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极其起源 (第1/1页)
魔法: 利用精神力,催动外界的游离魔法元素,并加以控制,以达到特定效果的一种技巧。 魔法属于神秘学的一类。 魔法并不是完全子虚乌有的。其是建立在神秘主义基础上的一种心性的修行方式。 魔法一般泛指仪式魔法(Ceremonialmagic或highmagic),特点是整个仪式是以严谨的结构所组成,其施行的时间也比较长。魔法和巫术的不同的地方很多,其中之一是魔法所涉及的准备功夫及知识比较多——例如施法时所用的工具及道具,地方及时间等。 现代科学亦有研究魔法,分别为心理学、人类学和神学等。在外国亦有些教授专门研究神秘学,可见这一门艺术在西方得到一定认同。和巫术不同的是,学习Ceremonialmagick的人多专注在精神上的修练,对实际所得并不太着紧。 魔法基本上是从西洋传来的概念,例如英语以不同的单字更精确地区分魔法,例如Magic(魔术、魔法、幻术、咒术)、Sorcery(巫术、道术、妖术)和Witchcraft(巫术)等,每个单字皆含有细微的差别。但一些魔法师认为魔术(Magic)一词与魔法有太大的差别,所以他们在“Magic”后面加“k”,加以区别,以显示魔法和舞台上娱乐观众用的魔术是不同的。驱使魔法的人,有男性也有女性。男性叫做巫师或魔法师,女性叫做女巫、巫婆或是魔女,亦可以通称为术士、魔法使或魔法师。他们施展的是“魔法(Magick)”而非“魔术(Magic)”。 编辑本段起源 魔法文献学简史 在谈魔法文献学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魔法的概念。魔法一词来源很广,最主要的是对障眼法的延伸,以及对魔族使用的诅咒类法术的概括。最初,世界上出现了一些被称为“龙”的恐怖生物,它们对人类及其他种族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很多勇士前往屠龙。但是他们很快发现龙的强壮不是单靠武力可以击败的,于是一些熔炼师投入了这项事业,他们首先制造了一些对rou体带有杀伤性的物质,这些配方现在被认为是魔法的雏形。然后人们进一步发现通过与龙的一些语言交流可以削弱甚至限制龙在战斗时的活动,而魔族所特有的心灵交流对此尤为有效,这便是诅咒的起源。同时,由于龙敛聚了大量财宝,一些贪图利益的人开始想办法通过“和平”的方式谋取龙宝,障眼法由此诞生。在最初的那个世纪里,由于障眼法的行之有效,这种法术发展很快,到悠史4世纪中叶已不下六百种。此后各类魔法都迅猛发展起来。 随着魔法的发展,记载和整理这些条目变得不可或缺。早在悠史4世纪后期,就有一批魔法师开始编纂一些来源于炼金术士的配方,其中以亨利的《水煮盐的提炼》最为著名,但是这一般不被认为是魔法典籍的起源。到悠史5世纪中期,伟大的魔法师威尔逊编写了公认的第一部魔法经典《屠龙法典》,这部著作中对魔法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做了详细总结,并以基本原则的形式阐述了研习魔法的心得,全书记录了各类法术二万余条。但是在悠史461年,无知而愚蠢的兽人国王拉瓦二世听信了险恶的流言,在未作调查的情况下将《屠龙法典》作为民间私法对抗王权的典型案例加以严惩,威尔逊被残酷地扔进了沸鼎,他的十九个门徒亦被迫害致死,《屠龙法典》本身被付之一炬。这则惨案对于魔法文献学发展的阻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直到悠史8世纪中期不曾有其他典籍出现。 人类先知法阿同曾在悠史703年给出过他的著作《论武力与魔法》,但那只不过是对时势的一种试探,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魔法经典。真正带来魔法文献学复兴的是法阿同的再传弟子先知奥古斯都的忠诚追随者——一位富商黑斯廷斯。众所周知,悠史746年十二勇士之一的奥古斯都以惊人的力量封印了魔君安拉。但随着他的去世,这一强大的魔法不幸失传。这里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奥古斯都的门徒都不具备师傅的法力,如果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修炼,最终掌握封印魔王的能力并非不可实现;根本原因在于这一魔法没有以文字形式保留下来,先知们长期以口述传承法力。对于该强大法术痛失的悔恨,直接导致了“魔法成文运动”的爆发。黑斯廷斯对魔法有着极大的兴趣,他无偿将自己的六所豪华庄园提供给各地的魔法师,请他们记录下魔法的道具、配方、咒语和施法过程,为此还花费了大量金钱和饮食。在749年至753年的四年内,黑斯廷斯的庄园里曾经住过二千多魔法师,那里一度被称为“魔法六学宫”。每个庄园的记录均被编为五卷,这被直接编成《黑斯廷斯魔法学迹》三十卷。然而,黑斯廷斯的努力是不彻底的。三十卷的魔法记录虽然总计有五万多条,但其中重复、矛盾甚至完全虚假编造的数目也相当庞大,经过典泰的校对整理及验证,剩下的只有一万七千余条。而且这部《学迹》由于经手人过多,其行文不统一十分明显。更糟糕的是没有总领全书的基本纲要,这造成查找某条目变得非常困难。即使如典泰那样的考据学大师也不禁感叹:“黑斯廷斯留给我们的是一部永远整理不完的经典。”如此,《学迹》的缺点表露无疑。博斯曼法师公会的汤玛法在765年试图为该书做索引,但随着八国混战的爆发,这一努力宣告失败。
在战乱纷飞的年代,编修这部《学迹》不但是费时的,而且是危险的。但是我还是勉强将其完成,并按各部类区分并编排了次序,总计二万八千六百一十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最后审判、毁灭之云、末日风暴、雷鸣爆破、连环闪电及霹雳冰环六项破坏力巨大的魔法,一方面其不得随意试验,另一方面保留这样的大规模杀伤性魔法也是不人道的,所以这六项魔法只作存目,仅叙述渊源及事迹,不保留道具、咒语、施法过程的记载。 在给出篇目结构即结束本文之前,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学生:哈利波特和阿基米德,他们直接参与了部分章节的编订;同样感谢我的妻子玛丽,她在这六年里一直无怨无悔地照顾我们的生活;感谢脱脱将军对我们实施的有效保护;感谢神灵的庇佑。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