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二章 梳笼 五 (第1/2页)
胭脂楼 既然名楼,主要的建筑也就是一栋三层的楼宇。 此时,楼顶瓦砾之上,一人凌风而立,一手执壶,一手执杯,自斟自饮。夜风凌凌,衣角猎猎作响。 头上,是皓月当空。 脚底,是灯汇成河。 两条灯河之中,便是汹涌的人潮,人山人海,但,能进入耶律琏眼中的,唯有一人。他笑了,果然是她。 除了她,又有何人能引起这般的阵仗? 这一回,她又想做什么? 竟然穿上了新郎服,胡闹、胡闹! 李娆可不知道耶律琏就在不远的楼上看着她。她正忙着同胡mama打招呼寒暄了。胡mama本来冲出来凶神恶煞的脸,在知道了李娆的身份之后变成了星星眼。看着李娆笑得那个热情啊,让李娆这手臂上疙瘩粒粒凸了起来。 那个,她对百合兴趣不大啊! 胡mama同兴奋地确认了李娆的身份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李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 李娆的身形微晃,巨汗。 原来古人也这么先进啊?现在就懂得索要签名啦。可她又不是明星什么的,什么时候有给人签名的义务啦! 胡mama却已经不由分说地一叠声命令人拿书摆案,竟然就在寻芳馆的门前摆起了一个书案。 mama呀,你就不能把我先请进门之后再说吗? 李娆腹诽着。 不过,当看到丫头捧着一本《红楼梦》出来之后,刚才还有些脑子没有转过弯来人群顿时恍然大悟,立马,街上本来拥挤不堪的人群又以潮水般的速度散了去。 李娆亲笔提名的《红楼梦》可是天价啊天价。 不说卖出去,能得到她的墨宝也是无限的荣光,这里什么人多?女人、尤其才女最多。这些人中对红楼如痴如醉、如醉如痴的人可不在少数。事实上,现在张口背不出几句红楼中的诗来的都不好意思叫什么才女。 青楼,永远是资讯文化传播得最快的地方。 于是,本来水泄不通的道路又瞬间松散了起来。 李娆一看这架势,不太妙,那个品会书的效果似乎太好了些,有些炒作过头了,红楼的魅力也太大了些,连古代的人也无法阻挡啊。想到一会儿这些人回来之后的后果,李娆头皮发麻,她可不想签名签得手都软了。 不行,得速战速决。 李娆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在几乎一眨眼的时间内就完成了签名。 然后,一手挽着胡mama的胳膊,半拖半拉地将人往门里带。 “胡mama,请、请!” 那架势,似乎她才是这寻芳馆的主人,胡mama倒是客了。林默对其余人作了个手势,让他们在原地等候,他则默默地随着李娆进去了。 一进寻芳馆,李娆便大声地命令道。 “关门、放……” 差点就下意识地说出“放狗”来了,没办法,这词儿太顺溜了。刚才众人那饥渴的目光,实在太让她没有安全感了。不过,话到嘴边,总算意识到不对了,于是,改了个词“落闫”,倒也挺溜的。 只是,你这也太反客为主了吧? 这可不是你家。 而且,人家可是作夜场生意的。这生意正好的时候,关什么门啊?你这不是存心挡人财路吗? 不过,貌似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走路都轻飘飘的胡mama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就是。 她的脑子里整个都在转着。 李先生的墨宝耶,多大的荣光。整个风月胡同她这里独一份,那些人还不羡慕死她了。而且这书写得真是好啊。连她这半老徐娘看了,也心怦怦地跳得厉害。恨不得再重回十多年前,也遇到那么个宝哥哥。这一生,也就无憾了。 偶像的力量果然什么时代都是可怕的。 李娆曾经因为替一些公司搞活动,也没少同明星打过交道,当时,就被那些疯狂的粉丝弄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有迷过什么明星,自然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一个陌生人喜爱到如此的地步。但不能理解的事,这世间存在的多了。不管她能不能理角,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却是客观事实。 没有想到,到了古代,她竟然因为抄袭也被偶像了一把。 这感觉,还不错啦。 如果有一大堆有经验的保镖在的话,她也不介意学那些明星一样,来个款款挥手致意,听着别人的尖叫,大大满足一下虚荣心,偶尔体验一下这种感觉,也是很新奇很有趣的经验。只可惜,林默他们虽然是专业的侍卫,但应对这种情况恐怕是菜鸟。 菜鸟的工作成绩通常是很悲催的。 李娆可不愿成为他们明星保镖初哥的试验品。 所以,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个不错的念头。 门发出一声沉闷的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