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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第1/2页)
末世以后就没有人再进过侬云森林公园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山里更危险,丧尸动物和变异动物与人类丧尸比起来凶残太多了,很多自作聪明的人都葬身在了这个地方。 下午的行动方针也改变了,本来是五人开路的变成了两人开路,十分钟轮换一次,虽然前行的速度变慢了,但每个人却能保持百分之八十的体力来应对突发的危险。 右手一伸,美轮美奂的极炎剑便出现在了桑罹歆的手中,别人可能没看见,但王寻彦和他旁边的张朋羽却看到了这把精致到让人觉得是工艺品的剑。看到桑罹歆拿出了极炎剑,王叶也拿出了临走前爷爷交给他的鱼肠剑。 张朋羽有些纳闷,这两个人是猴子派来的吗?上午还拿着派发的大刀清理杂草,怎么下午就变成了拿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刀来清理杂草,那些杂草最细也有拇指粗,他们俩是准备给杂草剃叶子吗? 张朋羽刚想开口,就见两人手起刀落,瞬间方圆两米的杂草就把清理干净了。张朋羽惊讶地开大了嘴巴,连路都忘了走,直到后面的人撞上了他,才回过神来。 “羽哥,怎么不走了?”张朋羽的身后正是七月佣兵团的副团长宋路逍,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风系异能者。 “哦哦”眼看着桑罹歆他们都走出去十来米远了,张朋羽才跑着跟上,但眼里依旧有着不可置信,妈呀,那是传说中的神兵吧,威力竟然那么大。看两人如同砍瓜切菜般将前方的杂草清理一新,想想那得要多锋利才能做到啊,万一那小刀是砍在人身上,想想那场景,张朋羽瞬间就觉得牙酸了。 王寻彦也有些惊讶,王叶手中的短剑他并没有看到过,想来是临行前老爷子给他的吧。而桑罹歆手中的剑,凭感觉说,他觉得更危险,想来那剑就应该是她的武器吧,高深武功,再加上神兵利器,这样的对手想来谁都不会愿意遇上吧。 后面的人在经过张朋羽惊讶事件后,自然也看到了桑罹歆和王叶手中拿的短剑,都纷纷惊叹着剑的锋利,还在私下猜测着那两把剑是历史上的哪两把名剑,尤其是桑罹歆手中的那把,实在是太漂亮了,又那么锋利,队伍中的女性都纷纷表示做梦都想拥有这样一把神美丽又强大的神兵利器。 甚至之后连简方若都私底下问过桑罹歆的剑是在哪里买的,还有得卖吗?在得到是师门之物,没得卖之后,还想用大价钱从桑罹歆那里将剑买过来,不过被桑罹歆拒绝了。当然简方若也曾起过小心思,但经过侬云森林公园一行之后,她就知道桑罹歆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要么一击即中,不然后患无穷,也就歇了那个心思。 十分钟对于桑罹歆和王叶来说都不算什么,练武者挥半天的剑是很正常的,而且因为两人的剑都比较锋利,所以并没有加持内息。 两人都坚持半个小时之后再换,王寻彦无法,看两人游刃有余的样子,也就顺势答应了。 半个小时候,带路的人换成了王寻彦和张朋羽,张朋羽是火系异能者,体力算不上太好,而且在森林里放火也不是件正确的事,所以十分钟后他就被换下来了,替代者是七月佣兵团的副团长宋路逍。宋路逍是风系异能者,这类异能者在开路上也算是个好角色,因为风刃一过,前边十余米的杂草都被拦路砍断,简直比收割机还快。 就这样一边前进,一边开路,在天黑之前队伍已经行进了全程的三分之一。找了一处地势开阔的地方,将军用帐篷支了起来,王寻彦的帐篷在最中间,因为他是指挥官,无论他的武力值有多强大,队伍都必须保证他的安全。而桑罹歆的帐篷则在西边的角落中,是她自己选的位置,后边便是一座寸草不生的笔直笔直的小山包,也算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了。 支好帐篷以后,留下一部分人做烧水做饭,一部分人整顿内务,另一部分人则在周围巡逻,最好能在入夜前找出存在的危险,不然入夜以后,人类的视力就会大大减弱,而变异动物和丧尸等却能丝毫不受影响。 晚饭是rou馅饼加白菜汤,桑罹歆只吃了一个饼,喝了半碗汤就不想再吃了。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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