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 王晨霞离家出走 (第1/1页)
王晨霞做了那种事,让派出所一抓,都知道她曾经做过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太丢人。她回到家以后,呆在家里,一步也不敢出门,怕有人看到她笑话她。 她在家呆了几天,这么大的个人了,在家也不敢出门。她想找个活做,哥和妈对她又不放心,再也不让她出门了。 她在家里就是一个吃闲饭的人,她太想找一份适合她干的活来帮家里挣钱,她向妈保证过她以后再也不做那种来了,她一定要好好做人,重新做人。 她趁家人不在的时候,她悄悄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生她养的这个家,她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她要到一个家人找不到她的地方,等她挣到了好多的钱,她就回来。 她想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她的身上没有钱,连买车票钱也没有,她也没有出过远门,她一个小女孩家又不敢出远门。 她从家里跑出来,不知不觉的就是一下午,天就要黑了下来,她也没有一个去处,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到了晚上连个睡的地方也没有,更别说吃饭的地方了,出了门确实是难,确实是没有在家好,家就是再不好也是家。 在家,她就不能帮家里挣钱。她要出去闯荡,闯荡不可能不受罪。不能因为有一点困难就退缩、却步,越是有困难就越应该往前闯,闯的多了,自己才能得到更好的磨砺。家是她的眷恋,说实在的,她也不想离家出走,在家,左邻右舍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做过那种事,她没脸见人。 先找个落脚点,从家里出来,身上也没有带钱,就连车票钱也没有,她独自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她来到了她以前打工的饭店,以前跟老板借钱,老板不肯借给她,和老板也闹反了,走投无路,身上又没有钱住旅店,自己就连睡觉的地方也没有。 她路过歌城,这个地方,是她一辈子的创伤,做小姐卖yin是违法的行业,她向哥妈保证过,日后她要好好做人,再也不做那种事了。 天已经黑了,也不能路宿街头。就是找活干,也要等到明天才能找,上那去找活。眼下是先找个睡的地方。 夜越来越深了,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她一个女孩子家,还一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大街上的饭店,饭馆,倒是不少,要是在白天,她进去饭店问问他们要不要人手,现在吃饭的人已经少了,有的已经没有客人了,大黑夜里也不能问人家要不要服务员,就是问,也要等到明天。
一个人走在路上,要是遇到了坏人该怎么办?就是没有睡的地方,也不能一直在大街上?她以前在饭店打工的时候,老板经常晚上到蔬菜批发市场买菜,她说那里一黑夜全都是人,很热闹,菜价比零售的要便宜的多,王晨霞也不管菜价贵便宜,夜深了她一个人在大街上害怕。要是身上有钱,她找家旅店住一晚上,她现在只能找人多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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