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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访客 (第1/2页)
凤华凰在第二日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我醒来时就只看到一片羽毛孤零零地放在身边。 这是他一直都改不了的习惯,只要出去工作,就会留下羽毛给我备用,若是遇上了什么化解不了的劫难,只要点燃这根羽毛,他就会立刻飞奔而至。 可是这十年来,我没有用过一次。 不是我天生运气好,遇不上劫难,而是我不敢再增加两人之间的纠葛。 老狐仙说过,若想修成仙,必定要清心寡欲,除去心中一切杂念纷绪,人世历练不过是一个净心的考验,能够看了解尘世而不被其束缚,这才是修仙人最基本的要求。 我想,等到这三百年的人情还清,我在人世的历练也就差不多了,只要最后再历一次天劫,我便有了飞仙入天的资格,从此便于凡世再无牵连 这是我从踏出青丘大门那一刻时就定下的目标,即便这样会变得寂寞,会变得空荡荡。 又下了整整三天的雨,而我就缩在狐狸洞里整天整天地睡大觉,阿鬼经常会到后山捕捉一些野味送给我,他先把血吸光,再把皮毛和内脏都处理干净,这才丢给我来烤熟。 其实我不是不吃生食,只是在人世呆久了,总会养成和人一样的习惯,而且这一时半会儿还没想改,反正也没什么不好的。 吃完食物后我又继续倒头大睡,阿鬼有时候会守在我身边,有时候就会躲回梧桐树里休息。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开口向他问道:“你什么时候把我那半天尾巴还来?” 他呆了呆,清冷绝伦的面容上浮起一丝不安:“要是还了你,你是不是就会觉得我没用了?” 听到这里,我才忽然想起,眼前这个孤冷清傲的男子,独自一人飘荡在异乡的孤独与寂寞,就如同我最初离开家乡一样,每日都在不安与空虚中度过,那种把心肝悬在半空中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 他见我不说话的神情,以为我心中生了气,便欲转身离去,声音细得如同蚊子:“我去拿给你……” 看见他眼底深深的失落,一时间我亦是心生悔意,真恨不得抽了自己一巴掌,好把自己方才吐出来的屁全给咽回去。 “呃,那个……”我出言拖住了他,“其实那个东西可以暂时放在你那里,反正我现在不急着用。” 只是等到升仙的那一刻,我需要把尾巴都找回来而已……当然,这话还是等到这家伙的安全感能够稳定之后再说吧。 此时此刻,我忽然觉得竟是多么的好心,忍不住在在心里大笑两声,真希望天君能看在我这么善良的份上,最后的天劫能够下手轻一点。 阿鬼微微一愣,随即肆无忌惮地扬起嘴角,冰蓝的眸子里顿时光芒死神,笑得那叫一个目眩神迷啊! 咳,淡定淡定,不过是一堆白骨而已,千万不要被皮面迷惑了!我朝他挥了挥手:“别再用这幅表情看着我,小心我哪天把持不住,一口把你给吃了!” 哪知随口的一句玩笑话,竟然就引起了这家伙一抹诡秘的笑容。 老实说,可能是因为他不爱说话的性格使然,我最开始一直都觉得他是个内敛沉稳的人,后来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我更觉得他就像是一块冰魄一般透明纯净,虽然外表看起来不近人情,让人觉得冷冰冰的,可是心思却是相当单纯,可以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目的表现出来。 虽然,大花鸟说这是一种信任,可是我没敢相信,就算信了也当不知道。 反正我们最终是要分别的,之间的纠葛少一点是一点。 阿鬼忽然伸出漂亮的手指,清而缓地抚mo着我的脸颊,冰凉的指腹滑过之处都会留下一丝丝的凉意,一如他眼中终年不化的温度。 “呐,我可以吻你吗?” 一个激灵,我愣是被他吓得从地上一蹦而起,一溜烟地退到角落里,瞪大一双狐狸眼睛盯着他:“你想做什么?” 他呆呆地看着停留在半空中的手指,神情有些恍惚:“亲吻在我的家乡是一种见面礼,我每日都见你与他同寝同住,我以为这种作为朋友间的礼仪你应该不会拒绝的……” 说完,他便无奈地摇摇头,缓缓离开了山洞。 我依旧傻乎乎地蹲在角落里,心里那股罪恶感又不知不觉地被勾了出来。 在饱受良心煎熬的同时,我抱住脑袋一头栽在地上,为什么这个家伙每次都能够轻易挖出我心气潜藏的罪恶感,总觉得每次和他说上两句话,都是以我的无耻加无良结束的。 我忍不住一声哀嚎:“这年头,公的都不是好对付的东西!” 终于挨到了大花鸟离开的第四天,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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