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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想法 、王金 (第1/2页)
次日早上、李斯特醒来已经八点多了,简单的打打拳,做做俯卧撑。就算是今天的锻炼完成了。 用完早餐,拿着包就出门了,准备去找新的剧组上工。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的行程顺畅多了,今天去的是清水湾片场,但是成绩却没法跟昨天比;在两个剧组里打了酱油,只捞到两个龙套,和一个死尸,拢共只拿到百来块钱还有一份盒饭。闷闷的只好回家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李斯特每天都是各个片场晃悠,碰到的戏份,不是背景帝,就是挺尸,这就是常说的“死跑龙套的”。当然也认识了很多无线训练班的学员,所不定以后会有什么关系,李斯特决定先混个脸熟。眼看着没多久就要过年了,李斯特暗自思肘道,反正去片场也没好角色演,今天三十,明天五十的没啥意思。指望这个自能发达,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呢! 所以,李斯特就想着干脆利用这段空闲时间,好好总结一下穿越带来的福利,反正大脑中的哪些经典不用,过几年也会被原创给弄出来。发财的第一步一定要迈好。 是写剧本呢!还是小说,歌词呢!哎呀!头疼! 怎么别人穿越都没这么纠结呢?到底是写那个好呢! 也许有人会说了,李斯特直接抄一个经典剧本给电影公司,或者电视台,那样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出名。 事实上,没有那么容易的,像李斯特知道的无线电视台,嘉禾电影公司,每天都能收到很多剧本,像一些,无名之辈的剧本,绝大多数的命运就是被丢进垃圾桶。根本没有人看一眼,其中难保会有一些好的作品,但那又怎样呢。 哪怕你现在把“阿凡达”的剧本给别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被吐一脸口水。有可能被人当成疯子。 而且在香港,要开拍一部戏不是说你剧本好就行的。一切是要以收视率和票房的潜力为目标的。观众没有买单之前,一些都是虚的。 为了保证效果,影视圈内一般都会谨慎选择:一般像是改编武侠小说比较热门,像金庸,古龙,倪匡之类的名家大作,这方面收视率有保障;要么出高薪请一些有名的编剧写剧本,这个可能就是宣传效应,起码不会太差;再有可能就是,导演监制出概念,找编剧来量身定制剧本。这个一般都是突发奇想,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也有可能会亏本,所以不够稳妥。 所以啊!普通人想要直接卖剧本赚钱,可能性太低了,要行的话,也得等你出名以后了。当然有人亲睐,贵人赏识也不是不行,不过还是别做白日梦了。就算李斯特现在的剧本被看重,也不会赚多少钱,因为要名气没名气,要背景没背景,最多就是赚点手抄人工费。还不如抄本小说呢!所以在此之前,李斯特得寻找一个契机,当然,先将作品抄出来再说。 想了一圈最终决定就它了,“寻秦记”,这可是后世的一部神作啊,那逆天的收视率,现在依然记忆犹新。说干就干...... 转眼间李斯特的第一个春节就在写作中过去了,李斯特的父母也习以为常了,李斯特的抄袭神功在这段时间进步神速。整部寻秦记一百多万字,已经完成将近一半了,再有几天就可以完工了。说实话每天能抄个几万字也是门技术活。 这一日,王叔的儿子,放完寒假第一次来串门;王叔的儿子今年才16岁在读中三;叫王金。为什么叫金呢;可能王叔盼望儿子以后衣食无忧吧。 小王金也是个调皮鬼,从小跟李斯特,特别亲近;而王叔的老婆是个和和气气的本地人,那会儿家里都比较穷,所以跟王叔的结合也算门当户对。我们两家本来就是世交,关系很好,所以,小王金有事没事就喜欢到李斯特家串门,这不刚进来,就四仰八叉的躺在了李斯特的床上。 “特哥,你一天到晚在屋里呆着不闷吗?”小王金躺在那无聊的说着。 “小金是你啊!怎么假期作业做完了。”李斯特头也不回的应声道。 “唉!特哥提起作业就恼火,期末考试没考好,这不被老爸关在家里,都快闷死我了;而且今天,听到我说到特哥家里请教问题才放我出来的;”小金无力的回答着。 “特哥你在干吗呢?写什么东西这么认真啊!”看李斯特没搭理他,小王金没话找话说。 “写小说赚钱啊!你以为都跟你一样无忧无虑的。你哥我都24了,要挣钱娶媳妇的。”李斯特被小王金东一句西一句,把思绪给打乱了,颇为不爽的说道。 “特哥你还会写小说呢,我怎么不知道啊!写的什么让我看看”,小王金大概知道打扰到李斯特,所以立马转移话题,从床上蹦起来,到书桌边上说道。 “开玩笑,你哥的本事大着呢!都让你知道还混个屁啊!”李斯特撇撇嘴说。 “咦,这是什么小说,挺好看的,哥你从哪抄来的,书店对不对”。 小王金似乎对李斯特的态度毫不在意的说着,突然眼睛定在了桌子上的书稿。看到的情结感觉故事很有意思。听着小王金的话,李斯特无语的白了他一眼,内心也在吐槽,哥本来就是在抄袭,不过那是20年后的事了,现在写出来,哥就是原创。谁敢说不是。吐槽了一会,起身想上个厕所,就对着小王金说道:“别动我的稿子,不然有你好看的”。 小王金赶忙点点头,眼睛闪躲着,不过这些李斯特没有看到。转身就出去了。 看到李斯特出去后,小王金就大摇大摆的坐在李斯特的龙椅上,一页一页翻看起来,估计练的是一目十行的本事。渐渐的挪不开眼了;这类故事对于小王金来说是有巨大的吸引力,才16岁正是叛逆的年龄,所以小王金对于任何新奇,热血,躁动的事物都有莫名的好奇心。 小王金虽然读书不太好,但由于酷爱武侠,所以从中学开始流连于各类武侠小说和电视。自问也是百读诗书,什么样的没见过啊!像什么,报仇的,奇遇的,争霸的,搞笑的,早就腻味了,可今天看到了新奇的故事情节。一个现代人,穿越古代战国时期,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不由自主的将自己带入主角项少龙,YY着自己虎躯一震,千军万马来相见,越看越入迷。 “怎么没有了”,小王金小声嘀咕着;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几十页都看完了,真是意犹未尽啊!这时李斯特终于完成奋发图强的任务,回来了。一进门就见小王金抓耳挠腮的,扭扭捏捏,好像不好意思似得。 “怎么了,小金”。李斯特还以为,小王金身体不舒服,赶忙问道。 “特哥,这书你从那家书店抄来的。”小王金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句话来。 “抄个毛线啊!这是你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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