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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继续冒名顶替 (第1/2页)
余mama恨恨地想,这个丑丫头,倒是不缺心眼子呀,知道趁势要钱。可是,她怎么可能轻易让一个烧火丫头从自己这里拿了银子去,她本来已经损失了最大的一棵摇钱树了,可不能一再退让,哪怕每天晚上冤魂来索命,她也要带好银子下地狱。经过这两天的事情,余mama彻底想通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阎王爷真想要自己的命,那么做多少善事也来不及了,倒不如将钱财看好,将来即使要下地狱,也有钱打点打点。更何况,死了之后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余mama决定,再也不考虑来生了,只顾眼前。 于是,余mama和孟晓算起了帐:“咦?你这话可是说的奇怪了。你吃在我这里,住在我这里,就是我醉春楼的人。既然是我醉春楼的人,那就要守我醉春楼的规矩。” 孟晓说:“余mama,且不说我刚来的时候就跟你讲好了的,我是有自由的,如果哪一天我不想继续留在这里,是可以随时走人的。我们就说说你现在对我的要求。你让我去在客人们面前跳舞,而且是以红莲姑娘的名义,请问,这个谎言能够持续多久?那些客人对红莲姑娘很熟悉,即使蒙着脸,他们也一定能感觉到,我不是红莲姑娘,而是一个冒牌货。到时候,请问余mama你如何收场?” 余mama被孟晓说得哑口无言。是啊,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让这个丑丫头代替红莲,只是跳跳舞那倒也罢了,可万一有红莲的熟客要求品茶听琴什么的,那该怎么办啊?到时候,一定会露馅儿的。 想到这里,余mama不禁叹息道,这个丑丫头,要是她的那张脸没有那么可怕就好了,哪怕只是中人之姿,仅凭着《霓裳》之舞,身经百战的她也会将这个姑娘一手打造成醉春楼继红莲之后的又一个头牌。可惜呀可惜,这个姑娘身材也好,舞姿也妙,而且能言善辩,想必不是愚钝之辈,只需稍加调教,能为自己大把大把赚银子也未可知,只可惜那张脸…… 孟晓看出了余mama的心思:“余mama,你也知道,这个办法只能应急,关键还是要找到红莲姑娘。” 孟晓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巴不得红莲跑得愈远愈好,最好能跑出潞州,气死这个钻到钱眼儿里的余mama。她对这个老鸨儿一点也没好感,尤其是听见她得知红莲怀孕后竟然要用猫刑来惩罚她的时候。 余mama叹气道,装出可怜的样子说:“你不说我也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可是,mama现在有什么办法呢?好姑娘,就当是帮我的忙,把今天这个场面先给圆过去,以后再说以后的事,好不好?” 说完,用诚恳而哀求的目光注视着孟晓。 孟晓才不会上她的当呢。当然,也不是不能跳舞,只是,价钱得另算。 于是孟晓摇摇头:“那可不行啊。昨天因为红莲姑娘突然晕倒,已经有很多客人怀疑,最后表演《霓裳》之舞的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如果我去跳舞,万一有客人要求我摘掉面纱怎么办?我被人说成是冒牌货也无所谓,关键是我这张脸,你不怕我把醉春楼的客人都吓跑了呀?” 余mama心里哼了一声,你不就是想跟我要银子吗?哼哼,我偏不吐这个口,看你能怎么办? “你放心好了,我有办法稳住场面,不会叫那些客人见你的面。以前,红莲姑娘跳舞的时候,从来都是遮着面纱,客人们都知道她这个习惯,不会有问题的。” “万一客人要求单独相处呢?” “我会找借口不让他们见你的,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余mama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孟晓不敢再提出异议,因为如果再不答应去跳舞,恐怕给红莲姑娘准备的那只猫,就要在自己身上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对红莲,余mama是下了狠心了,她扬言,如果红莲不赶紧回到醉春楼来堕胎,要她找到的话,一定猫刑伺候。 孟晓只得去梳头换衣服。 ……………………………………………………………………………………………… “王爷!王爷!”江源一面急急地往书房里面走一面大声喊道。 贺清风的贴身小厮急忙“嘘”了一声:“江大人,你就不能小声点儿吗?王爷刚刚睡着。”又埋怨道,“江大人不是不懂府里的规矩吧,怎么这么大呼小叫的。” 江源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禀告王爷。” 小厮一撇嘴:“什么事情也没有王爷午睡重要。这几天,王爷吃不甘味寝不安眠,你也看在眼里的,这好容易王爷迷糊一会儿,你就要禀告。不能等王爷醒了再说吗?” 江源急得直跺脚:“不能!现在,立刻就要说!” 正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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