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六章 极品的人 (第1/2页)
他们走后,唐笙琅把眼前的箱子一一打开,几个箱子里装了她和唐德的衣服,衣服多是春款,外套毛衣,羊毛衫一应俱全,唐笙琅最喜欢里面的一件黑色皮夹克。 那件黑色的夹克相对于这个年代大多数衣服多了份大胆的时尚感,肩膀处的铆钉和银色链条闪着冷酷的金属光泽,有些不羁,却不会显得叛逆。衣服没有拉链。 “这次送来的衣服品色都不错。”唐德拿着一件月牙白色的寿纹唐装满意的笑道。 “是挺不错的。”唐笙琅放下皮夹克,拿起一件T恤,T恤纯白,上面没有任何花色,但是入手的布料很舒服,估计是纯棉的,这T恤配刚才那件夹克应该很不错。 爷孙俩把衣服大致看了看,黄婶叫他们过去吃饭。 饭桌上,唐笙琅问唐德:“爷爷,刚才那个那个人是谁啊?” 唐德喝了口鲫鱼汤,抬眼看她一眼,说道:“方雪华,你见过的,就是上次送你回家的那位叔叔的媳妇。”她们上一次见面还是三年前,过了这么久,唐笙琅又有识人不清的毛病,也难怪她会问。 “这样啊,那她刚才说的王旭是?”唐笙琅伸碗接住黄婶夹给她的排骨。 “那是他们俩的儿子,现在替我管理着茶馆。”唐德顿了顿,问她:“你从来对这些事不感兴趣,怎么今天连问了我两个问题,是哪里有问题么?” 唐笙琅把嘴里的饭咽下去,觉得没必要对他进行隐瞒,就皱眉道:“那个方雪华,我觉得她这个人很假,让人喜欢不起来。” “哦?”唐德来了兴趣,问她:“哪里假?哪里让你不喜欢?” 唐笙琅把方雪华叫她叫姨的事说给唐德听,末了补一句:“不是我封建,她既然叫我一声小姐,就说明她自持身份低,自认身份低的话,让我叫她姨又算什么?” 前世,唐笙琅离开娱乐圈之前的最后一部戏就是宫斗剧,在那部戏里面,各种繁文缛节数不胜数,里面最基本的一点,唐笙琅记忆犹新,主子和仆人,是两种人。 唐家以前是赫赫有名的书香世家,到了唐德这一代由于人丁单薄,渐渐就不如从前了,但唐家如今在W市还是属于能说的上话的那种,跻身名流不成问题。 看方雪华那样子,明明是伏低做小的模样,但是她眼里透出的野心贪婪又藏不住的让人厌,反正唐笙琅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她。 “她让你叫她姨?”唐德手中的筷子攥紧了,脸上露出薄怒。 唐笙琅点头,把她刚才说的话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唐德拍桌子,“岂有此理!” 唐笙琅惊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这么激动,赶紧走过去帮他拍胸口:“爷爷,你消消气,别气坏了啊。” 唐德深吸两口气,稍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拍拍手,示意她坐回去继续吃饭。 唐笙琅不放心又拍了拍他的胸口,看他声息平静下来,才重新坐回凳子上。 “我原本以为她这人只是有点爱贪便宜,现在看来是我小看她了,没想到她现在已经妄想着爬到我头上来了,不得了啊,不得了。”唐德眼中闪过思量。 “这话怎么说?”唐笙琅问道。 唐德看了她一眼,张口把以前的一些事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方雪华是王胜(送唐笙琅回家的那个司机,不记得亲去翻前面的章节)老家一个婶子介绍给他的,方雪华比王胜小五岁,长得漂亮不说,还是正经大学毕业的,之所以看上王胜不过看上了他的城市户口,想着以后的孩子能在城市里上学,方雪华和王胜处了两个月,就快速结了婚。 王胜是从小跟在唐德身边长大的,对唐德可为视忠心耿耿,他为人老实,说话有些结巴,但心地很好,唐德一直对他比较亲厚,他结婚,唐德掏钱给他买了一套八十平米的房子,离市中心不远也不近,但交通相对来说比较方便,也算是黄金地段。 话说到这里,就要说说方雪华这个人了,唐德是看着她和王胜恋爱结婚的,在结婚之前,她可谓是个完美的女人,虽然是从农村出来的,但由于上过大学,谈吐不俗,举止大方,他们两人在一起,怎么看都是她吃亏。 王胜是个闷葫芦,因为脑袋不精,所以书没念多少,每次见人还有些瑟缩,这么个人方雪华,不嫌弃,还一心一意的爱着他,实在让人赞叹,这真是个难得的好女孩。 可好景不长,结了婚的王胜搬出了唐家,茶米油盐酱醋茶样样要钱,唐德每月给王胜的工资不低,可怀孕的方雪华嘴异常刁钻,顿顿吵着要吃那些极昂贵的山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