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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漠北平定 (第2/2页)
都好好的享受了草原风情,在不打仗的日子里,草原上的美食,奶酒,乳酪,rou干,成为了他们津津乐道的故事。 此外,在库里台大会上,李志把这里的六万薛延陀人和他们的财物,其中三万人都廉价卖到各个部落做奴隶,剩下的则带着驮马和勒勒车,押往漠南,成为唐军在大青山以南忠实的养马人。 库里台大会结束了,李志看着草原的壮丽风景,若有所思。薛仁贵而意犹未尽:“殿下,以后还能来这里吗?这里真是好地方,而且黠吉斯的女人真是带劲,你不知道,他们头上的毛是红的,下面的毛也是红的唉!” “你想来,年年库里台大会都让你来!” 于是一行人欢歌笑语的踏上回家的旅程。 走不多时,在前方草原唐军的路线上,出现了一个单人单马的身影。远远看去,是一匹土黄色的马,马上的人,穿着回鹘人的盛装,头上戴着俏皮的红缨帽。 翻译赶紧对李志说:“殿下,那个人眼熟,不是你救的那个少女吗,而且她穿的衣服,有古怪!” “怎么个古怪法?” “这个衣服,是女人出嫁时穿的婚服。奇怪的是,两天前,她还是穿着未婚少女的头带。今日单人出现在这里,肯定是冲你来的。殿下,赶紧去啊!” “……我能不去吗?” “她这样出嫁,是不会回到自己家族的。你要是不带她,她就只能一个人死在草原上了!或者跟别的男人,嫁到别的家族。肥水不留外人田啊殿下!” ~~~~分割线~~~~ 草原上一夜之间传遍了大唐太子手刃敌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有了无数的版本,而其中一个版本传到珍珠的仆固家时,就变成了这样: 拨灼带领薛延陀人,抢走了仆固家嫁给大唐太子的新娘,侵犯了大唐的土地。于是,英俊,勇敢,武艺高超的太子殿下便乘坐腾格里的使者——一只巨大的秃鹫飞到了漠北,在腾格里的指引下,击溃了最可怕的群狼,抢回了新娘,最后在库里台大会上当众决斗,亲手杀死了仇人。 仆固家的头人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人,对旁族珍珠的家庭更是疏离的不知道多远,他自己竟然都没有勇气来拉关系。只是回到家族中,让珍珠自己过去,希望能让大唐国的太子入得法眼。 于是层层机缘巧合下,珍珠便听从家族和父母的命令,穿起了早就准备好的婚服,只带上了自己的弓箭,踏上了寻找自己丈夫的旅程。 就如同所有的童话或者神话所写的一模一样,珍珠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她的马儿带着她随意的走,走着走着,停在一个地方。而这里正是她的情郎的必经之路。 那个骑士打马奔驰的蹄声传来的时候,珍珠就知道,他就是要等的那个人。 李志独自策马来到少女近前,凝视着少女美丽的双眼,用蹩脚的突厥语对她说:“珍珠,我的女人。你将在以后,成为薛延陀的乌罗护,代替我作为薛延陀的头人。你的牙帐将设在大青山脚下最肥美的草场。你看,那边就是你将来的子民。” 珍珠沿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五千精骑和三万奴隶,庞大的车队正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缓缓前进。 (第一卷终结于此处) 后记:后来,珍珠成为李志在新的部落中的代理人。唐朝也没有设立瀚海都护府,没有册封任何头人为唐的官职。为了争夺草原上王者地位,阿史那,黠吉斯和回鹘争斗不休,只有珍珠的薛延陀部落超然于争斗之外。她的部落有足够的粮食,多余的人口迁入了内地。不用养作为口粮的山羊,因此他们比别的部落拥有更多的战马……哦,这些都是给唐的骑兵的,他们自己用不了那么多。草原上的人很久才发现,狡猾的薛延陀人永远具有数一数二的实力,有最好的兵器,但是从来不争强好胜,只是去支持某个不固定的部落,打败另几个部落,获得短暂的可汗称号。 薛延陀部落仅仅保留了部落标记,新的部落名为李薛部落,原有的薛人得以保留自己的姓氏,但部落的王族都是珍珠的孩子,他们都姓李。 按照草原的习俗,珍珠保留仆固的姓氏,并不算“嫁”给了李志,他们用男不婚女不嫁的形式,李志每年都会来走婚,看望他的草原情人——孩子算作女家的人。珍珠一共给李志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全部按照草原的风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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