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大蜘蛛 (第2/2页)
有四五米宽,身体会变色隐身,动作非常迅速,甚至比敏捷型变异人还要快些。为了表示对吴迟仁的感谢,林明珍愿意帮助吴工车队,寻找失踪的杀手三人组成员009。 …… 林明珍不知道从何处弄来了一套绳索,三两下就像人猿泰山一样,在水泥丛林里荡跃着走了。这些飞人邦特有的绝技,总是让吴迟仁羡慕不已,不过真要让他去学就比较难了。 很快,林明珍便找来了几名同伴,帮着吴迟仁他们几个,一起寻找失踪的009。半个小时后,这些飞人帮派来帮忙的能人,终于在某处倒塌的建筑物废墟里,找到了一些被009留下的线索。不过,就在吴迟仁驾驶着机甲往那边赶时,留在身后的车队却遭到了一只变异兽的攻击。 得知自己的车队遭到攻击,吴迟仁不得不将搜寻009的任务交给其他人,自己则掉头赶回车队的临时驻地,弄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分钟前,停在一处废弃天桥下的吴工车队,突然遭到一只巨大的变异蜘蛛攻击。 吴工车队的五辆卡车上装备的自动机枪,以及自动机关炮,都纷纷向这只大蜘蛛开火射击,但始终对行动极其迅速的它没有办法。这只大蜘蛛动作之快,已经让车队的自动机枪机炮们难以瞄准,即使是偶尔击中蜘蛛身体的流弹,也并不足以撕开它那坚韧的甲皮,自然就无法对其构成伤害。 …… 距离吴工车队几个街区外,一架身披卡车篷布外套的机甲,正在残破的楼群废墟中奔跑,它每踏出一步都引起巨大的震动,机甲脚下的废墟被踏出一个个坑……8吨重的武装者机甲可不是泡沫做的。尽管路况不好,但吴迟仁的机甲还是能保持60-70迈的速度前进。机甲里有一套较完善的控制系统,可以对各种复杂地形做出反应,帮助驾驶员快速移动。 经过几分钟的急行,吴迟仁终于穿过了楼群,来到车队停留的废弃立交桥下,对上了正在围攻吴工车队的大蜘蛛。 车队的防御机枪交织出的火力网很密,大蜘蛛虽然能够避开车队的火力,但短时间内也还无法靠近车队。这只蜘蛛看到飞奔而来的机甲,马上就将攻击目标转向了吴迟仁。吴迟仁也不含糊,挥着高速旋转的防御武器,就和这只大蜘蛛干上了。
…… 第一回合接触,轻敌的蜘蛛被机甲的电锯桨盾,砍断了一条前腿,但它向左侧一个偏身,就避过了吴迟仁挥来的致命三叉戟。大蜘蛛因为轻敌吃了亏,开始变得小心起来。接下来的几个回合,双方都没有斩获。 直到第八回合,大蜘蛛再次发动攻击,但碰上了吴迟仁的大招。巨大的三叉戟的尖端,突然如炮弹般射了出来。冷兵器突然间变成了热-兵器,直往大蜘蛛的躯体射去…… 就在吴迟仁以为得手时,蜘蛛却躲开了这一致命一击……高速移动的大蜘蛛,突然钩住了一根在刚才搏斗时,被敲出水泥块的粗钢筋,来了个高速机动转弯,险险的避开了向它射来的“炮弹”,尽管这个闪避动作非常棒,但它还是又有一条腿被射断了一大半…… …… 刚刚又失去大半条腿的大蜘蛛,显然非常愤怒,它强忍着剧痛,扑向了机甲的后背……三个连续的高速动作一气呵成,旁观者除了看到三处距离很近的废墟,被一大团阴影踢爆开以外,甚至看不清大蜘蛛的模样。 吴迟仁驾驶机甲的技术,怎么说也是经过一年多锻炼出来的,他对于眼前这只大蜘蛛,并没有太过重视。他的机甲不仅有全防驾驶舱,还披了一身用狂力丧尸皮制成的“**皮衣”,已经立于不败之地。这种蜘蛛除了速度较快,能扯出蛛丝缠缚目标,顺便喷出些毒素之外,并不能对吴迟仁的机甲构成大的伤害。 大蜘蛛拼尽全力,终于贴向了机甲的背后,随后用它剩下的六条腿,紧紧抱住了吴迟仁机甲的后背。 这一招吴迟仁岂能没有防备,他驾驶机甲的技能可不是盖的。吴迟仁先用机甲的手臂卡住大蜘蛛的腿,然后跃到半空再往下坠,企图用机甲重达8吨的体重,把这只蜘蛛压残,然后折断它剩下的那几条腿,再将其活捉。然而,就在他的机甲从半空落下,即将坠地的时候,他后背上的这只大蜘蛛的腹部突然鼓了起来,随即发生了猛烈的爆炸…… 巨大的爆炸冲击波,当场把机甲炸飞到了半空几十米,然后重重的跌落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蜘蛛腹部爆炸的威力很大,虽然没有炸坏机甲的防护皮衣,却使机甲驾驶员承受了上百g的瞬间加速度,吴迟当场就被炸得昏迷过去。 吴迟仁的机甲虽然拥有较好的防护措施,但并不是无敌的,当它遭到超过限度的攻击时,也无法保证驾驶员的安全。于是吴迟仁悲剧了,他的脑袋重重的磕到了驾驶舱内壁上,导致了严重的脑震荡,连颅骨都磕裂了,脑门上血液直流。 …… 挨了这么一下狠的,吴迟仁算是倒了大霉了,不过还有更大的霉运正等着他。就在刚才他被炸到半空的时候,他机甲里的通讯器,竟然意外的收到了一封,来自机甲部落裁判庭的短信……这封意外的短信,究竟是什么回事呢? 原来,就在刚才吴迟仁在福田废墟,寻找着失踪的009,并与巨型变异蜘蛛作战的时候,几十公里外的机甲部落里,一场针对他的指控,正被提交到了部落裁判庭审议,可谓是祸不单行。 部落裁判庭,是机甲部正式成员们成立的,用于解决部落成员间矛盾的机构。该机构同时也负责监督正式成员们的品行,防止个别自私的人,损害整个部落的利益,其职能相当于末世前的最高检察院,和法庭等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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