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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邪灵缠身 (第1/6页)
饭后,孟辙把槟榔送回餐厅取车,她自己开车,在深夜里独自一人回到空荡荡的家。 这座房子面积很大,即使开着灯,在夜晚仍显得黑暗清冷。她换拖鞋上楼,来到空旷的卧室,扔掉手袋,“咚”地仰面倒在床上。 因为一天的工作,她的身体有些疲惫。她默默地放松许久,然后抬头看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九点整。她的心空荡荡的,这令她在夜晚时稍许不自在起来。她想做点什么,又不知该干什么,太复杂的事她不想去做,于是躺了许久,她终于决定起身到浴室去泡澡。 然而热水并未驱走她全身的僵硬,反而让她心里很乱。最后她从里面出来,裹上浴衣。这时她在镜子里望见自己,她忽然想到自己今天已经二十三岁了,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想到这件事。她二十三岁,她凑近镜子去看自己肌肤的纹理,去看近视的眼球,去仔细观察自己的脸,想从上面找出一丝美丽的痕迹。可似乎没找到太多,或者干脆没找到,于是她觉得自己在干一件无聊的蠢事。 从浴室出来,她回到床上。这时已经快十点了,她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于是想睡觉。可往常洗过澡就能睡着的她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她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不知道睡不着该干什么,这时她找不到自己美丽痕迹的心突然在作祟,仿佛不甘心似的,于是她从床上蹦起来,到衣橱里挑出一条深V领的红色连衣裙,一头顺直的长发在头顶高高地扎个马尾。接着,她用彩妆在那已经洗干净的脸上化出美丽整洁的妆容,她把自己变成一个要去夜店的夜美人。 对着镜子,她觉得很满意,的确挺美,可又觉得弄成这样不出去转转可惜了。于是她穿上白色的高跟鞋,拿着手袋出去。 都市的夜晚永远不会安静,那些绚烂的灯光、奔驰的汽车、疯狂的夜行者取代了星光月痕,带给建在大自然里的水泥城市一种做作的浮华。可有些时候,人却很喜欢这种做作。 槟榔开着跑车穿梭在华丽的夜晚里,清凉的风迎面扑来,听着柔和的班得瑞音乐,让她完全坠入深夜的另一种境界里。她不知道想去哪儿,所以一直在漫无目的地开。后来开着开着,忽然,面前一栋高大的建筑吸引了她的注意,也让她熟睡的思绪得到苏醒。她的心“咯噔”地动了一下,缓缓踩刹车,然后将车慢慢靠过去。 她完全料不到自己会不知不觉地来到莎莉娱乐城,这里曾是她寻梦史上最辉煌的一章,也是最令她难忘的地方。她将车停靠在离门口很远的位置。红姐经营有方,这里依旧车水马龙,贵客络绎不绝。她望着迎来送往、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她们对她来说只是一张符号般的美丽脸孔,可也许她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不为他人知的复杂故事。从她们身上,槟榔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的岁月,那段经历也许在其他人看来是罪恶的,可对她自己来讲,那段也许应该是不堪回首的经历在偶尔想起时却令她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有趣、最麻木、最闪亮、最黯淡、也是绝望与希望并存的地方。那段人生旅程就像怪味糖豆,五味杂陈可以令人终身难忘。 她在这里想起好多事,想起好多人,自然而然也想起了康进。今天,当她开着跑车来到这处自己一直都难以忘怀的地方时,往事与今昔,她不知该如何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复杂而沉重的情感使她只能在心里浩叹一声。 半小时后,她离开那里。她心中忽然有个想法,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今夜她想回忆一下从前,她想再去她曾经为自己打拼过的地方好好地看一看。于是她去了云菲夜总会。而令她感到诧异的是,云菲夜总会似乎已经易主,因为现在这里已更名为“云禧夜总会”。 槟榔愣了两秒,悻悻而归。夜总会附近的那条小吃街则到现在还开着,那些小餐馆在晚上依然生意兴隆。她认得那一家正是自己过去常来的一家,这时她想起很多人,她想起玫瑰姐、安安姐和凤梨姐,她想起关于她们的好些事。她也想起了梁雪——梁雪庭。 她顺着这条熟悉的大路往前开,音响里传出一阵悠扬的笛声。她对这条路相当熟悉,曾经许久,她都在每个凌晨三点时和同伴拼车回家。车子顺着这条大路一直开向她曾经的出租屋,那栋临街的建筑比几年前更加破旧,那里曾经是她的家,是为她遮风挡雨、给她希望与绝望、逼她努力工作付房租的地方。她用眼睛数着楼层,六楼一号的灯亮着,显然有新的住客。那是什么样的人?是否也在经受着她曾经的考验?这些她都不得而知。 她唯一知道的是,她十八岁时来到这里,二十三岁时她重新来到这里,新人旧景,欲说还休。 她的胸口有些窒闷。 她忽然想喝一杯,于是她去了可以俯瞰城市夜景的华丽酒廊。坐在幽静的环境里,柔和的灯光辉映着天堂之吻这款美丽的饮品,她吃光一盘杏仁,靠着沙发,享受着窗外那繁华里的孤寂,凤眼迷离。 她的生日,大概就可以这样度过了吧。 不想就在这时,一个人忽然坐在她面前。她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康爵穿着一件白西装,里面的黑衬衫硬领在灯光下将他衬托得越发英俊。很诱人的男人。 “这么可怜,没人陪你过生日,所以只能自己出来喝闷酒?”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她嗤笑了声,没理他,端起杯,吞掉一大口酒。 “今天打扮得真漂亮。”他打量她,居然不吝赞美之情。 “你吃错药了?”她笑问。 “没有啊。” “那你是怎么了?居然说我漂亮!”她哭笑不得。 “因为你今天过生日,所以让你高兴点。” “真好心,谢谢。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也是我的生日。”他理直气壮地笑答。 她扑哧一笑,停了停,说一句:“生日快乐。” “我从来不过生日,所以这句免了。”康爵道,对前来的侍者说,“给我一瓶八二年的红酒,还有杏仁。” “怎么,从来没人给你过过生日吗?”她不怕死地追问。 “我不喜欢所有的纪念日,生日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时间永远在向前走,绝不会因为纪念一次就能停顿一秒。” 她解颐一笑。侍者拿来红酒和一盘杏仁,他挥手让他退走,拿起酒瓶给她倒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她惊讶地问: “你喜欢喝红酒吃杏仁?” “我喝什么都喜欢吃杏仁。”他不以为意。 “是吗?”她对他的喜好更感惊讶。 “干吗那么惊讶,你不喜欢吃杏仁?” “不是。”她也喜欢喝红酒吃杏仁,这是癖好,只是这癖好为什么会和他一样呢? “我小时候奶奶常买杏仁给我吃,我们自己家也会种杏树,结杏以后把杏吃掉,然后把里面的核砸开吃杏仁。” “我小时候试过一次吃杏核里的杏仁,可是很苦,后来就再也没吃过。我喜欢美国大杏仁,可很贵,小时候只吃过几次,是很喜欢,可对我来说算是奢侈品。不过后来自己赚钱了,偶尔会买一次。” “你们家不会那么穷吧,连杏仁都买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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