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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月魂与冰心(上) (第3/7页)
人,其实还有许多法子使国…陛下堕落得更厉害。”法利恩暗褐色的眸子闪着冷酷的光芒,“比如让罗姆席德献计开设以人为赌注的角斗场;组织选美大赛;煽动贵族互相攀比,掀起建筑热;捏造长生不老药的药方,像**的鲜血,孩童的脑髓之类。” “嗯。”金发青年的微笑呈现奇妙的不透明感,一如他平板的语调,“的确是好主意。” 法利恩凝视他,神情柔和下来:“大人,你,其实早就想到这些方法了吧?” “……” “只是你不忍心。” 罗兰微一苦笑,算是承认:“啊,我觉悟得还是不够彻底。” “没这回事。”法利恩温言道,“你毕竟是受平民的恩惠长大的,做不到如此残酷是理所当然;而我不同,我的恩人只有你。”所以可以为你做尽一切恶事,而且毫不愧疚! 恩惠……吗?罗兰垂下眼,童年的记忆如走马观花在脑中一闪而过。 最初浮现的是那个总是看着窗外的女人;然后是义母温暖的手臂和笑容,责骂那个女人的无奈声音;邻居们心疼的眼神和谆谆的关怀;同龄孩子充满嫉妒的喝骂和总是伴随“野种”二字丢来的石块;刺入背心的匕首的灼痛;父亲的面容;分别那日的雨和泪;清脆的车辚声;马车里的姐妹将手放在他额上的温柔触感…… 从那以后是飞快变幻的风景。纯朴的农庄,整齐的田野,未经修缮的小路,波光粼粼的鱼溏,热闹的城镇,时髦的都会,繁华的港口……但是无论到哪个地方,平民总是穿着破旧的衣裳,吃着简陋的食物,做着繁重的工作;也总是平民带着期盼高兴的笑容欢迎他们的到来,用诚挚的语气给予赞赏和鼓励。 他尤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因为不习惯女生的衣服,踩着裙摆摔了个狗吃屎时,耳边响起的心痛呼声和一双由不认识的人伸出将他扶起的手臂;来到没钱娱乐的村庄,免费为衣不蔽体的村民表演歌舞,吟唱传说,和他们一起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在篝火旁笑谈的情景;还有将养不活的子女送来剧团的父母悲痛的泪水;义母为了不让他看见抱住他,但他还是从缝隙里看见税务官将交不出税的老农打断腿,把他的女儿拉走,前天还一脸害羞送花给他的小男孩大喊jiejie扑向那个少女,却被税务官推到墙上砸破后脑勺的景象…… 忘了是从何时燃烧起的冰焰,也忘了是从何时蕴酿起的心愿—— 抹去那些人脸上的悲伤,还予他们发自心底的笑靥。 就像他们看见他舞完一曲,情不自禁绽开的那种单纯而喜悦的笑容。 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做为脱罪的借口。 因为他并非清高无欲。 而且在当初踏上这条不归路时,他就觉悟必须舍弃良心,甚至在必要时舍弃那些他想保护的人们,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就像他为了和王室拉近关系,降低贵族的警惕心,曾和前宰相谢尔达一起暗中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让数千少女身陷火坑,让数万壮丁卖身为奴,这是他无法逃避的罪责,也是他绝不允许自己逃避的罪责。 没错,伪善也罢,执着也罢,他就是不想舍弃那最后一丁点的良心。 就算他会夜夜被那些人的嚎哭悲泣吵得无法入睡,日日被自己内心的良知啃蚀得坐立难安,他还是不想忘记。 同样的,他也会继续走下去,继续不择手段,直到摘下至尊之冠,不止因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是因为无法回头——如果在这里罢手,岂不意味着那些人的牺牲全成了白费?那么多年的努力尽付诸流水? 所以他不能停!也不能输! 骑虎难下——这是他目前的状态。罗兰自嘲一笑。 “法利恩。”他用和平常没两样的语调道,“就照你说的办吧,不过扣除最后一项。” “呃!”大神官一怔,他认为最后一项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罗兰耸耸肩:“没办法,德修普王家还有个脑子没被腐蚀的女中豪杰,一定会反将我们一军,建议用我城的**幼童做活祭。”法利恩恍然大悟,随即,他双眼浮起狠厉:“干脆——” “不可能的。”罗兰打消他的念头,“有魔封剑在手的德修普还有机可趁,拉克西丝却绝对是滴水不漏,那个女人很了解自己的价值。”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一点。 法利恩懊恼地咬紧下唇,见状,罗兰轻笑出声。 “看开点,法利恩,世事不可能尽如人意,而且拉克西丝要真这么简单就殒命,我也会觉得很无趣。当今世上,有资格和我一较高下的除了德修普和贝姆特,就只有她。梅莲可不行,米利亚坦更不用说。” 大神官崇敬地望着主君充满自信和霸气的神情,却见罗兰眼中的自负被同情取代:“可惜,她出生王家,就造成了她的局限。” “局限?” “法利恩,你认为拉克西丝有为王的资格吗?” “没有!”褐发青年斩钉截铁地道:除了他眼前这个人,任何人都没有为王的资格! 罗兰叹了口气:“不是和我比,是和陛下比。”他这个弟弟啊,就是恋兄情结过剩。要是能改改这个缺点,他的眼界会更宽,处事手腕也会更精辟。 法利恩皱眉道:“陛下?任何人当王都会比他当得好吧!” “这个…也没错啦。”罗兰语塞,顿了顿才道,“但是,法利恩,权力是会腐蚀人心的,所以无论多么英明神武的人,在那个位子坐久了,都会变成陛下这样。” “您就没有腐化!” “那是因为我有更高的目标追求啊。”年轻的城主微微一笑,笑容睿智深邃。大神官浮起怀疑:莫非大人觊觎王座,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堕落?随即,他摇头甩去这个想法,一阵好笑:哪有这种事! 罗兰拿起茶壶添茶。 “言归正题,我认为拉克西丝是德修普王家最适合当王的人,可惜卡萨兰不像梅迪,重男轻女,她又缺乏篡位的狠心,才与王座失之交臂。她的思想也受到王室的毒害,还是认为贵族天生高平民一等,所以同情百姓归同情,却无法狠下心做根本的手术。” “原来如此。”法利恩这才明白主君说的“局限”是什么意思。 “德修普在这一点就好得多,只是他的政治手腕不及拉克西丝,树敌太多,而且我总觉得他没把心思放在上面。”罗兰沉吟道,“那个男人眼睛里一点**也没有,有的只是好胜心和杀气,真是个长不大的小鬼,被他姑姑和两个死党宠坏了。” 法利恩忍俊不禁:“但诺因城主确实是很有能力的人。”罗兰点点头:“啊,这点无庸置疑,我也从未小瞧他。另外我倒是挺想见贝姆特一面的,那个男人在战场上的手腕委实俐落,也许能力比德修普还出众。” “但是他未必有政治上的才干。” 罗兰笑了:“隐捷敏亚不需要他有这种才干。”法利恩满脸通红,无言以对。 “承认敌人的优点不仅是种美德,也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事,法利恩。” “是。” 罗兰露出玩味的表情:“突然发现,统治者的资格不仅牵扯到能力和自觉的问题,还有适不适合哩。像我和德修普要是跑到隐捷敏亚去当王,一定被骂作还没断奶的娃儿给一脚踢出来;如果贝姆特跑来这里,大概会淹死在文件的海洋里;梅迪是我们三个都去不得,除非男扮女装。” 法利恩初时好笑地听着,慢慢地,他的表情凝重起来,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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