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启韶华_第七十章 连环巧思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七十章 连环巧思 (第2/2页)



    这条隧道被分为若干节小段,就好像火车的车厢一样,周围密布齿轮摇臂,下方以一条水流作为浮动力来源,就好像坦克的履带一样。

    当葬花吟走入这条迷宫隧道时,地上的重力敏感机关就好像踩地雷一样被触发,假设这条迷宫隧道一共被分为十小节,当葬花吟走入时,以阿拉伯数字将十节隧道划分,他开启了①、②、③、④一共四小节的机关,当他以起步速度X为出发时,这四小节隧道也开始相应变动。

    他走在①小节上,前方是②③④小节,其中由于灯光昏暗的原因,他只能看到①小节的尽头,②小节的一点点路程,那么③小节隧道对他而言就是处于未知的状态。

    当他慢走时,速度保持恒定,那么①②小节不变,③小节被齿轮、摇臂等诸多机关设置抽开,等于说他走完①②小节,直接便踏入了④小节,而整条隧道因为③小节被抽开,腾出了一节隧道的空间。

    此时他再度以速度X作出发,前方有⑤⑥⑦⑧共四小节,与前方同样的道理,⑤⑥小节不变,⑦小节被抽开,此时隧道里就有③和⑦两个小节的距离被腾出来,此时地底水流以浮力为支撑,将整条隧道收缩,也就是说,原本的隧道是: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这个顺序;

    而当葬花吟触碰到机关之后,那么隧道顺序就会变成:

    ①②④⑤⑥⑧⑨⑩、③⑦,这个顺序。

    而③⑦小节被腾出空间,后面的隧道往前进行收缩移动,而后以摇臂将葬花吟最初做有『十字标记』的隧道,也就是①小节,抽出,放入因为③⑦小节被抽调而腾出的空档内,故而哪怕葬花吟以直线进行运动,永远也走不出这个怪圈,就像是在走太空步一样,无论怎么努力,始终停留在原点。

    而最好的证据,便是时间这个变数!

    隧道每一节的长度可能不一样,隧道也不是固定的只有十小节,可能更多或者更少,定下十小节的距离只不过是葬花吟为了推算时比较好算而定下的一个虚拟数值。

    可不管隧道有几小节,它始终是有一个尽头的,机关设计者不可能无限制的将这条迷宫隧道修筑的无限长。

    路程=速度x时间。

    当葬花吟以速度X进行行走时,假定所需时间为y;

    而当葬花吟以速度X 1进行冲刺时,那么所需时间为y-1,故总路程不变,而此时隧道的顺序为:

    ①②④⑤⑥⑧⑨⑩、③⑦。

    也就是说,当葬花吟触动机关时,整条隧道已经随着他的前行而改变;

    此时他再以X 2的速度前行,由于整段路程已经改变,那么他所需要的时间自然也会有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如此循环,自然可以算出整条隧道的长度与机关变化速度等所需一切。

    但是,这是在现代——信息爆炸的时代。

    而不是古代!

    古代,最早在唐朝便发明出了时钟,但有谁会带一个时钟来盗墓,换句话说,那个朝代的时钟可不是谁家都有钱权去购买的。

    而这是一个墓,一个古代防止盗墓贼偷东西而设下的机关!

    有哪个盗墓贼会特地去学心算,又有哪个盗墓贼能够如此精确的计算时间,路程这些东西,在灯光如此昏暗的情况下?

    如果是真人进墓,他们可只有一条命,不会像游戏一样无限复活,当他们陷入这个机关迷宫隧道时,无尽的恐慌与畏惧都会侵袭他们的心智,哪怕是古玉没有这么多顾忌,都需要退出游戏让自己冷静一下,如果真的身临其境,这些机关究竟能否破除,恐怕连他自己心里都没一个底,何况是区区几个盗墓贼!

    昏暗的视野,引起人体内阴气的躁动,从而影响思绪的平稳,容易失去冷静。

    哪怕是破除机关术时,这些闯入者的心理,情绪也统统被考虑在内,这些烛光可不单单是好心的为他们照明这么简单;

    还有这些墙壁,居然能做到光可鉴人,老一辈的都知道,晚上睡觉时,如果卧室有镜子那么一定要用布遮起来,否则恍惚中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会有一种短暂的失神与不安。而这些好像镜子一般的墙壁,折射昏暗的烛光,会将人心中的恐惧无限止的放大。

    这只是一个游戏,一个程序员根据那些考古学家的资料以代码呈现出来的场景,如果这是一个真实的墓,恐怕可以在这条迷宫里看到诸多残破的尸骸,而且有许多应该是头骨碎裂,精神失常而疯死的……

    机关设计者步步为营,将心理学融入机关术之中,每一步都将人的情绪与思路融入其中,这份机关算尽的心思,当真是让人佩服不已,望洋而兴叹……

    好在,葬花吟把这个连环巧思破除了。

    而既然看破了这个机关,自然有解决之法——

    “你们现在什么情况?”

    葬花吟取消了忙碌免打扰模式,给万里独行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如今最为基本的假设已经全部成立,只要得到万里独行的证实,这个机关术立马不攻自破。

    可下一刻,万里独行一句话,将葬花吟从天空打进了谷底!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