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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诗爷霸气!(求收藏!) (第1/2页)
发完博文之后,孙星就下线了,拉上三位室友跑去影视艺术系。 《老男孩》的剧本已经写完了,卫宏那边也没什么问题,接下来就要准备拍摄了。他们去影视艺术系是去租借拍摄器材的,目前星宏工作室账面上的钱还比较少,没钱买摄像机之类的东西,想要拍摄微电影只能找学院借。 作为学院的学生,借设备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出示学生证和班级辅导员的证明就可以了。 租下一整套的拍摄设备,罗轻轻跑到外面找了个车,将设备拉到了工作室。 “老孙,工作室该买个车了,不然拉设备太麻烦了。”将设备从租的车上搬下来之后,罗轻轻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开口说道。 孙星递给他一瓶冰镇饮料,笑着说道:“我也想买车,这不是没钱吗。不过也快了,这个月底移动公司就要给我们结算了,虽然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钱,但是买部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哈哈,那太好了,我前两天正好把驾照考出来。”史哲喝了口饮料,兴奋的说道。 “哼,不就是一张驾照吗,嘚瑟什么。”罗轻轻臭着脸说道,他和史哲一起报名的驾校,结果他在科目上卡住了,到现在还没有考过科目二,而史哲已经拿驾照了,想想就生气。 史哲拍了拍罗轻轻的肩膀,‘安慰’道:“老罗,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呢,我相信你可以的。” 罗轻轻撇了撇嘴,说道:“你这话我爱听,以我的聪明才智,一个月拿下驾照还不轻松。” 孙星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科目二已经过去了,差个科目三就可以拿驾照了,到时候我也可以开的。”洪沛笑着说道,想到能够看着车带着马晓丽去兜风,他就兴奋起来。 罗轻轻嘿嘿一笑,看着洪沛。“洪沛,你好像不是星宏工作室的成员吧。” “额——”洪沛被罗轻轻怼了一下,脸色有些不太好看,昂着脑袋,争辩道:“就算我没加入星宏工作室,咱们不还是朋友吗,倒是借来开一下总没有问题吧。” 史哲点了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得等我和罗轻轻过完瘾再说。” “对对,头一个月你肯定是开不上了。”罗轻轻附和道。 “车又不是你们的,你们凭什么做决定。” 眼看着洪沛要急眼了,孙星急忙打断了罗轻轻和史哲两个人,说道:“你们三个真有意思,车都还没买呢你们就争起来了,等车到了车随便你们开行了吧。” 听孙星这么说,洪沛的脸色好看了不少,对孙星点了点头,说道:“老孙,中午我和小丽约好了一起吃饭,接下来没办法帮你了。” 孙星摆了摆手,说道:“没事,这点东西我们三个一会就搬完了,你陪女朋友重要,快去吧。” 洪沛笑着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看着洪沛离开的背影,罗轻轻撇了撇嘴,说道:“这个洪沛太过分了,刚才搬设备的时候他就捡轻的拿,而且一次只拿一个,现在更是直接走了,就这样的人还想借车开,哪来的脸。” 史哲符合的点了点头,“以前觉得他还不错,自从谈对象之后,他越来越滑了,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孙星搂住两个人的肩膀,笑着说道:“别说他了,他也不是咱们工作室的成员,帮咱们是情分,不帮也说得过去。大家都是室友,还得在一起住两年呢,没必要因为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罗轻轻耸了耸肩,:“我倒不是非得找他麻烦,只是觉得朋友之间做点事还这么斤斤计较有点过分了。” “行了行了,赶紧把这些东西搬回去,明天就要去横店了,咱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准备呢。” …… 孙星发完博文之后就下线了,但是有一个人没有下线,而且看到孙星的博文之后非常的兴奋。 这个人就是元舟子。 他和孙星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原本昨天看到《我爱记歌词》里孙星唱的两首歌他就预感到了不妙,准备猫起来避过这段风头的,可是没想到孙星这么快就给他机会了。 “一百万一首歌,是天才还是蠢货?” 元舟子在自己的博客上面写下了这样一个标题,这个标题里蠢货两个字还重点加粗加黑,表明他的态度。 “昨天,孙星在《我爱记歌词》里面唱了两首《超越梦想》和《春天里》,必须得承认不管是从旋律还是歌词上看,这两首歌都是经典之作。” “然而,孙星用他的行为诠释了天才和蠢货的区别。” “一首歌曲一百万,这样的价格得是多狂妄的人才能报的出来。” “众所周知,新千年以来,歌手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唱片业几近消失,歌手和唱片公司赚钱要靠商演、演唱会和代言,除了一些大牌歌手,普通的歌手一年时间赚个一百万都是很困难的事情。” “而孙星,竟然一首歌就要价一百万,不知道他自己傻还是把唱片公司当傻子,我敢打赌,一百万一首歌,他一首也卖不出去。” “而且我非常的怀疑,以孙星这样的智商,除了《超越梦想》和《春天里》,他还能做出什么好的歌曲。” 博文的内容不长,但是里面充斥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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