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生涯_第贰拾伍章 终身大事过去时(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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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贰拾伍章 终身大事过去时(下) (第2/3页)

一样。

    这样也好,省得以后费劲。

    不过……也一年多了,要不是人家主动找上门来,范含还真把这茬儿给忘了。

    “有问题怎么不早点跟我商量?”范含有点不高兴,“光自己闷头干那要干到什么时候去?”

    “这不是已经干完了么。”来人不卑不亢的回答。

    范含没什么话说了,本来自己就不是在责备他们。这帮UCLA电子工程专业的学生,自尊心一个个都很强。原来FOR没找上他们,他们也不主动凑过来;当时心理系的几个头目邀请他们加入项目,他们也就那么答应了。实际上,就这个本校的项目而言,除了他们,恐怕一时之间还真没有其它人更合适。

    “干得好!”范含鼓励,然后掏出支票本,打算给钱。

    “67年已经给过了。”来人提醒。

    “那是这个项目。”范含头也不抬的写支票,“下一个项目总要有些启动资金。”

    “下一个?”

    “是啊,”范含说,“你们不会打算就此歇手了吧。”

    “既然有钱赚,当然不会。”

    “那就好。”范含写完,递给蓝蓝。

    蓝蓝掏出公章,“邦”的一下,然后递过去。

    “啊?”来人吃惊,“这么简单。”

    “那当然,”范含说,“没人告诉你这个FOR实际上是夫妻店么?”

    “呃……行。”来人说,“让我们干什么?”

    “下礼拜再过来一趟,把合同一签。”范含说。

    “好吧。”走了。

    本来就这样,范含想,说话算数的就我一个。要不是嫌麻烦,一套公章成天揣兜里都没事。

    哼!谁来监督我?!

    -------

    奥尔森难得过来一趟……还是范含特意叫过来的。

    FOR的四名员工同时出勤,这还是一个多月以来的头一回。

    三公一母躲在屋子里面足足合计了三四个时辰,终于有了主意。

    第二天巴杜瓦就夹个小包直奔ATT总部去了。

    第三天KenThompson和DennisRechie就在ATT的Bell实验室办理了退职手续,收拾行李打算来洛杉矶了。

    1969年2月1日,ATT和FOR发表联合公告,决定自打本年4月1日开始,洛杉矶地区的市话业务承包给FOR公司经营,没有任何附加代价。但是唯一的条件是,收费标准必须与ATT保持一致。

    一石激起满天苍蝇……如果扔在茅坑里面的话。

    果不其然,FOR接手市话业务的消息成了第二天产经类报刊的头条新闻。一般的分析认为,这是范含神经错乱之后做出的决定,而“年老力衰”的奥尔森又无法阻止。

    收费标准和ATT“保持一致”的意思就是——免费。

    自从1876年Bell获得电话专利以后,一些大城市内的电话网络就开始建设起来。而把这些网络连接起来,就可以提供长途电话服务。ATT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独霸了整个美国电信行业。

    后来,1881年,ATT收购了Western电讯公司,并使之成为了自己的独家供货商。1949年美国司法部对ATT提起了第一次反垄断诉讼,强迫其与Western分离。但是ATT声称自己是行业的自然垄断者,从而使得该案不了了之。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美国微波通讯公司可以使用无线电向某些地区提供价格低廉的长话业务。只不过,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使用ATT的电信网络才能和ATT的用户通话。ATT则千方百计的阻挠MCI的联网。

    并且,随着其它地区和公司电讯设备的产品的进入,Western的器材失去了明显的竞争优势。这时候,ATT为了保住垄断地位,不允许客户使用其它公司的电讯器材。这个败招一出,终于导致了1974年第二次反垄断诉讼的到来。

    1982年最终判决ATT败诉,1984年ATT被大卸八块,本体只能经营长话业务,而分拆出去的七个小“Bell”则只能经营市话业务。

    范含知道,诉讼虽然是1974年发起,不过司法部的压力却是一直都有。就在今年,ATT就会被迫和MCI互通网络,迈出了走向解体的第一步。

    美国司法部的指控基本上有三点:第一,排斥长话竞争者进入市话市场;第二,强迫用户购买Western公司的电讯器材;第三,市话价格与成本不符。

    由于市话网络是直接连到用户的,就算是打长途也必须通过市话网络。所以,市话业务的垄断地位才格外重要。ATT就是把市话的收费降低到了零,平时运营成本靠长话业务补贴,这也就是一般谣传的“美国打电话不要钱”的真正含义。

    范含就是了解到了现在ATT的日子不好过,所以才会和自己一拍即合。虽然合约中写的明白,洛杉矶地区的市话只能和ATT的电信网络互联,不过至少做出个“允许其它公司经营市话”的样子给别人看。况且收费标准和ATT一样是零,还要租用它的设备,ATT根本没什么损失。

    所以,所有的评论都对范含的这个决定持否定态度。尤其过分的是东海岸那些传统上和IBM关系较好的媒体,更是直接使用了《范含脑子进了水!》之类耸人听闻的标题。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范含根本不在乎,走着瞧,赔本买卖谁肯干?!

    再怎么着,我至少不会比北京电信干的还不地道,范含想。以前听说过一件事,某个小区刚竣工,网络服务商联系的是长城宽带,不是北京电信。结果北京电信居然就是不给通电话,逼得开发商实在没辙,只好撕毁了和长宽已经签好的合同,再去与北京电信重新签约。

    这事要放在美国,肯定会大闹一场,上法庭狠狠的打一场官司。

    幸亏发生在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开发商最终高度赞扬了北京电信那迫不及待想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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