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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幽体灌注 主角格斯 (第2/3页)
双剑交击声回荡山林间。 如此这般上百次,佐德情绪越来越高涨,似乎在享受一样,兰斯却是双臂有些发麻,他可不想和这个家伙这么耗。这时,他注意到佐德的宽剑上多了许多缺口,他的大剑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成了一把锯子,不过,剑身厚重,相对占不少便宜。 本来准备用来应付变身后佐德的内气涌入大剑,再一次交击,兰斯瞅准了一个大的缺口,佐德的宽剑顿时断裂,兰斯的大剑却没断,趁势全力从锁骨劈下,要把佐德劈成两半。 鲜血飞溅,兰斯没能成功,佐德反应不慢,扔掉断剑,一把抓住下劈的剑刃。 佐德摸了一把鲜血,舔了舔,兴奋地道:“三百年,第一次有人给我留下……留下这么深的伤口!三百年了,没人能够伤我,小子,你是第一个伤到我的人!小……唔唔!”一边说话,佐德形态发生变化,身型暴涨,头上生出角,浑身长出黑毛。 见到对手变成怪物,一般人会给吓到,兰斯却早有心里准备,没有后退,也没有发呆。松开握剑的双手,没等佐德变身结束,从腰间扯出一颗手榴弹,一口咬下拉索,跳起来往佐德唠唠叨叨的大嘴里,一塞到底。 兰斯抽手迅速后退,却被佐德另一只爪子拍中,顿时,被拍飞,五道爪痕划过胸腹部,撕开他的轻甲和衣物,划出五道血痕。身体撞到一堆碎石里,浑身骨头跟散架一样,吐出一口血。 轰——! 同一时间,佐德知道手榴弹不是什么好东西,想要吐出手榴弹,吐到嘴边就已经爆炸。 烟雾中,佐德已经完全显出使徒姿态,如同人形站立的黑色狮子,高至少有七八米,头上一对雄壮的野牛角。此刻,他的嘴被手榴弹的爆炸力撕裂,半边脸都血淋淋的,还嵌了许多贴片。 “别******尽说些废话啊,混蛋!要不是你是个怪物,早被老子砍成十七八段了,还在那唧唧歪歪!” 听佐德唧唧歪歪半天,纯粹装逼,兰斯终于忍不住开口大骂,一面大口呼气,把肺里的浊气排出,内气运转,尽量多恢复一些战力。 “嗷……你这个……” 佐德的嘴炸裂半边,自然怒火冲天,结果,被兰斯这么一骂,随即一愣,停止了动作,展开一对蝠翼,只是道:“期待与你的下次交战!”巨大的蝠翼带动一阵强风,佐德冲上天空,渐渐远去。 不明白佐德为什么离开,兰斯也没管那么多,傻子才没事就想跟人战啊战的,但,却不敢松懈,支撑起身体,捡回锯子一样的大剑。 “兰斯你受伤了,琪琪马上给你治疗,刚才琪琪好担心兰斯。”琪琪冲一旁跑出来,眼睛中水光闪动的。 “我没事,那家伙不是被我打跑了么。”兰斯忍着剧痛,勉强一笑,蓦然,只觉一股新生的力量不断涌出,并且身体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恢复,连忙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解析完毕,幽体灌注模型构建成功,鉴于其负面影响,进行整合优化……灵魂能源匹配,寻找匹配选项,选择最优匹配选项,元素精灵匹配成功,启动第一优先事项…… 兰斯能看懂的大约就这些,看内容大略是将幽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灵魂力量加注到自己rou体上,排除了一些**影响,似乎还加入了元素精灵的力量,第一优先事项,应该就是改造自己的体质,或者说提升力量。 兰斯突然有种熬出头的感觉,只是仔细看看,不禁暗骂,启动第一优先事项!?既然是第一优先事项,为啥每次都是晚一步?完全是坑爹啊这! 兰斯也找不到地方埋怨去,二十来秒的时间,身体基本上完全恢复,比起先前强了一倍不止。 “兰斯不一样了……”琪琪突然道。 “哦,哪里不一样?”兰斯问道。 “嗯……琪琪也不知道。” 握了握手,兰斯感觉更加有力,当即想试试新力量,搞清楚所谓幽体灌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另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不死佐德的出现,兰斯更加确定这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别人的命运什么的,兰斯可管不着,不要被那些家伙牵扯到就好,特别是鹰之团和那个悲剧男主角。 兰斯不知道的是,他早就跟他口中的悲剧男主角扯上关系,而且刚刚分开没多久,那个人就是格斯。 与兰斯分开后,格斯继续自己的佣兵生涯,他一如既往的孤僻,一直做独行佣兵。 在一次攻城战中,格斯所在队伍遭遇了鹰之团,鹰之团是格斯最不想遇到的对手之一。鹰之团的团长名叫格里菲斯,是一个非常出众宛如童话中王子一般的人物,年纪只比格斯大两岁,却建立了自己的佣兵团,并以其出色的谋略和领导才能,带领鹰之团屡战屡胜,声名鹊起。 格斯击败了斩杀30人,有着熊人之称巴斯则,并率队破城而入,大获全胜。之后,格斯遭遇到鹰之团的截击,败于格里菲斯之手并被招募入队。 之后,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格斯与格里菲斯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格斯似乎也渐渐融入鹰之团。 三年后,鹰之团站在米特兰一方加入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授予子爵头衔。鹰之团也以不败的战绩名扬天下,格斯也在鹰之团的屡次战斗中,格斯大放异彩,升为鹰之团冲锋队长。 鹰之团屡立战功,不过,始终都是平民,受到上层贵族的排挤,团长格里菲斯屡遭谋害。不过,格里菲斯不是普通角色,在他的授意下刺杀了国王的弟弟尤里斯伯爵和其子阿多尼斯。 而在以少胜多拿下多尔度里城塞后,鹰之团一举终结了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赐名白凤,鹰之团核心领导全体晋级贵族阶层。 多尔度里之战中,百人斩达成的格斯击败了敌方大将柏斯高。在其后一连串的宫廷阴谋中,格里菲斯清除了反对他的王妃和一班内臣,格里菲斯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的梦想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时候,格斯选择了离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性格孤傲的他,并不能忍受在格里菲斯的光芒之下,不能忍受与格里菲斯之间的不对等。 格里菲斯当然不愿意格斯离开,只是,格斯这些年没有一天落下锻炼,实力今非昔比,格里菲斯则由于忙于应付阴谋诡计及各种事务,实力不增反减,在一番激斗之后,格斯击败了格里菲斯,离开了鹰之团。 之后,格斯隐居在一个山谷中,磨练剑术,有时会出来四处挑战厉害对手。 这一天,格斯在一个集市上,看到了阔别多年的兰斯。 格斯第一次见到兰斯,才十二岁,童年的遭遇,被出卖遭到男性佣兵的侵犯,失手杀死了酒后的养父甘比诺,都是心中的阴影,挥之不去。 那时候兰斯只是小有名气,在佣兵营地中是出了名的冷酷,每到晚上就喜欢独守篝火,在他周围没人敢找事,无意间倒是给格斯提供一个能给他带来一些安全感的地方,在靠近兰斯的营帐内,望着那堆摇曳的篝火,让格斯心中难得的宁静。 兰斯个人武力的强大毋庸置疑,战场上,他会运用各种非正统的战术带领佣兵们取得胜利,尽管有时候会被对手骂卑鄙之类的,但,总比死了的好。到了后来,只要他加入战斗一方,他便是那方佣兵无可争议的统帅,指挥权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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