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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雉 (第4/5页)
帝的太傅,夺了他的丞相职权。王陵只得告病回家。然后又让审食其为左丞相,居中用事。陈平、周勃虽然不服,也只好顺从。审食其不处理左丞相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专门监督管理宫中的事务,像个郎中令,吕太后常与他决断大事,公卿大臣处理事务都要通过审食其才能决定。吕后这些做法遭到刘氏宗室和大臣的激烈反对。 吕太后追封他已故的两个哥哥,大哥周吕侯吕泽为悼武王,吕释之为赵昭王,以此作封立诸吕为王的开端。吕后元年(前187年),封侄吕台为吕王,吕产为梁王,吕禄为赵王侄孙吕通为燕王,追尊父吕文为吕宣王,封女儿鲁元公主的儿子张偃为鲁王,将吕禄的女儿嫁给刘章,封刘章为朱虚侯,封吕释之的儿子吕种为沛侯,封外甥吕平扶柳侯。吕后二年,吕正吕台去世,谥号肃王,封其子吕嘉代吕台为吕王。吕后四年,又封其妹吕媭为临光侯,侄子吕他为俞侯,吕更始为赘其侯,吕忿为吕城侯。吕后先后分封吕氏家族十几人为王为侯。 《史记》记载:“吕后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其中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主谋诛杀韩信、彭越,逼反英布并最终灭而杀之。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刘邦去世的前一年。韩信、彭越、英布三人都是著名战将,为刘邦夺下了大半江山,刘邦登基作皇帝后,均被封为王爵。三人国土广大、民口众多,是当时一等一的封王大国。 刘邦去世时,吕后曾封锁消息,四天密不发丧,与其幸臣审食其密谋诛杀众将领。这一密谋后来走露风声,被人劝阻。但已经足以威摄群臣,使得那些如狼似虎的将领们乖乖地随着吕后的指挥棒转,顺利渡过一段危险期。 吕后的所作所为,使许多封国都没有能够充分发展壮大起来,实质冲击了分封制赖以存在的时空条件,严重削弱了分封制度,为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并剥夺王侯军政大权等行动奠定了基础。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分封制度发生本质变化,被封王侯只享受其封地上的税赋,没有对其封地的行政管理权。如果没有吕后的这一番作为,纵然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怕也难以完成中央集权制大帝国的构建工程。所以,吕后对中华社会发展史的影响作用,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她是中国分封制的掘墓人! 吕后驾崩 高后八年(前180年),吕后病重,她临终前仍没有忘记巩固吕氏天下。在她病危之时,下令任命侄子赵王吕禄为上将军,统领北军;吕王产统领南军。并且告诫他们:“高帝平定天下以后,与大臣订立盟约:‘不是刘氏宗族称王的,天下共诛之。’现在吕氏称王,刘氏和大臣愤愤不平,我很快就死了,皇帝年轻,大臣们可能发生兵变。所以你们要牢牢掌握军队,守卫宫殿,千万不要离开皇宫为我送葬,不要被人扼制。 前180年八月一日,吕太后病死,终年六十二,与汉高祖合葬长陵。吕后陵位于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窑店乡三义村,在高祖长陵东南200米处。陵高32米,底边东西160米,南北131米,呈覆斗形。由于陵地建筑在渭水北岸的高原边缘,远望如同山丘,显得异常雄伟。 吕后崩后留下诏赐给各诸侯黄金千斤,将、相、列侯、郎、吏都按官阶赐给黄金。大赦天下。让吕王吕产担任相国。让吕禄的女儿做皇后。由于吕后在政时期培植起一个吕氏外戚集团,从而加剧了汉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因此在她死后,马上就酿成了刘氏皇族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的流血斗争。吕太后没有完成她的政治计划就去世了。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骤然激化,袒刘之军蜂起。齐王刘襄发难于外,陈平、周勃响应于内,刘氏诸王,遂群起而杀诸吕,刘氏皇族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的一场流血斗争,以皇族集团的胜利而告终。 人物评价 皇室威胁 吕雉的掌权统治,虽然对于皇族刘家来说是一个威胁,但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在吕雉掌政期间能重用人才,并实行黄老之术与民休息的政策,为后来的文景之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司马迁在《史记·吕后本纪》中对她的评价是“政不出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给予吕后施政极大的肯定。 汉高祖十一年春,淮阴侯韩信谋反,吕后与萧何用计,诛杀韩信。同年三月,梁王彭越谋反,刘邦将其废为庶人、削职流放蜀地。途中遇吕后,彭诉说无罪,吕后答应为他说情,将其带回咸阳。她抱怨刘邦:“你把彭越放走,等于放虎归山。”刘邦遂将其处死,并夷其三族。刘邦称帝八年间,吕后协助刘邦,镇压叛逆、打击割据势力,对巩固汉朝统一政权起了重要作用,并为她日后掌权作了充分准备。 吕后当政内,创自刘邦的休养生息的黄老政治进一步得到推行。刘邦临终前,吕后问刘邦身后的安排。她问萧何相国后谁可继任,刘邦嘱曹参可继任,曹参后有王陵、陈平,但不能独任,周勃忠诚老实,文化不高,刘家天下如有危机,安刘氏天下的必是周勃,可任太尉。 吕后虽实际掌握大权,但她是遵守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遗嘱的,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而这些大臣们都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在经济上,实行轻赋税。对工商实行自由政策。 在吕后统治时期,不论政治、法制、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均全面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历史功绩 高祖刘邦死后,惠帝刘盈继位,然大权掌控在吕后手中。吕后继续执行刘邦在位时期的政策,保持了汉初政策的一贯性。 其一,沿袭了“与民休息”之国策,行“无为而治”。孝惠皇帝、高后之时,“海内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无为,故惠帝拱己,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吕后作为一个临朝称制的太后,在当政之后,并未因自己在与戚夫人斗争过程中产生的变态心理影响其主持朝政;相反,她却表现出以治国安邦为己任的胸襟和气魄。这表现在:1.鼓励生产。如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诏令郡国“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以免除徭役为优惠措施,来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又“减田租,复十五税一”。2.修改汉法。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诏令“除三族罪,妖言令”;她还“减刑,颁布赎罪法”;制定“戍卒岁更”的制度;除挟书律。3.她还提倡勤俭治国、严厉治理铺张浪费的风气等等。其二,继续刘邦执政期间与匈奴的和亲政策。太史公曰:“吕后为人刚毅”。执政期间,吕后遵循刘邦的政策,未对匈奴兴兵,而是采用了和亲的政策。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刚死去阏氏的冒顿单于遣使者送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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