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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初战告捷 (第1/2页)
1868年6月,紫禁城乾清宫,同治帝的龙书案上收到了左宗棠廷寄来的捷报,同治小心的展开,看到了陕甘两省贼匪已然肃清,结尾是请同治帝示下善后事宜。同治帝观后御笔写道:善后诸事望卿自行斟酌,朕一概不予过问,需要朝廷提供驰援时,朝廷必鼎立支持,一切善后之事盖由卿一人定夺。钦此! 左宗棠收到皇帝的圣旨向北叩谢皇上圣明。陕甘的战事虽然结束了,善后工作却千头万绪。左宗棠早就料到,抚比剿难。*同胞在这次绵延50余年的变乱中,遭到了很大的灾难,汉族同胞也损伤惨重。左宗棠认为必须妥善处理战后的回军民,也包括战地的汉民,使他们各得其所,再过平安温饱的生活。处理*军民的善后,比处理太平军和捻军要难得多。捻军和太平军多数是汉民,俘虏后,给资遗借用回原籍即可。对陕甘的回军民和汉民却不能这样办。陕西有许多*跟随回军逃到甘肃,战后如仍让这些客回和当地汉民杂居,定会对*不利。即使陕*和甘*杂居也不便,在战时他们可以团结对付清军,和平时期则因地区不同,信仰新教和旧教的不同等,也难以和睦相处。照理应该送陕*回陕,但是陕*离开家乡已10年之久,本乡产业早已被毁,未毁的已被官府没收;如果回乡,应该将产业归还,可是战时情况混乱,缺乏人证物证,势必引起无限纠纷。如果不归还土地房产,*又如何生活?而且本来与当地汉民不和,还怕汉民欺凌报复。陕西一些汉人士绅早就扬言不许陕*回陕,如关学领袖贺瑞麟就曾代表陕人提出公禀,反对*回来。所以陕回最难安置。在金积堡和河州留有一些客籍甘*,和本地回汉民难于相处,也需要妥为安置。还有一些汉民为回军服务,有的是受武力驱使,有的是信奉******教,自愿跟随回军的,认作义子或当奴仆的都有。这些汉民也应迁徒送回原籍,以免遭当地汉民迫害。 既然陕西*不能回原籍,甘肃客*也要迁徒,迁徒到什么地方去呢?这又是摆在左宗棠面前的又一个难题。左宗棠对安顿*的地点定了几点要求:要有水有草、土地肥沃、河流和平原相间的地方;又要是无主的荒地,以免有人来争夺;要自成片段,*同胞可以聚族而居,以免与汉人杂居,又惹起纠纷。他还规定;每户*都应分得土地、房屋、窑洞、种籽、耕牛和牛具。在迁徒中,大人每人每日给粮8两或一斤,小孩5两或半斤,随带的牲口也发给料草。沿途地方官吏应接送、保护,准备好供安歇的窑洞,并供给柴薪;到达安置地后,对贫困户仍要发给粮食。有些*在原住地已种下庄稼的,可以等待收成后再迁移;有些*一家分散在各地者,可以迁到一处团聚。回、汉民愿意投奔亲属者,也听其自便。又严禁沿途土豪劣绅对*恐吓论诈,为此还杀了几个违法的土豪劣绅。 左宗棠为*善后,耗费了许多心血,也花了大量军费。西征军费本来就十分拮据,左宗棠坚决省下军费,用于安置*。迁移的*大部分安置在平凉、会宁、静宁、安定、秦安等地,汉民则安置在安定等地,均在现今的陇东平原,水草比较繁茂的地方。 这些对待*比较开明和合理的措施,引起了甘肃、陕西一些上层人士的反对,当地官吏也找出种种借口多方阻挠。甘肃本来贫瘠、干旱,一些汉人看到左宗棠将有水有草的地方分给*居住,大感不满,认为他太袒护*,因而背后称他为“左阿浑(訇)”,将他比作******教中的经师,只替*人说话、办事。但是左宗棠不顾他们的反对,坚决执行仓皇政策和办法。“帝日汉回,皆吾民也”。战争是不得已的行动,回汉都是大清子民,*如今陷于困难境地,自然应该帮助和保护他们,首先应妥善地安顿他们。 至于饱经战祸的*和多数下层汉民,对左宗棠的善后措施都感满意。当他的队伍经过时,回、汉民都列案焚香迎送。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多年来回汉互相仇杀,积怨秀深,这次朝廷派左宗棠率大军进剿,陕甘汉人士绅早就扬言要对付*,对左宗棠到来,寄予了很大希望。至于*,虽然看到左宗棠入陕前颁布的“汉回一视同仁,决不滥杀”的告示,但怎能轻信。清军战胜,回军失败了,*老百姓必然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理,只得听天由命。但没有想到,清军并不屠杀他们。然而即使留得性命,祸乱之余,遍地伤残,白骨黄茅,炊烟断绝,也无法生活。左宗棠又给他们安排住地、田亩、耕具、牲口、种籽、房屋等,并发给口粮,沿途照顾保护,完全出于意外。封建时代的老百姓,不论是汉、回或其他民族,都愿意过安定温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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