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一锅煮_秦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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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桧 (第4/7页)

他满腔愤患,只得骑驴载酒绕西湖了。岳飞被害后,家属流放岭南,被株连者或坐牢或流放,或死于狱中,相反,凡跟着秦桧陷害岳飞的,都各有升迁。总揽大权,排除异己。

    当南宋广大人民知道岳飞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皆为流涕』(参见《宋史》卷473《秦桧传》;《宋史》卷474《万俟卨传》;《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卷20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中兴小纪》卷29),人们纷纷为岳飞的冤案鸣冤叫屈,为岳飞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宋高宗,秦桧杀害岳飞的罪恶行径,激起了南宋军民的无比愤慨。在封建时代,宋高宗是皇帝,由于当时避讳,人们不能公开责骂他,但对于权jianian秦桧,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全国男女老少,对秦桧无不切齿痛恨!

    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第二次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根据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要对金国称臣,每年要向金国进贡几十万两白银与几十万匹绸缎,还要割让大片国土。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宋高宗赵构亲爹宋徽宗赵佶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赵佶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金人将赵佶的尸体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制成好燃料)。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有了金国主子撑腰,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就炮制冤狱、害死岳飞这一点上讲,罪责不全在秦桧,因为秦桧当时的权势暂时还没有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决定权在于宋高宗赵构。但是,“罪责不全在秦桧”不代表“秦桧没有责任”。

    事实上,在炮制岳飞冤狱的过程中,秦桧不仅是主要同谋,而且还是阴谋的具体执行者。在得到宋高宗赵构的首肯之后,秦桧、张俊等jianian佞之徒亲自炮制了岳飞冤狱,秦桧、张俊等人对岳飞的冤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宋高宗、秦桧都是杀害岳飞的凶手。

    尤其是,在害死岳飞之后,秦桧大权独揽。在专权期间,秦桧甘当jianian细、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破坏国防力量、结党营私、独断专行、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迫害异己,大兴冤狱,推行特务统治,大肆篡改官史,严禁民间学者修史,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甚至架空皇帝、图谋篡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祸国殃民

    当时秦桧既已“挟虏势以要君”,既已能把高宗玩弄于股掌之上,则其权势之伸展和渗透到政治、军事、财政、刑法各个方面。自亦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单就刑法这一方面来说,则如徐自明的《宋宰辅编年录》卷十六于秦桧死后所概括叙述的:

    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秦桧死后不久,在高宗所发布的一道诏令中,对秦桧的擅生杀之权的事也已经加以揭露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1156年1月5日)载:

    诏: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

    这里面的所谓“大臣”,当即专指秦桧而言;所谓“便作‘已奉特旨’”,实即“假传圣旨”亦即“矫诏”的同义语。在此诏中虽则未将岳飞狱案明确指出,但其必然把这一狱案包括在内,却是断然无疑的。在《宋史·刑法志》(二)当中,就更明确地指出,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冤狱,完全是由皇帝所造成的。其文曰:

    诏狱本以纠大jianian慝,故其事不常见。(绍兴)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卨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

    广西帅胡舜陟与转运使吕源有隙,源奏舜陟脏污僭拟,又以书抵桧,言舜陟讪笑朝政。桧素恶舜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于狱。

    飞与舜陟死,桧权愈炽,屡兴大狱以中异己者。名曰诏狱,实非诏旨也。其后所谓诏狱,纷纷类此,故不备录云。

    与当时的许多史实联系起来,例如,在岳飞系狱之后,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与秦桧交涉和争辩,上疏给赵构进行谏阻的人则极少,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这段叙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实际的。其中的论断,也全都十分公正。“名为诏狱,实非诏旨”,最能反映出秦桧制造岳飞父子及张宪这次冤案的真实情况。所以,只要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地研讨这一历史事件,我们便无法否认,皇帝是残害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元凶。

    秦桧自己就是一个超级大贪官,秦桧用的人都是些寡廉鲜耻的贪官污吏,,“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为桧用”,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

    据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用人,尽用赃官墨吏,要是有赃污不法被举讼的,“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秦桧及其党羽为了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还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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