 但没有钱不代表她不能变出钱来!她没有铜板,没有元宝,可是她有金扣。 谢天谢地,她贴身小衣的扣子是赤金做的。 别小看这小小一点点金子,蚊子再小也是rou,何况这可是一块不小的rou。 她想好了,光这三个金扣,也够换一点银两铜板。她一个丁点大的小人,吃住用不了多少。这就是她新旅程的启动资金,往后的路就得靠她自己走了。艰辛是肯定的,但再苦也是自己选的路。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未来总会有彩虹等着她。 只要能活着回去,吃再多苦她都认了! 雄心壮志,信心满满! 只要能和电脑,网络,抽水马桶重逢,这里的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加油! 雄赳赳气昂昂,信心百倍向前冲! 起初是很顺利的! 在现代她也是接受过警察叔叔的辅导,女孩子孤身在外,财和美色不可外露。所以她依旧是打扮成一个男孩子,还故意把身上的好衣服换给别人,穿了一身破衣服。脸上也抹了泥灰,为了埋汰自己,头发都撒了土。别人是往漂亮捯饬,她就是可劲糟蹋埋汰。 反正越埋汰越安全,这个道理不会错。 把自己埋汰的跟个小叫花似得,她才拿着金扣子进当铺,准备换点钱。 当铺就是个专吃穷苦人的魔窟,好东西拿进去也能叫他们埋汰成破烂货,就是为了压价,叫等着钱急用的人贱卖。 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不管多少,变现就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开当铺的都是脚踩两道的地头蛇,她这条小毛毛虫,只要不被踩死就算运气。 当铺的柜台都很高,朝奉就站在里面从高处拿鼻孔往外看。 等着钱急用的穷苦人就可怜巴巴的踮着脚把自家值钱的宝贝托举着送上门,然后心怀忐忑的等着里面丢出几句埋汰话,把价钱压到极贱。 当不当,随便。反正去别家也是这个价! 末璃矮小,踮着脚也差点够不到。金扣子又小,险些就从手指缝里跌出去。得亏里面的朝奉伸了把手,才把这扣子给接过去。 这一伸手,一接扣子,就把她的手给摸了一下。 老朝奉的眼睛毒,手更毒。真金白银美玉,用手一掂,一摸,就能知道真假。 这金扣子的真假尚且还没掂量出来,外头这小叫花子的手却叫这山羊胡老头摸出了蹊跷。 好嫩的手,手心里一个茧子都没有,这定然是一只贵人的手。 带上水晶玻璃眼睛,眯着眼往外一瞧,外面站的是一个灰扑扑脏兮兮的小叫花子。 假的!而且女扮男装! 因为这么嫩,这么小的手,不可能是男的。 可怜末璃把自己埋汰的都快臭了,却不料这一摸就让人摸出了底细,白辛苦白遭罪。 看过末璃一眼,老朝奉又定睛瞧手心里的金扣子。这一瞧,眯着的绿豆眼瞬间就瞪圆了,成了黑豆眼。 这当铺的主人乃是当地一霸,铺子开了才三年多,四年不到,乃是一处新铺子。可管着铺子的老朝奉是从京城里请来的高人,在京城顶尖的当铺里当了三十多年的二朝奉。这二朝奉在老东家那里一直跟大朝奉别苗头,别了十多年还是别不过,一气之下索性换了东家。宁为鸡头,不当凤尾。 京城里大当铺的二朝奉,那也是看过不知多少好东西。 此刻手心里这小小的金扣子,那一看就不是凡物! 在现代翡翠玉器比黄金值钱,但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因为金属矿石开采冶炼技术不发达,黄金那可是非常贵重的存在。 尤其是纯度高的赤金,那是非常罕见的。别看黄金在自然界的存在形态,如金沙,狗头金之类,本身纯度就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可真正想要到达现代要求的千足金,以当时的生产力条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赤金,纯度也只能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再加上开采难,存量少,所以全国官窑开采冶炼的黄金基本全部进贡给皇家御用。 而到了宫里,也没有想打金碗就打金碗,想打金钗就打金钗,想弄块金砖就弄块金砖的。金子太贵重,大部分都是拿水银化成金泥,用来鎏。所以宫里好多金光灿烂的用具,其实都不是纯金,而是银鎏金,或者铜鎏金。 因为水银有毒,所以餐具到都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可做一套就够,没有做几套的道理,太浪费。 然而手心里这金扣子,却是货真价实的赤金。这一份手笔,即便不是皇家,也得是王侯。不仅仅因为金子贵重,赤金难求,更因为能用金子是身份的象征。 这扣子小巧,精美,凑到鼻尖闻一闻,还能闻到一股香气。 这香气也不同寻常,不是坊间那低劣的茉莉香桂花油刨花水。闻着倒像是大食国的蔷薇露! 这蔷薇露可也是皇家御用之物,京城里的贵妇人们为了显摆自己的奢华,就学着宫里竞相购买蔷薇露。可大食国远在万里之外,靠着骆驼马队穿越沙漠,再人力贴身带着背进来。一瓶巴掌大的蔷薇露能抵得上等重的黄金。非显贵之家不能得也! 外面这细皮嫩rou的小叫花子,竟然拿着这样的东西来典当,简直叫人浮想联翩。 这别不是哪家显贵王侯府里逃出来的小丫头吧? 老朝奉心里起了怀疑,不免又侧头看了末璃一眼。 末璃一直低着头,视线落在头顶上,叫她心惊胆战,几乎想要夺门而逃,溜之大吉。 但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高高的柜台里,那个邪恶老山羊似得朝奉轻飘飘的慢条斯理的甩出一句。 “铜鎏金扣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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