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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旅人与猫 (第1/1页)
“咕咕……咕咕……!” 林子之中,一人一猫伴着夜空的星辰睡了过去,树上枝头猫头鹰滴溜溜着眼睛发出叫鸣。 一夜无话,翌日。 史文浩从睡梦中醒来,有些干涩的眼睛和嘴唇使他浑身山下都异常的难受。肚子咕噜噜的叫着,怀中的“喵喵”舔了舔他的脸颊。 “唉,好累好饿呀!”史文浩揉了揉喵喵的脑袋,把喵喵轻轻的放在地上,这才起身伸直了懒腰道。 “喵”喵喵也是如此,落地之后,身子弓的老弯,嘴上还拟人的打着瞌睡。 史文浩认真的看了看方向,选定了一个位置,低下头对着喵喵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跟你说啊,我是一个孤儿,居无定所,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而且我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你跟着我肯定会受苦挨饿的,如果你不想跟着我了,随时可以走掉知道吗?” “喵”喵喵似乎非常通人性,史文浩的话全都能听懂。只见它有些不高兴的张大嘴,露出獠牙,顿时呲牙咧嘴起来。 “哈哈。好吧,我们这就出发,首先要寻找食物,小爷以后就要做一名出色的旅人。”史文浩见喵喵模样不由得有些好笑,大笑出声,指了指林子的一个方位说道。 说到旅人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是怎么说才对。他知道漂无定所是流浪的意思,但他总觉得流浪或者孤儿非但不好听,而且对自己来说又太可怜了些,所以史文浩决定用“旅人”这个词作为他出行流浪的代名词。 “喵!”一旁的喵喵看样子很是兴奋,在地上一边跳跃,一边看向史文浩,听说去找食物就更加兴奋起来。 “哈哈,旅人,嗯,哈哈,旅人与猫,旅人与猫。哈哈,不错不错……!” 自从见到红尘客栈中的小仙女出现,洛千羽就一直神不守舍起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大多数时候就是在一处地方发呆,把之前一直所愁的无安身之处一杆子抛到了脑后。 也正是从那一次起,整座朱仙镇都传翻了他的传闻。四百一十六个碗口粗大的馒头,竟然被一己之力吃掉。这天下奇闻再添一“最”啊!最什么呢,那就是最能吃呗。 李破军为人仗义,最大的爱好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洛千羽几人相识以后就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几人的吃出住行,全都被他一人包揽。 见到洛千羽如今这幅模样,李破军就气不打一处来,整天嚷嚷着要去红尘客栈理论,问问他们到底给洛千羽喝了什么迷魂汤。 “放开我,老子就去问问他们到底给千羽兄弟灌了什么迷魂汤。”李破军手持长枪,粗犷着嗓子在院子之中喊道。 “李大哥,你别冲动啊,那红尘客栈可不是你我兄弟几人能够招惹起的。当初月影门和碧海阁,还有聚义堂和他们不死不休多少年,如今月影门都被灭了多年,而人家红尘客栈还依然无事无恐,可见底蕴深厚呀!而且那天的后出现的男人,武功更是深不可测,你我兄弟几人,必定会吃亏的。”一胖的萧宇苦着脸和其他二人一同抱着李破军劝解道。 “哼,我乃岳家枪的传人,我会怕了一个小小的客栈不成,你们要还是我兄弟,就跟我一起去,哪怕让那个叫什么小仙女的娘们儿把千羽兄弟弄醒再说。”李破军说着,手中长枪猛的砸向地面,只见那地面瞬间行成无数道裂缝出来。 这李破军可不是一般的人物。相传,此人祖上三代为将,镇守边塞要地。不幸三代终非命于战场之上,而家中恐李家再无后继承,这才把他送至八大上宗的凌霄城学习武功。 怎料这李破军天生神力,用不惯刀剑的轻薄,而凌霄城的基础武学都是以刀为主,最重不过六十一斤,于是李破军不屑在这凌霄城学武,这才选择逃离山门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功夫。 而后,李破军寻不见合适武学,便想回归本家,一路上太平无阻,倒也清闲自在。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一代名将岳飞失传枪法,看在下给大伙耍上一耍。” 就在李破军归乡的路上,在一个叫做相州县的街市,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手持一杆大枪在闹市中耍了起来。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rou,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那人一边耍着手中长枪,一边嘴里慷慨激昂的念着岳飞的《满江红》,听的路人也是越聚越多。 李破军当时也是出于好奇,而那时他又年少好动。就跟着路人一同看了过去,他想看看这江湖卖艺之人到底是何方人也,在看看棍类兵器如何。 “大伙看好了,壮怀激烈,呵!”只见那卖艺之人先是双手持枪斜于身前,仿佛一杆长枪如巨盾一般护住全身。 在接着,又是一声大呵。“潇潇雨歇”那人架势一卸,随手长枪提于腰间,两只手臂左右互抓,那长枪顿时在腰间转了起来,有如横扫千军一般。 “踏破山缺”在地上转了几圈后,那人猛的双手抓住枪杆,身体腾空跃起,只见那人气势如虹,长枪竖于身体之上,整个人和手中之枪行成一条直线,在空中有如一条飞龙之势。 人枪落地,“嘭”一声大地震动,一条枪型印记塌陷于地面,在接着那人又是一声大呵“怒发冲冠。” “好,好好!”就在这时,一声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全场的寂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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