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吾心安处是吾乡 (第2/2页)
哪可能真有那超然如世外桃源的所在。却是我奢求了。” 李煜摇摇头,心中有些失望,已经不准备在桃城多留了。 “这位兄台,你若只是路过,那请去南门,那里有各种补给。若是想要长留入户,那就请跟我去见二公子。”这人不卑不亢的说着,目光却是在不停打量着李煜,看见李煜腰间的长剑,当下眼前一亮,语气热情了几分,“这位兄台。我家二公子最是惜才。若兄台能得到二公子器重,定然前途无量,青史有名。” 听到这话,李煜心中咯噔一下,忍不住道:“难道仇家也不甘人后,想要在这乱世中分一杯羹?” 这个想法让李煜心情一暗,这世道本就已经乱糟糟的了,要是仇家忍不住也掺和进来,那这苍生,难了。 “哪有。哪有。”那仇名连忙摆手摇头,“我仇家祖训严明,家中子弟永世不得称王不管是大隋再起,还是大唐新生,我仇家都会按照祖训,永镇北关。但现在天下大乱,塞北蛮人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仇家才会广纳贤士,共抗蛮人。蛮人凶残,若是入关,这天下哪还有我中原百姓的活路。。。。。。” 尽管现在的李煜已经不再会去轻易相信片面之词,可是听到仇名的话,李煜还是忍不住心中激荡,翻身下马,对着仇名恳切的鞠了一躬,“中原百姓有仇家,幸甚!幸甚!” 仇名一脸自豪,点点头,正准备在招揽李煜,却见李煜摇摇头,道:“可惜我现在还有事在身,否则,此去塞北,马革裹尸又如何!”
说完这一句,李煜对着仇名又拜了拜,打马出城。他不得不走,他怕再呆上一会儿,就会忍不住直往塞北,抗击外族,抛头颅、洒热血。为这中原苍生福祉,马革裹尸还,总好过为一个姓氏的富贵打拼要好得多。 看着李煜离开的身影,仇名有些可惜的摇摇头,抬头向着楼上看去,那里仇二公子也是叹了口气,“可惜。我受了中正那混蛋的当,我仇家也上了中正那混蛋的当,否则这天下就不会只是姓杨或是姓李了。可若是真为了一家富贵,置这千万苍生于不顾,我仇家就是睡着龙榻怕也是不安稳了。” 打马离开了桃城,李煜再不停留,七日之后,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山村在王屋山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虽然贫穷,但却也少了战火的袭击,相比于外面的乱哄哄,这不大的小山村显得格外的宁静。 山村虽小,村民虽穷,却是极为的好客。知道李煜是二狗子的弟兄,热情的不得了。知道二狗子家孤儿寡母的,都忙着张罗,不过半日功夫就让李煜安顿了下来。 “这里。虽穷,可是让人安心。怪不得每次午夜梦回时候,二狗子总会想家。没有富贵荣华,但也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锦衣玉食,但也没有冷漠人情。这里只有一片大山,有一群小猴子,会在晴好的时光里,嬉笑着偷着谁家的果子;有几只老狗,会在冬日暖阳,懒洋洋的翻开肚皮午睡;还有一群鸭子,会在小雨淅沥的季节,呱唧着涌入池塘。那夜鸣的蛐蛐,扑腾的云雀,还有聒噪一整个夏天午后的蝉。这里,好像家。” 住了不过几日,李煜忽然发现自己彻彻底底的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那些好吃胡闹的猴子,那偷吃蜂蜜的狗熊,那些胆小的会将头埋到腿中的野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像极了儿时,像极了那梦中短暂得一晃而过,却唯一可以让他坦然的片段。 “我前世一定是只猴子,也许就是那群小猴子中一只,也会在一个晴好的日子里,慌慌张张的偷吃几颗果子,然后被追逐得,快乐无边。”李煜从来没有觉得这么轻松惬意过,在烟锁重楼的京城,在吴侬软语的江南,在烽火连天的乱世,经过了那么多地方,经历过那么多的人,李煜才发现,这最不像他家乡的地方,竟是他梦中最期待的家乡。这些最不像他家人的人,反而带给了他久违的温暖。 “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二狗子会选择离开。若我在这里出生,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想离开的。”李煜低声说着,可是心中却是有些迟疑,冥冥中,他感觉到曾经他也有一个如二狗子般同样的选择,他的选择,也许也是离开。 “但就算我离开,我最后也一定会回到这里。吾心安处是吾乡。只有这里,唯有这里,才能让我心安。这,就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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