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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领域融合 (第1/2页)
玩家是什么?
那就是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rou,相比于受到生命次数限制的NPC来说玩家完全可以凭借不惧生死的特点很快找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打法、策略,以至于有些东西连NPC都还不怎么清楚玩家都已经变出了新花样···反着打、侧着打、倒着打,五花八门,而在这其中以两万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玩家捣鼓出来的办法最为有效。
其实这办法说穿了也就是那样,但在这个理论没有提出、没有真个儿实践之前却难住了不知多少英雄豪杰?所以说,那个连名号都没能留下来的玩家该当受到千万人敬仰!
说起来,能赋予元素精灵几近不死特性的不是它物,正是这火焰乡随后可见的火系环境,对于火系生灵来说这也叫火系领域。那好,我们明白了它们不死因素的来源,就可以针对性的去破除,横跨千里的火焰乡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的,这种改天换地的力量就连伟大的领主也不可能做到,何况是力量层次稍差几分的玩家?
所以直接破除火系领域那是完全不用想了,连领主都要屈服于这等天地伟力之下,何况是一些个领主装备、领主道具之流?比如刘风怀中的水系龙珠就可以强行在一个环境中创造水系领域,不过要用它来和这天地之力对抗估计还差点吧!
俗话说,入乡随俗,既然我们无法将此地变换成我们需要的领域环境,那么我们为何不把自己融入这个环境,然后同样以主人的身份和原主人(火精灵、火精和火系衍生变种生命)抢夺领域控制权?
是的!当年那个无名玩家就是这样想的,也就是这样做的···其实如果一个玩家可以细心的观察元素生物高等位对低等位的先天压制也应该可以想到这个办法,以更为强大的火系亲和力强行接管一定范围内所有的火系领域和火元素,自然的,那些低等位的火系生命就无法借助火系领域兴风作浪,到时候打骂剐杀还不是轻易而为?
幸运的他成功了,幸运的不只是他一个,因为他的创造性思维一下子就将这这个人人谈之色变的火焰乡变成了生命的天堂,其功,大焉!
当然理论终归是理论,在做的过程中仍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成就的,和一个火焰生命争夺火元素控制权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玩家的火精灵虽然可以做到,但也不过是打打更低层次的火系变种生命,在面对生命本质完全相同的火精时仍旧力有不逮,特别是当一大群火精跑上来围殴时,那结局显而易见!
似乎除了用更强的力量碾压并没有什么好办法!
可如果只是这样,那玩家又如何当得那一句‘善莫大焉’?
一件东西的出现才是成就那个玩家、成就整个火焰乡,成就这两万年来千千万万玩家的关键,而那东西正是融灵法杖。
融灵法杖说是一件装备,其实也不能算一件装备,因为这个世界原本是没有它的,就是现在这整个估计也只有它一个!
而这件特殊的装备正是诞生于那个无名玩家的手中!
融灵法杖制作过程不清楚,制作材料同样不为人所知,若非是这法杖上清清楚楚的描述了其出处,估计那无名玩家连‘无名’这个称号都不会为人知晓,但这太多的不清楚却丝毫不影响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同样也丝毫不影响它那堪称恐怖的效果。
那是一件领主之器!
一件被插在熔岩城中心的领主之器!
一件两万年来无数高玩、高手都没能拔出来的领主之器!
一件让所有人惊为神物的领主之器实则是一个不知名玩家的粗造滥作!
在两万年前第一次被发现之后,原本还居无定所的火精灵们就将那地儿当成了自家祖地,而火焰乡的治所也随之迁往那个被命名为熔岩城的熔岩湖,能让高傲的火精灵如此选择可想而知那一件融灵法杖究竟有多逆天!
是啊!那效果真的很逆天,哪怕是刘风从来都不知道、也没有见过这一件融灵法杖的真面目,但从那个玩家手持那一把干材棒一样的法杖出现后,他就发现了不同···
那个手举干材棒的玩家忽然盘膝而坐双手横托融灵法杖,絮絮叨叨的念起了什么,随着那怪异的语调响起,绚烂的紫色光芒从那个干材棒的一端轰然爆发起来,紫气缭绕的气环如同雷达光波一样一圈接着一圈横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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