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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瞒过天下人 (第1/2页)
吴可读的这次尸谏,之所以能名垂青史,绝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那什么耿耿忠心。 而是因为他这次尸谏所谏言的内容,实在是太阴险!太老成!太会揣摩上意! 简而言之也就是太会拍马屁了! 拍得天下所有人都不以为他是在迎合上意拍马屁,而是以为他在那个啥舍身取义以死进谏! 是呀!人家连命都已经不要了!怎能这样说人家呢?忒没心没肺了点吧?! 但是不要命,就一定是大公无私吗?就一定是那什么忠君爱国舍身取义之一心一意为了维护党纪国法向已故君王同治哥尽忠为同治哥翻案吗?非也! 要知道人各有志,追求不同。那为了实现自己追求而舍命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 譬如说咱追求美女,结果咱还没到正常死亡年龄就很辛苦很辛苦地累死在美女肚皮上。 这是不是很无私呢?是不是就可以那什么名垂青史呢?当然不是。 所以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滴那什么很无私很伟大值得青史留名?首先要看他这一生最大的追求。是什么? 如果这位吴可读大人这一生的追求,真是忠君爱国公而忘私?那咱可以承认他这次尸谏的确应该名垂青史是铁骨铮铮的谏臣,是文死谏的伟大典范。 但是这位吴可读大人真是这样的追求吗?非也! 先来看看他的成名之谏,也就是冒死向同治哥进谏一定要砍了成禄的头。 首先,成禄所犯之罪,是枉杀了吴可读一大堆甘肃老乡,也就是间接侵害了吴可读的个人私利。 不过能为老乡挺身而出,也是为民请命!是那什么大无畏的青天精神!不容诋毁! 可是你为啥要等到人家左宗棠已经先把成禄参倒了,然后再来展示你这种青天精神呢? 这显然有点说不通!也说不过去! 足以说明这位吴可读大人这样做,还是挺会挑选时机滴!并不是那什么不计后果不计成败之为民请命,死而无憾。而是还要考虑成功率。 也就是要计较个人利弊得失。 不过这也无可厚非。只能说明吴可读不是那什么傻大愣,而是成熟冷静的文化人。 那么再来看看吴可读这次冒死进谏时的具体环境。 这时候同治哥刚亲政一年,权力移交还在进行中,这位少年天子此时心里最大的愿望,无疑是尽快树立起自己的君权,从而渐渐弱化两宫皇太后的后权,成为一位名至实归的大清皇上。 这对同治哥来说,绝对是第一位的事。其它任何事,都不可能比它大。 所以这时候但凡对同治哥树立君权不利的事,这位少年天子一定会严厉打压。 什么是君权?当然是乾坤独断,说一不二。 也就是君王一旦决定吩咐下来的事,就必须得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对错不论,都要先无条件执行。 成禄犯了必死之罪,是该杀!这点没错!不过既然人家已经通过各种努力扭转了天意,让同治哥判了个斩监侯。 这就意味着同治哥这时候已经对这件事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君王的决定! 这时候吴可读进谏道,不行!不能判死缓!必须要判斩立决! 这原本也没错,因为成禄的确该杀!你这么进谏,是人臣之本份,也是你的本职工作。 因为吴可读这时候的职务,是御史。 可你为啥要在谏言中说什么“请斩成禄以谢甘民,再斩臣以谢成禄。”呢? 这是啥意思?你他娘这不明显是在作秀吗?!同时也太咄咄逼人了点吧?! 这行为不要说是放在封建君主制的清朝,就算是放在现代,领导看到你这谏言?能接受吗?不把你打入冷宫才怪! 因为你这已经不是在谏,而是在威逼领导。 你是明知领导不可能因此而杀你,但却要故意这样说,你这不是作秀是什么? 而更为阴险自私的是,吴可读这样谏言,完全不顾及维护领导的威信。 哪里是在善意地帮领导纠正错误挽回错误,而是借此机会揪住领导小辫子不放,而且还利用领导的年青,处事经验不足,以至于让同治哥这位刚上台不久小领导错出昏招把他一口气连降三级。 从而让这位吴可读大人一举成名天下知。 所以咱敢断言,吴可读当年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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