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 (第1/1页)
于欢是这场案子的主人公,其母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戒了高利贷,最后回天乏力企业倒闭了,然而砸锅卖铁仍然还不了巨额的高利贷,于是借贷方便三天两头派遣社会闲散人员逼债,对其母亲多次施加暴力,报警,警察也只是警告一下便匆匆离去。事态发展持续严重,那伙地痞将于欢母亲按到马桶里等恶劣行为,在此不便一一细说,详情百度,于欢忍无可忍,拿起刀便将他们一一捅死。 评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所以于欢之母欠的钱要还,于欢杀人也必须偿命,这是公平的。但是欠的是高利贷,高利贷本身是不合法的,况且高利贷勾结黑势力欺压百姓为什么没有人管呢,难道官匪勾结到一起了吗,难道法律只对弱势群体有效吗,难道一伙人闯进家门打人得到的只是无关痛痒的警告吗!!!在此我要说:警察你们到底懂不懂最基本的法律,你们还有没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假如那群地痞打的是你们的亲生父母,你们还会只是给他们警告吗?你们是警察,不是小区保安,你们胸前有国家的责任,不能得过且过,不能惧怕恶势力,不然我们为什么养活你们呢,假如你们这样,我们还不如交保护费,至少大哥会在小弟需要的时候给小弟出头。 我们再来说那群被杀的流氓,死的大快人心,只是他们被好人杀死的,被弱势群体杀死了,好人死的多少有些不值。可能有些傻逼会说:暴力解决不了问题,要靠理智靠法律。我的回应是暴力或许解决不了问题,但是解决你就足够了,能将流氓绳之以法,固然大快人心,可是他们就像臭虫一样生命力太顽强了,坐牢似乎是家常便饭无所谓,出来继续重cao旧业,死于非命或许是他们绝大多数的归宿。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神经病杀人就可以不用偿命,在法律上来讲是说的通的,而且在任何国家都是适用的。人一旦超出了自己的心里极限精神就会崩溃,此时就和疯子神经病一样,文明一点的解释就是他的另一层人格出现了。在面对母亲受辱的情况下,我相信只要还有人性都会愤怒,当受辱的程度超出了自己的心里承受极限另一重任何便会出现,所以我相信并不是于欢在杀人,而是他的另一重人格在杀人,所以我建议将死刑改为死缓甚至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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