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布朗克斯 (第1/1页)
布朗克斯,在十九世纪末处於纽约市的市郊地区,主以农业为主,提供农产品予纽约的市场。而随着纽约市的扩张,纽约地铁连接布朗克斯区到纽约市最繁荣的地区曼哈顿区後,布朗克斯的人口急剧上升,发展亦随之加速。 也因发展迅速的关系,该区整体经济能力丰裕,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後,地区老化,原来居住的白种人迁出,使该区的经济能力下降。後来搬入者又以非洲裔以及拉丁裔为主,以至到二十世纪末的时候,布朗克斯区已然成为了一个早失业率的贫民区,以犯罪率严重的地域。 当然,虽然说犯罪率高企,也不代表着在光天化日之下会看到四处枪战连连,抢劫犯比比皆事,刑天在街上买了一杯星巴克的咖啡喝着,一边在街头漫步一边慢慢的品尝。 他这身休闲西装的打扮在纽约当中可以说是一街都是,虽然说他的外表并没有被空间所改变成白人,仍然是一副黄种人的模样。但在美国,华裔也不是甚麽稀奇的存在。 “嗨,那个黄皮猪!” 刑天瞳孔微微一缩,一瞬间里闪过一丝无人能够看到的危险光芒,然後才扭头循着声源望去,那是一个正靠在小巷里的一个黑人。 刑天心中冷笑了一声,这种手段他可是见得不少,如果那个人忍不了侮辱站着回骂那还算,如果走过去理论的话那就完蛋了。结果定然是被拖进小巷里狠揍一顿然後抢走身上所有的财物。 本来刑天也不太想理这种街头混混,用这种手段的顶多就比在街上抢走老奶奶手袋逃之夭夭高上一点点,有点背景的都不会用这种手段。 但刑天现在想找的地下擂台,最有可能知道的就是这些消息灵通的街头混混,虽然上不了台面,但这些人定然朋友遍天下,从毒贩子联系出去已经可以认识不少道友。 刑天眨了下眼睛,然後整个人就从一个享受着生活的都市人变成了一个愤怒的蛮牛,来势冲冲的跑向那个混混。 “你说甚麽,你这该死的黑鬼!”刑天怒吼了一声,当他尾音刚落的时候,人已经踏进了小巷的阴影里面。 现在只要是大都市生活中的人都很容易生出一种特质,那就是冷漠,也许那些人并不认为自己冷漠,但实际便是如此,都市人似乎对周边发生的事情视而不见。即使有人看到刑天走了进去,即使有人猜到接下来会发生甚麽事,但他们也不会停下来帮助,只会冷眼看一眼後离开。 这些混混便是利用这种心态引那些人进来,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大街上,别人根本就不愿插手。 只见刑天才进去,那个黑人呲起牙齿,低声冷笑了几声:“该死的黄皮猪,要是你没说出那个天杀的词汇,我还可以考虑打晕你就算了。” 刑天的表情仍然很愤怒,一步踏前,在那黑人的眼中刑天就像是在瞬间从三米外的地方突然出现在身前,还来不及大喊一句“看我打死你”,刑天便飞速的远离了他。 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却是发现,压根就不是刑天远离了他,而是他整个身体都被击飞,狠狠的砸了在一旁的後门楼梯处,甚至还将生锈的铁枝给压弯了。整个背部痛得叫不出声来,一个很可怕的名字从他的脑海当中升起。 “你是蜘蛛侠!!!?” 刑天挑眉笑道:“我不是,但我有一个很小的问题希望你能够回答。” 黑人心中极致的恐惧,树的影人的名,蜘蛛侠对罪犯的打击可以说是不留遗力。虽然刑天说不是,但黑人却是偏偏认为眼前的刑天就是蜘蛛侠。不禁呼着大气,但剧痛让他才说一个字出口便猛烈的咳嗽,刑天两步跨到那黑人的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你知道哪里有地下擂台吗?” 黑人眼神发愣,似乎在想为甚麽蜘蛛侠会想知道这个问题,但看到这个华人的眼睛当中蕴含着的无情杀机,马上就思索自己到底知不知道答案,但很快他便不停的摇头。
“你知道有谁知道吗?”刑天又问了一句。 黑人还是摇头,他不敢说谎。 刑天叹了口气:“看来这任务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不够格的混混应该都没有资格去知道这些资讯,再试几个要真没用的话……看来就得去找真正的黑帮了。” 二十三秒後,刑天带着微笑的走出了那条巷子,惹来了几个看到刑天走进去本以为会躺着出来的行人的侧目,那带着惊讶的神情,刑天视若无睹的离开了巷子。 他没有动下手,因为他怕如果杀死了这黑人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警察。 警察的威胁没有明说,但不用明说也能够大致猜到。 刑天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从刚才那黑人的手上摸来的,现在的时间大概也就是两点多,摸了摸肚子发现还没有吃饭,突然他像是想起似乎他从刺杀赤蛛皇的时候直到现在就一直没有休息过。 这差不多都是二十多个小时了,而且是二十多个精神极致紧绷的小时,虽说他来到轮回世界後一直表现得很轻松自然,但实际上他却是一直都保持都将警备提血到极致。 他那高达十三的感知值不停的告诉着他,危险无处不在。 说实在的,刑天虽然早已经将自己训练得可以七十二个小时不睡眠仍然保持脑袋的清醒,身体仍然可以第一时间跟着大脑作出反应。但他却知道没有必要将自己逼得太紧。深吸了口气,当这口气呼出的时候,刑天已经作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决定晚上才出动,要知道,晚上才是真正的黑帮出动的时候。 看着那刺目的阳光以及路上熙攘的人群,轻喃道:“似乎在白天也就浪费时间,磨刀不费砍柴工。” 刑天在做出各种可能性的判断後,盘算过最任务的影响性後,便作出了决定。他在一家意大利餐厅里叫了一个夹心芝士薄饼,以及招牌意粉饱餐一顿後,便到一家旅馆当中休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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